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汉唐王朝 1527章 遍地烽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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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静的大殿一片安静,胡忧的脸在抽搐,所有人的脸色都很不好看。派去五马城交涉的人已经回来了,只不过他并不是完整的回来,只有脑袋回到了龙城,身子没有。五马城的那些土人砍下他的脑袋送回来,当做是对胡忧的答复。
“太过份了!”连一向比较和气的陈大力也受不了这样的侮辱。派去的人只不过是沟通而已,两国交战还不杀来使呢,这算是什么事。
这等于是一记重重的耳光抽在胡忧的脸上,也抽在所有汉唐人的脸上。
胡忧沉声道:“这是宣战!”
“陛下。”红叶惊呼了一声,五马城的过去她也有一定的了解。那里山高路难行,当年的里杰卡尔德五万大军都没有能把他们怎么样。现在汉唐的手里虽然有七万大军,但是石穿水那边随时都有可能兵向龙城,实在是不宜在这个时候另起争端。
胡忧看了红叶一眼,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是这个事,我们不能不管!”
确实不能不管,先不说没有铁匠,兵工厂就无法为军队生产武器。单单是派到五马城的人被砍头的事,胡忧就不能不管。使者不论是什么出身什么身份,他是以胡忧的名义去的,胡忧要是不理他的死活,也就寒了军队的心。到时候都不用石穿水的部队来攻,汉唐军就会再一次的发生瓦解。
“陛下。让我去!”哈里森的脾气最火。他看不得这样的事。不论别人是怎么看汉唐的,对他来说,汉唐就是不死鸟军团,不死鸟军团就是胡忧,是胡忧给了他新生,给了他正常人的生活和美满的家庭,做人是懂得回报,要知道感恩。
“你去?”胡忧的目光看向哈里森。哈里森的战力他从来都不怀疑,但是要打五马城,哈里森并不适合。
五马城的土人论战力并不强大。他们当年能顶住里杰卡尔德的进攻,完全是利用了地形的优势。哈里森是那种主攻型的人,而打五马城绝对不是猛冲就可以拿下的。
哈里森道:“陛下,你给我五千人。我一定拿下五马城,把那些土人一个个抓来捏死!”
胡忧同意道:“我相信你有那个能力,只是我对你另有安排,这一次五马城的事,你就不需要操心了。”
“这……”哈里森不解的看着胡忧,他不知道胡忧为什么不让他去。在不死鸟军团,他一向都是先锋将,一定是有战事,他和他的部队都毕定冲在最前线的。
陈大力拉了哈里森一把,不让他再开口。论心思。陈大力比哈里森稍多一些,他也觉得哈里森并不适合领兵五马城。胡忧说对哈里森另有任务,那是顾及哈里森的面子,没有把话说得那么明白。
这里陈大力心里也挺好奇,哈里森会派谁领兵五马城。
胡忧的目光一一掠过手下众将,现在他手头上能用的人并不多,而五马城需要一个智将,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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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你有什么适合的人选吗?”胡忧问秦明。石穿水的部队随时都会来,胡忧不会让秦明去五马城。他必须留在龙城,以对抗石穿水。胡忧自己也不可能去五马城,在他的心里有一个人应该可以试试,他希望秦明帮他说出来。
秦明似乎从进到大殿开始就不是那么专心,一句话都没有说过。但是这会最了解胡忧的人怕是除了他之外就没有第二个。哈里森自荐的时候。秦明就知道他不是一个很好的人选,胡忧不会同意让他领兵五马城。胡忧真正希望由谁去,秦明心里和明镜一样。
秦明道:“五马城的战力并不强,只要是指挥得当,拿下不是问题。如果问我,我觉得让六王子去,可行。”
六王子?
秦明的话让在场的人都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齐齐。齐齐自己都没有想到,秦明居然会向胡忧说他。
胡忧在心里点点头,他想要派的人确实就是齐齐。虽然多年以来,齐齐在战场上从来没有任何的功绩,甚至没有真正上过战场,但是在胡忧看来,打五马城齐齐很适合。
五马城除了山高路难走之外,基本都没有任何的战力,只要破了他们对地形的利用,要拿下五马城并不是难事,这对齐齐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
胡忧的目光转到了齐齐的身上,问道:“齐齐,你怎么看?”
齐齐这会真是说不出的紧张。怎么看?他一点看法都没有,他都没有想过这事会落到他的头上,他能有什么看法。
“我……我一定会尽力的。”齐齐咬牙道。他知道胡忧的决定一定是有用意的。既然胡忧让他去,他不会有任何的意见。
胡忧满意的点点头,道:“很好,那么这一次五马城的任务就交给你。我给你三千士兵,你给我把铁匠都带回来!”
陈大力道:“陛下,三千士兵似乎太少了一些,五马城有人一万,怎么着也得派一万士兵吧。”
胡忧摇头道:“五马城有多少我不管,现在我能拿出的就只有三千人。而且,我要赢,不接受输的结果!”
里杰卡尔德当年派五万人去打五马城都没有成功,胡忧却只派三千人和自己的小儿子去,这样的决定真是让很多人都想不明白。
论能力,齐齐从来没有表现过,但是他怎么着也不会强过当年里杰卡尔德的手下第一大将。论士兵。就算是派亲卫营,三千人也顶不过五万人呀。
所有人都在猜着胡忧真正的用意,甚至有人猜胡忧跟本就没想真打五马城。更有人觉得胡忧是对龙城的防御没有信心,找了这么一个借口让齐齐带人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无论众人是怎么想的,胡忧的命令已经下达,那就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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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红叶一直在等胡忧回来,她已经接到了齐齐将要出征的消息。这一次她没有站在胡忧一边,她必须得问个清楚明白。
胡忧笑笑道:“我就知道你一定会问的。不过,我没有其他的意思,齐齐确实适合这一战。我相信他会成功的。”
红叶道:“可是齐齐从来都没有领过兵,他在这方面一点经验都没有!”
“不,他有的。在绿城的时候。”胡忧提醒红叶。那一次外出寻宝,齐齐、候宝伍和唐浑领一百亲卫营士兵去。就做得很不错。虽然最后他们并没有能拿到黄金,胡忧对他们的表现却想当的满意。
红叶气道:“我真是搞不懂你,让哈里森他们哪一个去不行,非要让齐齐去。”
“不用那么急,慢慢的你就会知道了。再说这次也不是齐齐一个人去呀,候宝伍不是也去吗。”
候宝伍做为齐齐的副将,也会参加五马城的行动。这是胡忧要求的,也是胡忧希望的。其实胡忧没有太多的目的,他只是想给小辈们一些机会,就像他把丫丫和唐浑派回绿城打探消息一样。未雨绸缪,现在不多给孩子们一些锻炼,他怕以后没有时间。
从另一个方面说,胡忧这也是在看后辈们的能力。齐齐和丫丫的天赋都不差,谁有可能成为胡忧的接班人,就看他们在各次任务中的表现了。
“怎么,被一群女人烦得没地方去了吧。”秦明似乎一早就算到了胡忧派齐齐出征会遇上的情况,很轻易的就在小酒馆里找到胡忧。
“到不是烦,母亲爱儿是天性,这怪不了她们。”胡忧给秦明倒了怀酒。这一次秦明的再次回归,让他多了一个可以聊心事的人。
秦明并不是表现上那么冷酷的人,他的冷酷是别人的错觉,真正与他接触,你会发现与他聊天是一件很让人轻松的事。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你在说什么。
秦明接过胡忧递来的酒,拿在手里把玩着。道:“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处在你的位子,我会怎么做。想来想去,我是越想越觉得可怕……”
“有什么可怕的?”胡忧喝了口酒,道:“我与你有什么别离?”
秦明道:“正是因为没有分别,我才会感觉可怕。我发现我的决定和你的决定是那么的惊人相似。”
秦明指的是派齐齐去五马城的事。这一次他和胡忧确实是想到一块去了。换了是他,他也会做出和胡忧一样的决定。
胡忧笑道:“我不是把你的话当作安慰的话来听。”
秦明道:“你也不需要任何的安慰。得了,这事就到这里吧,我不想聊这个话题。我想你已经收到消息,色百五万大军已经进入燕州,最多再有十天,就会到龙城。而绿城那边石穿水也有动作,相信到达的时间也差不多在十天左右。”
胡忧点头道:“我知道,不过应该不会是十天,我们至少应该有一个月到两个月的缓冲。”
胡忧在说这话的时候,目光转向北方,那里还有他的一支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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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能没有接到胡忧的任何命令,但是他知道胡忧需要他怎么做。色百十万大军分两队进入曼陀罗地区,当他们发现的时候,其中一队已经进入燕州,朱大能是绝对不会允许他们就那么兵进龙城的。
“船都已经准备好了吗?”朱大能问林克。
林克回道:“已经都准备好了,只是你真的决定那么做?”
朱大能的计划是利用船的速度顺流赶上已经进入燕州的色百部队。再用所有可以想到的办法拖住他们。为龙城争取更多的时间。
朱大能的计划大体上是没有问题,唯一的问题是他们要利用的是改道后的九州河,从青州到燕州这一新水路,从来都没有进行过任何的勘察,哪一段河有石头,哪里有河湾完全没有统计,在这样的河段行船,而且还是高速行船,危险性之大,简直可以说是拿生命做赌注。
朱大能道:“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我走之后,青州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帮我看好,有什么问题,我可拿你事问。”
换了十几年前。这样的话应该是林克对朱大能说,现在反过来,林克并没有什么不适。达者为师,能者为帅,他的能力不如朱大能,自然是由朱大能来话事。
林克把自己身上的随身砍刀取下来,递给朱大能,道:“这是我家传的刀,跟我十几年了,也没有能让它名震天下。现在我把它给你,如果青州有什么事,你拿它砍我的脑袋!”
朱大能拉开宝刀,一阵寒光伴着隐隐的刀呤,忍不住赞道:“确实是一把好刀。”
说着,朱大能又把刀塞回到林克的手里,道:“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这一次就是它扬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