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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 十七2741章 气不死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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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城,遥遥无期。

距离没有改变,路却变远了。

这条路林子卿曾经是走过的,那时候,没这么难走。

现在,几乎是每一个脚印都带着血。

“可恶的家伙,可恶!”

林子卿一样极力的保持自己的风度,可是他发现,自己的风度越来越脆弱,他想要骂娘,当着所有部下的人骂。

从来没有,从来没有这么可恶的对手,那简直就是一群混蛋。他们在每一块石头,每一棵树下埋放炸弹,拆毁一切能看到的桥梁涵洞,他们甚至拆掉了路牌……

就在十分钟之前,一挺吃错了药的机枪在山坡上向行进的帝国部分疯狂开火,付出极大的牺牲才冲上山坡,发誓要将可恶敌人碎尸万段的士气愤怒的发现,开火的是一只被拴在机枪扳机上的兔子。没等士兵踩死那兔子泄恨,地雷响了,又十几个士兵懵懵懂懂的成了烈士。

这应该算是烈士吧,如果这十几天来倒在行军路上的近五千帝国士兵能算烈士的话。

十天前,林子卿损失士兵的数量是一千,十天后,损失的是五千。敌人的效率在提高,他们在实战中学到更多卑鄙无耻又行之有效的战术。

林子卿绝对不承认那是战术,在文武界千年的战争史中,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战争方式。战争,应该是光明正大的,应该是饱含荣誉的,而不是卑鄙的。

“傻、逼才会那么想。”胡忧嗤之以鼻。

胡忧不是一个职业军人,在二十岁之前,他从未对战争有过任何的准备。是命运把他丢入这个战争的泥潭,让他只能在里边扑腾。

什么光明的,正大的,这在胡忧的眼里一分钱都不值。他只知道兵不厌诈,只知道以最小的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才是战争的本质。战争永远都是血腥的,暴力的,从来就没有光明过,又何来什么光明的战法。

“我们距离铁城还有多远?”砸掉手中的茶杯,林子卿感到前所未有的痛快,暗想着早应该试试的。

林战从目瞪口呆中回过神来。从师十年,他从来没见过林子卿这样。永远讲究风度的他居然用粗话骂了进来报告坏消息的士兵,还砸了最心爱的茶杯。

“还有五百公里。”林战不改再用‘天’来做计量单位。因为他无法确定每天的行军速度。

说起行军,那全是泪呀。百万大军行进本就不易,再遇上那死缠烂打,又撕又咬的可恶家伙,那就更难,就说昨天吧。在不下雨的情况下。全军才行进了五公里,那些可恶的家伙。不但在公路上挖坑埋,居然还拉屎。按这样的速度。五百公里还得走一百天的。

林战敢打赌,他要说还有一百天的路程,林子卿能把那已经砸成碎片的茶杯再捡起来砸到他的脸上。

黄大志。不死鸟军团特九团上校团长。碎玻璃计划开始之后,他手里剩下一百人,算得上一块比较大的碎玻璃。

离开铜城总部,黄大志领部队越过铁城,本意也是给林子卿找些麻烦,可他发现自己动作慢了,友军几乎已经包揽了所有能想到的活。

看友军一个个都有不小的战绩,黄大志眼睛红的跟兔子一样,手下的士兵更不用说,一个个叫嚣着也去埋地雷、挖路基、拉屎……

黄大志觉得那太没创意,要就不做,要做就做大的。

“什么是大的?”士兵一个个瞪眼看着黄大志。特九团在不死鸟军团中被好事者称为狼崽子,他们从来不怕事大。

“烧粮草!”黄大志能稳稳坐在特九团老大的位子,自然也不是个省油的灯。

在百万军中烧敌人之粮草?

士兵眼睛都发绿,不是怕,是太有创意了,要真能玩这么一把,就算是拼了命不要,那也值了。

可怎么烧呀,人家总不会摆好粮草泼好油,让你去点火吧。

“老大,你说怎么干吧。”

知道自己没长那机灵脑子,士兵干脆不去想,等黄大志拿出章程,他们按着去做也就是了。

“挖个坑。”黄大志说道。

所有人都发愣,黄大志这说的是什么,听不懂呀。

不懂不要紧,黄大志细一解释,大家就都明白了。

黄大志这个坑不是随便挖的,那得算准了敌人可能安营的方位,最好是能算准敌人粮草的堆放地,然后再挖这个坑等着。等晚上夜深人静,从坑里爬出来,泼上火油点上火大功告成。

“就是这么简单。”黄大志哈哈大笑。这样的创意在他看来比那些个在大树下面埋把树炸倒砸着几个士兵或车辆高级太多。

“老大,这个坑,不好定位吧。”有士兵小声道。

说得真是挺简单的,可这真要成事,那可就太难了。单是挖坑藏起来不让敌人发现就不容易,还要把坑挖在人家的粮草旁边,这其中太多的不确定,万一那坑上正好是敌人的岗哨怎么办。

“这有什么的,哥几个都跟着我,我一保定他个七八不离十。”一个士兵把嘴撇到耳朵根道。

黄大志看他开口,嘿嘿笑得更坏了。

这开口的士兵也姓黄,不过和黄大志没什么关系,不是亲戚也不是本家,而是一个偷,人称黄三炮。

黄三炮可不是一个普通的偷,他是一个盗墓的,一手打盗洞的绝活,那是要哪打哪,都不带修正的。

军中知道黄三炮有这手活的人不多,黄大志是最清楚的人之一。在入伍之前黄大志是个警察,和黄三炮一抓一逃斗过好几年。战争暴发,黄大志脱下警服加入了不死鸟军团,因为有勇有谋,几次升职,一直到现在的特九团团长,而黄三炮则是去年才加入的,现在还只是一个小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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