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七二章 身处乱局之中(1 / 2)
黄贤良和赵军候两人的兵士相互之间举着刀枪互不相让……
黄贤良原先只是猜测毕竟赵军候的举措和对岸敌军的步骤有些不合于常理一个是对岸敌军居然第一时间没有去抢占浮桥;第二是赵军候居然在对岸出现了敌军的时候竟然将注意力放在了自己这里……
尤其是对岸敌军将领和赵军候看着自己的眼神就像是山间的大型野兽在盯着猎物所以情急之下也没有过多的等待自己就抢先了一步先行发动了。
虽然说如果当时让赵军候做出明显的举动之后自己就不用承担这个以下犯上的罪名了但是如此一来一是无法更多的救回在河对岸的崔家的护卫和伙计二是自己这一方的兵力并不是占优如果一个不慎导致河对岸的敌方兵士冲过了浮桥那不仅仅是自己就连这一边河岸的大营都处于危险的境地。
但是自己抢先一步虽然是避免了危险但是同样的也没有能抓住赵军候的把柄同时这样一来不免就将自己陷入了如今较为尴尬的局面。
以下犯上挟持长官这两条罪责是自己怎么也无法解释的举动。
难道辩解说是感觉赵军候可能有不利的举措?
证据呢?
没有明确的证据就是再加一条罪责诬言构陷……
怎么办?
是强硬的对抗然后双方火拼两败俱伤还是委曲自己然后或许要受刑而死却能避免无谓的伤亡?
主要是赵军候是隶属于河东郡真开打起来因为自己一人原因若是影响到斐使君在河东关系又该如何是好?
黄贤良看着赵军候长叹了一声将环首刀插在了地上。
赵军候咧嘴一笑就要指挥着兵士上前将黄贤良捆绑起来……
“住手!住手!吾有朝廷公文谁敢擅动!”只见崔厚带着大营中的护卫以及兵士匆匆而来手中还高举着一张盖了血红大印的文书……
崔厚赶到了黄贤良身侧举着文书朗声说道:“兹有护匈中郎将别部司马斐转运粮草于河东、司隶之间两地所经兵所县尉、军候及以下咸听令之!不得有违!此令!”
这一文书就是斐潜之前留给崔厚的保护伞是为了避免在运粮的过程中被来回流动的西凉兵不明情况给打劫了特意找李儒讨要而来。
不过代价也并不小从河东购买过来的兵粮三成免费给三成按照洛阳市价卖给李儒剩下的才是斐潜能够自由支配的这样折算一下实际上斐潜是在略微的亏本给李儒供应粮草只不过是可以从其他方面上弥补回来就是了……
整体来讲也是相对等价交换就是了毕竟运粮过程中遇到最多的就是各个关卡的军候以及县城的县尉俗话说阎王好处小鬼难缠就是这个意思。
赵军候看着这一张加盖了相国大印的文书心有不甘琢磨了一下说道:“你二人并非别部司马斐又怎能来令我?”
崔厚向后招了招手说道:“来人请斐使君节杖!”汉代节杖是一个官员身份的象征也是传递号令的信物除了正式的文书之外临时性的指令一般都是以印、绶、节杖作为凭证像什么令箭之类的东西只能是某个将军的本系统内部进行使用对外还是需要像印绶等物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