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8章黑心(1 / 2)
秋天酷夏方过寒冬未来这一点时间大概是一年当中最好的季节既没有春天的那种寒冷不去潮湿绵延的感觉也没有冬天冷得就只想缩在热炕上的无聊一切都刚刚好阳光清爽白云如絮就像是一朵朵的棉花糖。
斐潜的『天地人』灭蝗三策扼制了蝗虫在关中三辅之地的蔓延也让关中的田亩开始放下心来收获一年的汗水和辛劳。第一批的庄稼已经收割得七七八八现在开始等第二批收割也是这一年当中数量最多分量最大的一批分布在各个地头的农学士已经开始忙碌起来甚至调动了官府的驽马和驮牛准备进行转运。
斐潜一直认为后世的票子还是蓝色的那一版比较好因为改成红票之后似乎许多人的心中的原本的颜色要么就到了眼中要么就直接黑了。
当然这个是玩笑话。
只不过贪腐这个事情还真是令人头疼。
吃点喝点算贪么?
用点拿点算腐么?
在封建年代什么标准才达到贪腐线而这个线又是否合理?明朝的老朱同学就连扒皮充草都挡不住贪腐的脚步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
参律院的韦端已经来过一趟递送了一份不轻不重也有些不明不白的贪腐之律然后被斐潜不冷不热的打发了回去让他再回去重新考虑考虑。
不让乙方改个二三十版本的难道还是甲方吗?
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而且这个问题甚至斐潜也觉得非常的棘手。
在封建年代贪腐问题其实跟皇权紧密相连。
因为在古代尤其是在封建王朝之中皇帝就代表了整个国家的意志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是这样整个国家『莫非王土』但是皇帝说起来是九五至尊其实只是一个孤家寡人看似拥有整个江山但是他自己无法亲自管理的只是一个坐在金銮殿的囚徒。
所以官僚系统对皇帝来说是唯一和外界接触与掌控国家的渠道在这种结构之下皇帝对官僚系统本身是没有太强的制约手段。因此廉政是要整个官僚自觉管住自己的手的何况大多数时候工资又低那么从最开始的吃一点喝一点拿一点用一点到最后发展到公然偷点东西贪些钱财那不很正常么?
就像是红楼梦里面的贾府
皇帝就像是『贾母』看似是一家之主风风光光其实下面小姐、丫头、姬妾、小厮经常搞些小偷小摸背德丧伦的行为。皇帝真不知道官员在贪腐吗?他知道但他又能怎么办呢?
最多派几个东厂或是锦衣卫的人或明或暗跟在官员屁股后头起初官员对此也是害怕的所以就一同拉下水结果最后折腾半天贪腐却越发的厉害因为到最后连东厂和锦衣卫都一同贪腐了。最后不管是皇帝的钱还是贪腐的钱亦或是贿赂的钱都加在了百姓的头上以至于最后百姓民不聊生忍无可忍就爆发了各种的起义和动乱。
即便是一家之主偶然良心发现什么的换了一批更有道德的下人就能避免贪腐么?
不可能。
因为造成贪腐的是整个系统而不是单独几个人只要这个系统存在结果必然是一样的因为人性本身就是如此。
所以斐潜非常佩服后世那些真正的大革命者那些无私奉献的伟大的人因为他们做到了一般人所做不到的事情他们降服了自身的欲望展现出人性光辉灿然的一面。
可是在封建时代难啊。更多的人是在欲望中沦陷但凡有一些光华都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为什么开国的皇帝死了之后贪腐就往往控制不住了?
这是因为后续的很多皇帝之所以能够高坐金銮殿是必须要有大臣来护卫其权威性和承认合法性的而一旦没有有分量的大臣的背书皇帝连屁都算不上就像是当下的刘协。
因此对于皇帝来说他最看重的并不是贪腐而是皇位的安全。
历史上大多数的皇帝都不轻易杀大臣这是一种规矩也是一个忌讳。皇帝一旦杀大臣多数是大臣某个言论或行为涉及皇帝的权威和合法性十有八九都是如此。
所以对于皇帝来说贪污问题只是国家问题不是皇权问题而对于『家天下』的皇帝来说有位置才有家才有天下!只要皇帝自己的权力稳固这个家就存在那些贪污的部分赃款全当给管家辛苦帮忙自己看家护院的报酬只要这个报酬拿的不过分二八开、三七开不耍瞒皇帝那自然也是睁一只闭一只眼。
这也是为何像严嵩、和珅之流如此贪腐皇帝却依旧非常宠信他们的原因因为皇帝也需要贪官这一个透明吸管偷偷吸取民间的民脂民膏。
所以在皇权为尊的封建王朝必定决定了不可能完全依法治国而只能是依权治国而一旦以权力大小来制衡那么腐败必然诞生。
所以面对这样一个几近于无解的问题斐潜其实也很头疼。
斐潜头疼韦端一样也头疼。而且比斐潜还要更疼因为斐潜看过了第一稿之后便表示略有不足然后只给了五天的修改时间让韦端回去修正一二……
不足不足在哪里啊!韦端哀嚎不已但是韦端也没敢问他也知道即便是问了斐潜也未必会说。
左右为难之下韦端只好放大招了……
『《夏书》有言:「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韦端坐在参律院之中看着其下一帮子人缓缓的说道『贪以败官为墨当刑也。《尚书·吕刑》之中亦有「五过之疵」惟官者秉承上意依仗权势。惟反者利用职权报私恩怨。惟内者内亲用事暗中牵制。惟货者贪赃受贿敲诈勒索。惟来者接受请托徇私枉法。以上五惟者皆同案所罪也……』
这是主基调是大框架是从夏商周就传下来的是政治正确自然没有任何人有意见或是敢提出什么意见来。
韦端之所言的是从华夏有了国家之后也就是最早的夏王朝便有了贪腐只不过那个时候对于罪行的处理都很简单也只有一个死刑。
其中『昏』指自己做了坏事而窃取他人的美名『贼』指肆无忌惮地杀人而『墨』指的就是官员违法乱纪。夏朝这一对官员违法乱纪的处罚规定可以说是中国古代刑事法律中对贪污犯罪的最早规定。
商之后的西周制定了一部重要的法典《吕刑》规定了司法官员的五种职务犯罪——『惟官、惟反、惟内、惟货惟来』其中的『惟货』和『惟来』分别指敲诈勒索行贿受贿和接受请托贪赃枉法也都是要进行审判和刑罚的。
『今召各位贤才齐至乃议「昏、墨」之责也』韦端环视一周『还望各位畅所欲言群策群力……』
郭图瞄了一眼逢纪恰巧逢纪也看向了郭图两个人眼神一碰各自心领神会。
讲大方向韦端敢或者说谁都敢。就像是台上讲反腐倡廉谁不会说?唱高调么那个嗓子不是扯得高高的?
但是要『论责』的时候要说具体细则的时候自然就没声音了。
韦端不愿意也不敢讲细则因为不管是定高了还是定低了亦或是定得不高不低都是麻烦所以一开始的时候韦端便是拿了一个理论的框架去忽悠斐潜但是就像是拿了一个大纲去忽悠编辑一样然后被编辑呃斐潜给打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