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真正的核心是开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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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那两个让贺晨心情稍微郁闷了5分钟的逗比,贺晨还是非常关注他们的未来。
虽然还没到开庭,不过从大舅子那里已经听到了基本已经被定死了,绝对不可能翻案的结果:这两个都有前科,一个是惯偷,进去过三四次,另一个搞过走私,两人身上还背着聚众赌博,聚众闹事,敲诈勒索,猥.亵妇女,故意伤害致人伤残。
这一次的赌博,还有对贺晨的所作所为,又是一次涉案金额非常高的“聚赌”和“诈骗”,对贺晨的威胁,也被认定为“绑架未遂”、“杀人未遂”。
在数罪并罚之下,贺晨怕是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见不到他们了……话说,贺晨当然不是怀念,他既没见过他们,也不想见到,只是这两个逗比让他忽然想起了一部漫画。
他要不要为两人创作出《监狱学院》呢?
这是一部绅士搞笑的漫画,不过想了想,贺晨最终还是放弃了……他想不起来漫画内容到底是什么了,只记得这是一个只有5个男生,剩下的全部是女孩子的学校,绅士的伊甸园。 这还不是总决赛,只是华夏高中篮球联赛全国大赛争夺十六强的比赛,可是这紧张的气氛,却让观众们感受到了一股只有总决赛才有的味道。
“搬运工太狠了,这种级别的比赛,至少要放到总决赛,或者半决赛乃至四强、八强中啊。这才是十六强的争夺战,就让湘北碰上了山王,湘北太倒霉了。”
对赤木所率领的湘北篮球部来说……最大的挑战即将开始!
漫画里观众们如此想到,看漫画的读者们也是这样想!
虽然都知道,漫画的结果最终都会是主角的胜利。可是这胜利的过程。却让粉丝们牵肠挂肚。
……
小明姓姚,虽然叫小明,但是继承了父母的优秀基因。他一点也不小。由于比同龄人高大太多,甚至让同学们害怕他。
他对此耿耿于怀,非常自卑,不善言辞,没有朋友。让他更加自卑与内向。
他羡慕普通人,羡慕他们的不特殊,羡慕他们能轻松融进任何环境,羡慕他们可以快乐,羡慕他们有梦想……小明没有梦想,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跟普通人一样,不过这梦想注定是无法实现的。 他的父母都是篮球运动员。虽然已经退役,但是依然为为篮球事业奋斗——这是小明听父母这么说的,他却认为是父母实在没其他可以干的了。
这么一个无聊、苦逼的工作,有什么值得奋斗的吗?
小明一点也不喜欢篮球,不过他也只能按照父母的安排。去做自己一点也不喜欢的事情。
不是他懦弱不知反抗,而是他自己也不知道,像自己这种情况,倘若不打篮球,还有什么能让他干的呢?
于是他只能打篮球。
可能是父母的天赋吧,他不仅个子高,身体整体素质也很好,而且很有篮球天赋——这是别人这么夸他的,可是小明听了后,从来不会感到高兴,也不会因此而自豪。
就像一个非常讨厌吃香菜,但是却能面不改色吃下香菜的人,被别人夸奖“哇!你好腻害!都能吃的下香菜!我一口都吃不下去诶!”,听到这样的夸赞,除了虚荣心非常大的人,怕没人会高兴、自豪吧?
但是,有一天,有人改变了他。
那个人就是搬运工,搬运工为他带来一个专门描写篮球的故事,让他沉迷其中。
对篮球的态度,也渐渐从讨厌、无聊,变成了喜欢。
他的人生就是篮球,他一开始就跟普通人的不同,他上的是体校,自从看过《灌篮高手》之后,他每天对学校的训练、父亲的训练,也都开始热衷且认真。
他用积攒的压岁钱,第一次为自己买喜欢的东西——《灌篮高手》的周边。
流川枫很帅气,但是他更喜欢樱木,每天都穿着樱木的队服训练。
这很普通,因为在他们学校中,有太多太多的人喜欢《灌篮高手》,就连其他项目的学员,有时也会穿着《灌篮高手》的周边队服,就连他们的教练也这么穿。
他甚至想将头发染成像樱木那样鲜艳,仿佛一团充满生机的火焰般的红色,可是学校太严格了,对此严厉禁止。
如此穿着,让大家将自己的喜欢的角色暴露无遗,同是喜欢《灌篮高手》的粉丝,大家也时常争论那些角色的技术特点,并且为到底谁更强,争论的面红耳赤。
小明感觉自己的人生仿佛发生了改变……是向他所喜欢的轨迹改变。
“山王是老牌劲旅,实力强大,极为沉稳,要想跟山王打,就不能落入他们的节奏!”
随着“全国大赛篇”的展开,小明跟同学们的讨论也从角色球员转移到了整体比赛上去。
他们不同于一般的粉丝,自然是从专业的眼光来看比赛。
贺晨对《灌篮高手》后期一些偶有bug的瑕疵,从体育总局的华夏男子篮球协会中得到了不少非常专业的意见,做出了改变。
因此即使从专业眼光来看,《灌篮高手》也是一部非常经典的篮球漫画,里边对篮球比赛细节的处理,甚至对篮球战术的应用,全部都具备极高的可行性,并且能找到实例。
《灌篮高手》不仅是要让观众们喜欢漫画,喜欢篮球这项运动,并且要让观众们懂篮球,开拓喜欢篮球的人们的眼界,提高他们的篮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