第五百零四章 重回大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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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花城中一处民宅,房中热气蒸腾,被刘恒一挥袖破开窗户,全部吹散了出去。
“凝气之后,就去宗门吧。”交代一句,刘恒又不忘叮嘱,“在宗门需记得行事谨慎,除却大师姐华景秀外,尽量不要透露你认识我的事,尤其你身有凰骨武身潜质的事,更是连华师姐也不能透露。与人交手,无需在意胜负,不到生死相见时,不得用出超过两成的内力,一定要记好。”
拥有最顶尖的武身天骄潜质的丁乐儿,短短三年不到的时间竟已经修炼到武生巅峰,这武道天赋实在好得让刘恒都会生出嫉妒。
须知道除却刘恒这个特例,号称修行最快的精武武身,宁如龙在这个境界也花费了六七年。
当然,宁如龙有些不同,他是从生下来就开始练武,幼时灵智还在蒙昧,启蒙连带学武用去五六年,慢些也是情理之中的事。如果宁如龙如丁乐儿这样半道转来学武,速度恐怕会比丁乐儿还要快些。
而且将来宁如龙修行的速度,会比其他人快得越来越多,这是武身本身的特性,不可以常理论之。
不和宁如龙或刘恒这些特例相比,丁乐儿修行速度依旧算是顶尖的了。
离开蝶花宗后,刘恒就来到这里为她护法,眼看她凝练大药,小半天就安然无恙突破到了武夫境。本来按刘恒的计划,是准备让丁乐儿先觉醒武身再凝气,只因武身觉醒越早得到的好处越多,奈何如今只能先行凝气了。
这是没办法的事情。
不是因为刘恒即将远行,而是因为他两年前去往圣地参加大比,竟无意间听到一个消息,当代早已有人觉醒了凰骨武身!
早在十年前,可以说是他们前面那一代人中,就诞生了一位凰骨武身天骄,正是五大圣地之一的血神宗里真传弟子,平天瑜。
平天瑜的大名,在血神宗那边早就成为一个独一无二的标志,代表了百武北边广阔疆土整整一代人。她风华无双,打遍北边同辈无敌手,传闻三年前就已经晋升大武师,又是一位惊采绝艳的天骄女子。
在她晋升大武师的时候,也同时被钦定为血神宗下一任掌教的继任者,为此天下轰动,只说不久的将来,血神宗将要出现第一位女掌教了。
如此人物,饶是刘恒听闻都觉得惊艳,却恰好就是当代的凰骨武身。所以得知这个消息后,刘恒立刻打消了原本的念头,不敢让丁乐儿再等下去,就趁着自己即将远行的时候让她凝气了。
只是心头难免生出一种“既生瑜何生亮”的叹息。
“即使不能继任天骄之位,并不意味着你就该甘于平凡。”刘恒敦敦叮咛,“我早就给你说过,你能拥有如此非凡的武身潜质已经比常人好出太多了。在圣地有不少人像你一样,甚至还不如你,照样能成为不弱于天骄的妖孽,别人能做到,我相信你同样也能。”
他说的是陆蒙,是孙公烈,是鸣明,是李卫,是宁如龙!
这就是如今他对丁乐儿的期望。
“听刘大哥说了这么多大比的事,那些天骄好像也不怎么强,叫我怎么对天骄心生羡慕?”
丁乐儿故作嗔怪,让刘恒呆怔无语,半响才醒悟过来,瞪眼道:“那是圣地,是大比!整个百武西南最顶尖的同辈共聚一堂,放做平时,随便一人都能同境无敌,岂能以常理论之?”
实则也怪他,为了消解丁乐儿难成天骄的失落,他很是讲了不少大比中的人物。在其中的正牌天骄诸如祝真观、童易真乃至金展,的确不如李卫或宁如龙等人来得惊艳,如今看来怕是起了反效果,倒叫丁乐儿对天骄满不在乎了。
这可不好。
并非天骄不够强,他们个个强横无匹,即便有三四位至始至终未曾和刘恒比试过,但每一个人都排进了大比前二十,这正是天骄的不凡所在。换做并非天骄的人们,看似有几位的确比天骄更为出彩,但他们只是众多人里最稀少的几人,哪怕大比也就百人中才能出一个而已。
这就是差别。
如果看不到这种差别,因此小觑了天骄,刘恒怎能放心丁乐儿的将来?
“知道啦知道啦!”丁乐儿做了个鬼脸,更显明艳与俏皮。
三年过去,灭族之难的影响已经渐渐远去,丁乐儿日渐恢复了开朗,有种草原儿女特有的爽朗和大气。模样也是更见亮丽,如若明珠,叫蝶花城里无数男儿倾心,当面却涨红着脸一句话也不敢说,只敢偷偷窥视。
即便她苦于修炼,很少出门,这两年前来提亲的人家还是越来越多,如今成了丁乐儿最头痛的事情。
“你啊。”刘恒摇头失笑,依旧难免嘱咐很多事,“说你就好好听着,这是为你好!还有给你的东西,自己藏好,要记得财不露白的道理,否则被人知道又是麻烦。”
他也不管丁乐儿爱不爱听,自顾自往下交代着。
“如果过几年,这小东西来找你,你就好好待它,陪着它长大吧。”
小虫在他手中扭动,依旧是一副和妖肉有仇般的吃相,在闷头奋力搏杀,根本不知道此刻刘恒正提起它。经过这两年多的将养,小虫总算恢复过来,如今又是生龙活虎的模样,奈何个头竟再也没长大,两年多过去还是只有指头大小。
不过现在,小虫发起脾气来可比以前厉害多了,要是逼它吃了不喜欢吃的东西,口中立马就能一口火喷过来。这火的来历,估计跟它在真骨雷火火池里吞吃的东西有关,火中带着厉电,能把刘恒皮肉都烤焦,威力很是惊人。
因为小虫长得可爱,丁乐儿第一次见到就喜欢上了它,最爱喂它吃好东西,所以小虫对她也生出了孺慕之情,此刻任由她逗弄自己也不见发火,相处很是融洽。
“对了,过几年它跟了你,你可不能像以前那么惯着它,尽拿好东西给它吃,否则我留给你多少东西都不够养它的,听到没?”刘恒赶忙交代一句。
离去之前,他很是为丁乐儿留下一笔惊人财物,锁龙璧、龙璧、龙血精华应有尽有,近乎自己身价分出大半。可这大多是为丁乐儿将来准备的,刘恒想要给她最好的修炼环境,让她得到最好的成长,要是照丁乐儿对小虫的宠爱,指不定全进了小虫那无底洞般的肚子里,这可不行!
“刘大哥越来越像隔壁的王婆婆了,每天絮絮叨叨,好像我还是小孩子一样!”
丁乐儿不满地瞪了他一眼,总觉得刘恒很多话说的像是在交代遗言,心里越听越是悸动与不安。这种感觉很不好,她不敢再听下去,赶紧打断,岔开了话题,故作好奇地道:“刘大哥这次出远门,究竟要去多久?”
“少说一年半载,多则就不好说了。”刘恒琢磨着,“这次是回去我的故土,有些要事解决,现在连事情到底怎么回事都不知道,耽搁多久现在就更说不准了,要看事情解决得顺不顺利。再者说难得回一次家乡,要是只为事情,匆匆去了又匆匆回来,这叫什么事?”
听他说得合情合理,丁乐儿又觉得好像没什么了,只是心头依旧说不出来的有点不安,似乎刘恒隐瞒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