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节 仙君入郑(五)(2 / 2)
长剑带着鲜血而出,鲜血喷溅了桌上一片,牛肉被染红,酒杯里的成了血酒,碗碟披上了红衣。
剑光一闪即逝,这一剑,刺进了李一剑的胸口。
“这一剑,还魏国的相助之恩!”
李一剑忍着剧痛,拔出宝剑,收入剑鞘之内,单手按着饭桌。喘气半响,目光冷冷的盯着步惊仙一字字道“从今以后,你我形同陌路。如果你再撩动七月的情感,那就是我必杀之的情场大敌!”
李一剑说罢,带着犹自流血的伤口大步走出客栈。
店小二早看着吓的发抖,还以为会打起来,见李一剑走了,才敢走出来。
见步惊仙桌上的酒肉都被血染红,忙殷勤的要换走时,步惊仙阻止道“不必换了。”说着,自顾撕下一块带血的牛肉喂进嘴里。
“客官、这、这怎么还能吃得下?”
“吃得下。这血极热,是不该浪费的。”
那店小二暗觉他古怪的可怕,便也不敢多说什么,只觉胃部翻腾的退去了后台。
七月回到天仙楼时,水仙和云掌柜早准备了许多酒食,迎了她上楼后就立即让人把吃的端上桌。
那桌子用了四张拼凑成一张,因为知道七月食量惊人。
七月默不作声的看着满桌美食,不知为何,却觉得没有胃口。
“武尊?莫非是对这些菜不满意?”
七月忍了半响,还是张不了口,只觉得心里莫名的难过、伤心。便一把端起酒杯喝干,又甩手将那酒杯摔的粉碎了。
“我今天只想喝酒,不用酒杯,不用壶,要酒坛!”
云掌柜连忙答应着命人去办。
大坛的好酒送到后,七月撕开封口,一手抓着举起,就那么直直往嘴里倒!
水仙一旁看着,与云掌柜双双吃惊的对视一眼。
察言观色是她们最擅长的,此刻尽管七月没有任何表情,眸子里也没有任何情绪。但她们却觉得,此刻的武尊好似一个失意而买醉的酒鬼……这一晚,七月在天仙楼喝了一整夜的酒。
而步惊仙则在客栈大厅吃了一宿的牛肉,喝了一宿的汤水。
东离城的另一间酒楼中,李一剑也在买醉,他没有七月的酒量,也没有七月的精能之体能够无限量的盛装酒液入腹。所以他用碗喝,却又不愿用内力逼出酒精,很快就喝得烂醉如泥,却犹自的不断的掏银子,买酒。
天亮的时候,店小二揉眼望去,见最后一块牛肉也被步惊仙吃下去。
忙殷勤的过去,见一桶汤水也被喝干。
“客官,小人从来没见过能吃这么多东西的人!”
步惊仙觉得自己快活活撑死,也难以相信他竟然真把三十斤牛肉和一大桶汤水吃了个干净。
“辛苦你招呼了一夜。”步惊仙掏出锭银子递到店小二手里,自顾上楼。“午饭不必送了。”
“是、是。客官有需要尽管招呼。”
见步惊仙上楼去了,店小二收拾着盘子,边自嘀咕道“比猪还能吃……”
天亮时,李一剑在臭水沟里突然醒来。便发觉全身污臭,宝剑还在,因为寻常人无法把剑拔出鞘,剑鞘连着链子锁在身上,宝剑也不能斩断。然而他身上的金银财物,全都不见了。连脚也赤着。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