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飞龙在天(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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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薛向抢下篮板,抬手就传给了己方的十七号眼镜男,眼镜男带球直插红队后方,意图打个快攻,奈何眼镜男速度有限,半道上便被红方九号给截住了。
幸亏眼镜男控球技术不错,才左遮右挡,没有丢球。薛向脚下虽非正规篮球鞋,却也是内联升特制的布鞋,即轻便,又防滑,弹性还极佳,怕是比眼前的这帮人的篮球鞋还好使。
这不,薛向把球丢了出去,刚落地后,就直插眼镜男追去,眼见着眼镜男被人拦住,想上前做个拆当。哪知道眼镜男被挡得方寸大乱,见薛向到得近前,背后一个妙传,把球丢给了薛向。
薛向接球,红队几人立时如临大敌,先前薛向抢篮板的架势,他们可看在眼里,立时派出两员大将,一左一右,准备上来夹防。哪知道这红队两人还未行几步,哔哔,哔哔,哨音响了。
众人齐齐抬眼朝裁判望去,但见裁判冲薛向做了交换手臂的手势,众人这才明白:薛向走步了!
要说薛向虽然粗知篮球规则,却是确确实实一回篮球也没打过,先前抢篮板,纯粹是爆发力,这会儿具体到带球,立时就把菜鸟本色露了出来。
薛向俊脸一红,伸手挠挠后脑勺,把球丢给了裁判,心中实有几分羞赧。
薛向这般窘态,和先前抢篮板时横空出世的威风,简直形成了鲜明的反差,弄得球场上的一众人等眼镜惊碎一地。场下先前一帮惊叫的女郎,这会儿看了玉面郎君这羞窘模样,竟齐齐笑出声来。就连红队那个班级的女郎也拍手跟着乐了起来,一时间,场面像挂满了着了风的银铃铛,响成一片。
球到了红队处,比赛重新开始。薛向这会儿也恢复了常态,收敛心神,回忆前世电视上看的防守规则,用心做着防守,更兼他本领高强。速度、力量、弹跳均远胜眼前的一帮青年,立时将己方的篮下,守得风雨不透。
红队只要是强攻,或者上篮,几乎没有不被封盖的,薛向在篮下就似筑了道铁幕,任谁也冲不进去。尤其是那红方十号大个儿。身高体壮尤胜薛向数筹,被薛向盖了几个火锅,硬是不信邪,每每一得球,就抱了朝篮下死冲。这一冲,自然是冲得满头包。
近攻不行,红队又打起了远投的主意,可远投的精准度到底有限,而篮板似乎和薛向签订了承包合同,完全被他一人包揽了。一时间。红队的远攻、近攻齐齐哑火。
而薛向这方在防守之际,自然不忘反击,虽说带球、控球不是一时半刻能练成的。可薛向凭借对力量精准的控制,竟是在最短的时间,学会了带球,虽说不上带得行云流水,却是似模似样,轻易让人近不得身。
要说薛向带球和控球是短板。那投篮简直就是跟机器量准了似的,三分线附近。不管红队怎样夹防,干扰,几乎是十发九中。想来也是,薛向能把烟头这种既轻又软的小东西,拿了当暗器,数米之内,打人眼睛,无有不中,这种本领用之于投篮,自然是游刃有余。
当然,投篮也非是薛向唯一的进攻手段,野蛮冲撞,才是他的拿手好戏。只要护稳了球,不被人掏走,这家伙就跟蛮牛似地,沉下身子就朝红队的篮下冲,五条大汉齐齐封堵,皆被撞得东倒西歪,让他屡屡得逞。
就这样,全场比赛完全成了薛向的独角戏,红队是只防他一人,而蓝方只要得球就丢给他,他也毫不客气包揽了所有的进攻。是以,短短九分钟,分差由原来的二十五分,缩小为一分。而这九分钟,红队瞎投乱撞,也得了九分。
也就是说短短九分钟时间,蓝队竟是狂得三十三分,而这三十三分竟是为薛向一人所得,吴刚四人万全就打酱油了。
这会儿781班的女郎们已经集体狂化了,人人扯着脖子,吼得玉面如血,就连红队那方的女郎们也为薛向的风采所折,虽不喊加油,却只要薛向得分立时跳着脚喝彩,气得红队几人差点没下场骂娘。
这会儿,不单是这两个班的人在看比赛了,如此激烈的比赛吸引力自然惊人,且一帮女郎声嘶力竭的呐喊,立时就招人过来看究竟,这一过来,就再也移不开脚了。是以,此刻,上万平的篮球场已经没有人打球了,竟是齐齐挤了过来,围观眼前这空前激烈的战斗。
眼见着胖裁判已经不断地看表了,薛向心中也焦急万分,因为此刻球权在红方!
却说这会儿红队五名大汉已经彻底被薛向打得没了脾气,控了球也不进对方半场,怕进攻受挫,球被抢走;同时也不敢待在自己半场,生怕一个不小心被薛向掏走了球,立时一个三分毙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