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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4章:常遇春之死(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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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正史都是皇帝控制,当然要写好的。对于这一点,我不否认是有一些,“君举必书”,是有选择、有条件的。有了功绩,做了好事,当然要大书特书。就是没有功绩,没干好事,也要虚构一些载入史册;或者“假人之美,藉为私惠”;或者颠倒黑白,把坏事说成好事。总之,“自称我长,相谓彼短”,“略外别内,掩恶扬善”。凡是对自己有利的事,”必书”无疑;凡是对自己不利的事,万万不可见诸史册。帝王们或多或少都会干一些坏事,那些贼臣逆子、淫君乱主,干的坏事就更多,但是干归干,举归举,要载入史册,传之后代,是绝对不允许的。”秽迹彰于一朝,恶名披于千载”,有哪一个帝王愿意把自己的”秽迹”载入史册呢?所谓”君举必书”,不过是一句假话而已,在中国商朝设置史官以来,经过历朝历代的演变,史官分出了专门负责记录的起居注史官和史馆史官,前者随侍皇帝左右,记录皇帝的言行与政务得失,皇帝不能阅读这些记录内容,后者专门编纂前代王朝的官方历史。

这些史官们对于“君举必书”的态度颇为认真,大多的时候都有“秉笔直书”好传统,尤其是司马迁这样一个特殊的史官,成为后世史官竞相继承的品操和史德。他们都知道”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夫所谓直笔者,不掩恶,不虚美,书之有益于褒贬,不书无损于劝诫”(刘知几:《史通》)。因此,对帝王们的言行,随时都要记录下来,不管你”举”得对不对,都要”直书其事”。那怕把屠刀架在脖子上,也要说真话,不说假话。”宁为兰摧玉折,不为萧敷艾荣”,绝对不能”兰艾相杂,朱紫不分”。所以一般的正史还是可信的。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二百多年的历史。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却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修成之后,得到后代史家的好评。

经过三次改稿,费时几十年。《明史》的确有不少长处。首先,它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文字简明,编排得当。史评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曾将辽宋、金、元诸史和《明史》作了比较,认为“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其次,《明史》的史料较为丰富。当时可资的第一手史料很多,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实录”而外,尚有邸报、方志、文集和大量私家史乘。朱彝尊修史时《上总裁第二书》中说,仅各地的方志藏于国家图书馆者,即达三千余册之多。可见《明史》可信度还是比较高的。

再者,《明史》是清朝的张廷玉的继承前人的成果编写的,张廷玉是什么人是康熙朝大学士张英次子,康、雍、乾三朝元老。康熙时以进士官刑部、吏部侍郎,雍正年间受到重用,任顺天乡试主考官、入值南书房、《明史》总载官、礼部及户部尚书,后又相继升他为文渊阁、文华殿和保和殿大学士,并令其改兼吏部尚书,居官五十多年,这样一个忠实的清朝大官,编撰前朝史书自然不会帮着前朝皇帝刻意隐瞒了害死常遇春的这样的一个大臣了,再者,清朝皇帝当时入关,很需要人心,编纂些前朝的皇帝的恶习才好证明他的统治是合法的,常遇春明朝开国第二,若真被朱元璋害死,岂能不大书特书,可见常遇春是病死,并非朱元璋害死的。

己亥,征虏副将军中书平章鄂国公常遇春还,军次柳河川,得疾而卒。报至,诏平章李文忠领其众。——明实录: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三(下)

“师还,次柳河川,暴疾卒,年仅四十。“——《明史》(卷一百二十五)。

七月己亥,常遇春还次柳河川,得疾卒,上令偏将军李文忠代领其众。——《明史纪事本末》卷之八○北伐中原。

至于第二个书友说是被吓死的,这点从上面是史书都可以看到了,而且太多的不符合事实的地方,细细归纳了一下,就有三处。

其一,《明史》(卷一百二十五)记载,遇春二子,茂、升。野史却说无子,明显不符。

史载,常遇春曾娶定远人蓝氏为妻,生有三男三女:长子常茂,次子常升,三子常森;长女常氏被册封给太子朱标为妃,史称元妃。常遇春长子常茂《明史》列传十三,洪武三年十一月大封功臣,第三,封郑国公,禄三千石,世袭。二十年九月丁酉有罪,安置龙州。二十四年卒。可见,野史述说因常遇春没有儿子,朱元璋赏给两个宫女的故事是胡乱编造的情节,并非事实。

其二,正史记载的常遇春死因与野史说的死因,也大相径庭。

翻开所有正史,对常遇春的死亡原因,几乎所有记载均为“因得‘卸甲风’而暴死”,或“1369年在柳河州暴病而故”,根本没有一处提及是“癫痫发作而亡”。要知道,“卸甲风”是指古代将军打仗之后,回到帐中,因为身体太热、又出了很多汗,立即卸去盔甲,贪凉吹风,引起所谓“中风”之疾。这与癫痫发作而亡根本就不是一回事。

何况,一位堂堂战场上的常胜将军,后来竟精神脆弱到了“不战而死”的地步,实在太无可信度。就此不难看出,蓝氏被烹食之说的结局也是虚构无疑。

至于是被朱元璋炮轰而死,那就更是无稽之谈了,正史记载,常遇春死时,是在1369年在柳河州暴病而故的。当时局面,还有王保保在宁夏,元惠帝还没有死,辽东还有不少兵力,只是统一了南方,以及山东,河南、山西,陕西一带,整个大明朝的整体局势还没有稳定。乱杀大将是自乱阵脚的行为,所以不可能有炮轰一事。

朱元璋大杀功臣的时候,是国家局势稳定,而且他已经年老。史书记载有一次他与太子朱标对话,讲得是关于大杀功臣的事,朱元璋命人拿了根满是刺的荆条让的朱标拿起来,朱标面有难色,朱元璋就说荆条是国家,上面的刺是那些开国的大臣,我把刺去掉了,你就可以轻松的拿起荆条。可见常遇春被炮轰之死是站不住脚的。

那常遇春到底是怎么死的,小景除了正史所说的暴病之外,更多的是相信古人所言,是属于那种”杀降不详“的人,是遭到报应死的。

对于这一点明史《徐达传》中所言,赞曰:明太祖奋自滁阳,戡定四方,虽曰天授,盖二王之力多焉。中山持重有谋,功高不伐,自古名世之佐无以过之。开平摧锋陷阵,所向必克,智勇不在中山下;而公忠谦逊,善持其功名,允为元勋之冠。身依日月,剖符锡土,若二王者,可谓极盛矣。顾中山赏延后裔,世叨荣宠;而开平天不假年,子孙亦复衰替。贵匹勋齐,而食报或爽,其故何也?太祖尝语诸将曰:“为将不妄杀人,岂惟国家之利,尔子孙实受其福。”信哉,可为为将帅者鉴矣。呵呵,不过这是小景一家之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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