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吴老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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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来也是巧,赶坟队七个人中,有六个身上都背着事。不是干过什么见不得光的勾当,就是身上有命案,总之都是背井离乡,逃到河南的,互相也都瞒着不说,老老实实躲在这迁坟糊口。
赶坟队里按年岁的大小,相互就称呼老几老几,队里有个年岁约四十五六,抄着一口陕西方言的吴姓汉子,因为他岁数最长,在赶坟队干的时间最久,也自然当上了赶坟队的队长,其他人,就称呼他为老吴或者吴老大。
说在赶坟队干的日头久,身上就会有一股洗不掉的泥腥味,还不是庄稼人的那种常年在地里劳作带的土味,而是那种老坟中特有的臭味,一般像盗墓贼身上就是这种味道。
老吴从进赶坟队之前那身上就有这种味道,后来挖的坟头多,都有这味也就没人注意到这点,但大家伙心里都有数,都知道这老吴以前,没准就是挖坟掘墓的盗墓贼,但赶坟队这七个人里谁身上还没点事,要不还能躲这山沟里挖坟头么。
有天一大早,专门负责赶坟队任务的刘干事从县里骑着自行车就来了,把车停好开门进了宿舍找老吴。
赶坟队所住的宿舍那以前是五里川镇一户大地主的粮仓,解放后地主被打到,土地房屋都被没收,一部分就分给当地的农户,令一部分归则为国有,咱们讲到这得说说这一直提到的卢氏县。
卢氏县位于河南省西部与陕西省的洛南、丹凤、商南三县接壤,全县共有大小山峰4037座,河流涧溪2400多条,最高海拔2057.9米,最低海拔482米,平均海拔1221米,地貌特征可以用一句话来形容“三山三河两流域、八山一水一分田。”
卢氏县山多林木多,可用来耕种的面积很少,农户世代从山沟的平坦处,开垦出万亩可用来耕作的田地,在清末民初之时,当地出了一位贩私盐起家的财主,发了横财回到家乡,强行买下镇里的大片土地,后又反租给农户,当地的农户因此也成为他的佃农。
直到解放后地主被抄了家,家产田地又回到农户手里,财主自家祖坟也让人给挖个底朝天,陪葬的钱银也被农户哄抢一空,那地主一时想不开就在关他的牛棚里抹脖子死了。
田地被分后,原先地主用来屯粮的大粮仓也就荒废,县里觉得这么大的空间,荒废了怪可惜,就在粮仓中加了隔断,右边的部分改成赶坟队的宿舍,左边当成仓库,也都交给赶坟队使用。
说这刘干事推门进屋,差点没让满屋的臭脚丫子味给熏出去,他以前是部队的文员,一直就?意恋耐Ω删唬??氖艿昧苏庖晃荽罄弦?堑慕懦艉钩粑叮?镆豢谄?套。?Ы沤?嚼镂菰诖笸ㄆ躺险业交乖诖蜃坯?睦衔猓?醺墒履笞疟亲樱?屏送泼仆匪?缶醯睦衔馑担骸鞍ノ馔?景。?馔?拘岩恍眩?乩镉钟腥挝窳丝炱鹄础!?p>老吴昨晚给小七侃他以前的风光事,说的是陕西老家,一有钱的财主给他亲爹过七十大寿,那阵势那场面,足足摆了七十桌酒宴,还请当地的戏班子连续唱两天两夜,那个热闹啊。
老吴说:“当时那财主有求与我,也是特意请我过来吃大席,哎呀,那一桌上八荤八素转着圈摆,中间搁一只烤全羊,羊是刚烤好的还在滴着油,你就光闻着菜的香气,那就得饱了三成。咱是场面人啊,这种小场面见得多,我都没当回事,就用刀在那羊腿上割下几片精肉吃,其他的一口没动,当时咱发达不差这口吃的。”
赶坟队的老七,是个刚满十八岁的小伙子,他是河南本地人,从小家里人都饿死,剩他自己到处流浪。后来在迁坟队干活,一直坚持到最后,他岁数最小,因此在队里排行老七,哥几个都叫他小七。
小七压根没吃过羊肉,也不知道那烤全羊是什么味,就问老吴:“大哥,那烤全羊是啥味啊?有烤青猴儿好吃吗?”这青猴儿是蚂蚱的方言,就是烤蚂蚱。
那味道没法形容,只有吃过的人自己知道,老吴他就想,该怎么说这羊肉味,结果越想越饿越想越馋,那口水都不自觉的流下来,他在自己嘴上抹一把,啐了一口说:“烤蚂蚱是个啥?那跟嗑瓜子似得哪能跟羊比,等日后哥哥我再混好喽,请你吃一整只的烤全羊!”
这话一说就过三更,小七特别爱听老吴胡侃,那就跟听评书似得,都听上瘾了,没事就缠着老吴让他讲一段。
睡觉前老吴说了在财主家吃大席的事,结果小七是个苦命孩子,他哪吃过那些东西,就是听一乐呵。结果老吴把自己给讲馋了,那馋的都快不行,翻来覆去好不容易才睡着,结果他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吃大席呢。
老吴在梦中刚吃完一整只烤全羊,抹了抹脸上的油,感觉不太够,就招呼厨子,还有什么吃的再上来些。就听厨子在自己的头顶上说:“吴同志,吴同志。”老吴觉得奇怪,怎么这称呼这么耳熟呢,好像在哪听过,但梦里脑子转不过劲,始终想不起来,又接着听厨子说:“咸里又有人骨了,快起来吃吧!”
他一听咸里有人骨头,当时一愣,什么人骨啊?还让自己快吃,这时候就见厨子从后面就出来,手里还端着个烤全羊用的大盘子,盘子里竟盛着一堆还带着少许皮肉人骨头,还放到他面前,这给老吴吓了一跳,嗷的一声蹦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