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零一章:天朝公司(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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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国内形成了成熟的动漫市场,梨木甚至还想另设个动漫制作社。
虽说梨木的只要能成为大漫画家就心满意足了,但绝大多数漫画家的终极目标大都是“动画化”,并以动画化作为衡量自己的创作是否成功的标准。
在中国,动画化不一定是成功的标准。
耗时一年,每秒400元制作费,总耗资2100万的国产巨作,国家级动漫产业基地制作的【雷锋的故事】便是一个动画大坑。
直到2012年前后,受日漫熏陶的年青一代终于崛起,许多小动漫制作公司如春笋般冒出,中国漫画的产业链才初步形成。
此时当点击达到1亿,或投票达到100万,总之获得喜人的成绩时拥有漫画版权的网站、漫画社等平台机构就会主动联系动漫社制作动漫小短片。但那时的长篇国产漫画仍旧不看成绩——动画制作依旧直接由某些大亨拍板而定。
在日本,动漫的制作生产由制作社承担。
首先,漫画自由创作人或制作社签约作者会投稿给各个出版社,如果故事得到出版社的初步认可,双方就会签署意向性的合同。创作者开始以“话”为单位创作漫画,同时出版社开始在自己的杂志社连载漫画,通常每期杂志连载一“话”在36p-44p左右。
在连载的过程中,杂志会以调查表、排行榜的形式不断征求市场对该漫画的反馈——此举可以不断告诉创作人目前读者的流行趋势是什么,人物流行怎样的发型、脸型、武器风格是怎么样的,诸如此类;再者,调查表和排行榜可以利用市场淘汰反映不佳的作品,中止连载。
在这一阶段漫画作者通常能收回20%左右的成本,这样杂志社的成本压力就相对减少。
随后在连载进行一至二年之后,一些市场反映相当强烈的作品,出版社就会找到创作方,提出发行“单行本”。上国出版社当初因凑不够一本杂志,所以才革故鼎新的直接出单行本,不过那是陆玲玲在对《钢炼》相当认同之下才力排众议做出的这种决定。单行本的包装和印刷相当精美,成本比杂志高得多。
因为在连载过程中已经进行了筛选,发行单行本的风险相对就小了许多。此时创作方又可以获利一部分——
……漫画发行量大,获利就多;发行量小,获利或许还不如稿费。
如果面世的单行本热卖,漫画产业链就会进入“动画化”的阶段,动漫公司将同创作人进行版权合作,因为动画的制作成本比漫画高得多,所以经过单行本的市场试验,能够为动画化的投资规避部分风险。
历经层层筛选终于得以动画化——这才是漫画的精髓。
当然,尽管动画化在日本是评定一部漫画好坏的标准,但绝不是所有漫画家的终极目标。漫画大受欢迎时还有可能被电视剧化或电影化,不论哪种形式都是对创作者漫画的肯定。
漫画——投票——单行——动画、电影、电视剧——获奖——
直至12年中漫在获奖和动画、电影、电视剧环节仍有严重缺口。此时,01年的漫画投票机制更是形同儿戏,只要编辑一句金口玉言成绩再差也能上杂志。
梨木无法在一朝一夕内改变大陆漫画环境。不过仍希望中漫能在短期内提速,根据G党重要的革命根据地理论,他首先要为自己寻找一个“原点”。
本来这个原点是由上国出版社担任,可他发现仅仅是一个公司还不足以担当如此重任。所谓的“根据地”应该是一块地盘,他要用南华东北边的区域建设一块漫画地盘,以青东为漫画产业中心向大陆辐射漫画产业——
如果什么时候单行本和动漫能按照市场机制上市,那么动漫相关的各种周边产业也会一起上马,公司就会启动铺天盖地的宣传推广。
等到像日本那样小到钥匙扣、手机链,大到汽车、门面都与各式各样的动漫周边相关联;以及随便一个超市、汽车站、地铁站都能看到销售与动漫相关产品的商店,里面总是人头攒动时——中国漫画土壤就算完全改造完成了。
那种完善的环境土壤才是梨木心目中完美的漫画市场。
……
建立印刷公司是当务之急,动漫制作社可以日后再说。
……
决定公司命运的重要会议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