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 第一把火(上)(2 / 2)
北平府七县四州,所有的衙门同时得到北平知府的通知,限期于正月十五之前,将各县正规编制的名单报呈府衙备案。
北平府定制,上县三房六班计三十六人编制,中县三房六班按二十七人编制,下县按照十八人正规编制,属州则依次从之。
另外,每个州县,按照人口,每千人出三人的比例,报上各地的捕快名单,不足的筹满,多余的裁撤,并从正月十五名单送达之日起,分批次赶往府衙报备。
另外,必须本人亲自到场,替代者获罪,作弊者惩罚县里典史,无典史的县,惩罚县丞,并考虑在知县(州)吏部的考核中,知府作为主官,会给予差评。
这个动静可真不小,所谓的新年新气象,知府大人的举措,让刚从新年气氛中清醒过来的众人精神一震。
难道知府大人的三把火要烧下来了?
但是这第一把火到底要烧什么呢?三房六班的配置,大家都还能理解,因为知府大人从怀柔县任上开始,重视的就是这一点,大家可以理解为庞大人比较慵懒,所以配备齐了三房六班来帮自己处理日常事务。
所以就任北平知府后,依然这么做,谁都可以理解。
但是为什么要按照人口比例报呈各地的捕快名单呢?而且这个比例不小,千人出三名,那是多么庞大的数字啊!
就拿怀柔县来说,怀柔县据洪武八年纳粮时统计,人口九万五千余人,勉强够一个中县的标准,那么按照怀柔的人口,就是三百余人。
按照道理来说,三百余人相对于十万人口的县,比例并不太大,各地的帮闲、白员都不止这个数字比例,但是看着知府大人的意思,好像是想把这些人定位为朝廷的正规编制,那怎么能行,怎么养这么多人呢?
捕快是捕役和快手的合称,他们负责缉捕罪犯、传唤被告和证人、调查罪证。捕役,捕拿盗匪之官役;而快手,动手擒贼之官役也,因二者性质相近,故合称为捕快。
各州县在编的“经制正役”的捕快,因州县大小而决定其人数。千分之三的比例虽然高一点,但知府大人仍然没有逾制,但是有一条让大家感到非常不安,那就是一般的捕快是没有薪水俸禄之说的,每年的伙食补贴即工食银不过几贯钱左右。
捕快的地位低于三房六班是不可置疑。三房六班的人尽管没有品级,但好赖还是官府人员,而捕快根本没有官方身份,只属于为衙门服役性质。
这些人负责衙门的站堂、缉捕、拘提、催差、征粮、解押等事务。身份分两种:良民和贱民。
所谓贱民,就是同倡优奴婢同列,地位最低,几乎被看作准罪犯。贱民限制三代之内包括子孙都不能参加科举,也不准捐纳买官,为士绅所不齿,有些家庭严禁子孙从事捕快职业。这些大家都是知道的,每天不过几文钱的工食银,让很多人都不去干。
而所谓良民呢,也不是常备的捕快,而是各村镇抽出应该服徭役的人组成,这些人只是在捕快的行业里占小部分,而大部分良民宁愿去抢三房六班的名额,因为那样也毕竟有官方的身份,在家乡也好看一些。
但是不可避免的是无论是那种捕快,根本不靠薪水生活,他们的主要收入来自所谓的陋规。多数捕快的规费,属于书吏和衙役分享。
只要派差,就能得到规费或贿赂。一般州县也认为,捕快办差向当事人收取的车费、驴费、鞋袜费和饭费茶水钱都属于“正常收费”,只是不准借机勒索敲诈。比如,一桩杀人案,从勘查现场到审结案件,各种规费可达几十贯钱。
由于发案不规律,没有案件时就没有额外收入,所以主要从商户手中收取陋规。这样以来,小地方的捕快,缺乏规费来源而生活像乞丐,但大城市的捕役,则规费花样繁多而十分滋润。
这种习俗,从很久之前就已经是这样了,人员也很少会有固定的时候,正所谓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在任何地方都是通用的。但是看知府大人的举措,是要将这件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当做一件重要的政务去抓,让不少人都不知道知府大人在想什么?
但是再考虑也没有用处,知府大人既然有命,那么下面的官员都开始动了起来。一批批快马在各州县之间穿梭着,慢慢的开始热闹起来。
庞煌上任的第一把火,就要开始燃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