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番外 金辰篇(三)(2 / 2)
这辈子能有一个真心的人爱自己就已经很幸福了。更何况,他是多么不起眼的一个小王子?
为了他的被冷落的娘亲,为了他的未来,他必须与洛尘联姻!
有朝一日权在手,杀尽天下负我狗!
五岁时,他被兄弟姐妹们讥笑是庶子。
七岁时,他亲眼看着娘亲被众姬妾欺负,自己却不能保护娘亲!
父王也从来没正眼看过自己。
火族赴约,父王将哥哥弟弟都给火王瞧了个便,火王却一直不满意。那些王子们有事推脱,才有了他的机会。
最后,迫于无奈,父王将我带上了前往火族的路程。
本来,我就是极不愿去的。
可是,偏偏火王对我产生了巨大的兴趣。公主也开始赖着我不肯离去。
八年的时光,我总是被迫穿梭于金族与火族之间。父王才渐渐对我正眼相看,娘亲也不用在受到欺辱。
他们之间的事,我不清楚。
娘亲是父王的宠姬——扶桑身边的陪嫁奴仆,父王对娘亲只是一时兴起,娘亲怀孕后,父王便疏远了我们母子两。扶桑知道后,便将娘亲打出宫殿。
扶桑是扶桑国的公主,我的娘亲是她的陪嫁丫鬟。
我出生的那天,天空的朝阳泛出鱼肚白。娘亲为我起名为金辰。
如同金色的朝阳,永远充满活力。振作,阳光。
洛尘说,金辰,我是多么的爱你,而且我们得名字也如此相似,想必定是我上辈子欠了你的情,所以这辈子要倾尽一生来偿还。
这种说法也许是真的吧。
这时,我总会摸摸她的头发,笑她痴傻。
现在看来,应该是我欠了她,我欠了她八年光景,欠了她的一往情深。
再见,以前的种种。
我一定要得到权势!得到王位!
霍大看了看屋里沉睡的金辰,得逞一笑。如果没什么意外,后天就动身回火族。
我依旧没做找到金辰。
回到客栈,我看着认真核对账本的掌柜,轻轻走到他的面前。
“掌柜,请问你这里最近又有没有一拨金衣人来此?”
给读者的话:
十一点五十五终于更新完毕…差一点到十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