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胜者为王 1294章 巧计破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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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华富贵而已。”
本田龟佑看着眼前的石穿水,露出了淡淡的笑容。他喜欢有追求的人,有追必有求,有求的人就容易控制。
心无他求是一种心境,人们觉得那很美好,但是没有一个上位者会喜欢这样的人。因为这样的人没有特别的需求,控制起来就不容易。一个酒色财气都不求的人,要拿什么去制约他?.
很久以前有一个叫岳飞的人就是那样,他不好色不好财,一心就只知道打仗,应该赢的仗他赢,不应该赢的仗他也赢,连皇帝的话他都敢不听,最终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
所谓是有因必有果,每一件事的发生,对有其道理。不知道只是没有去探究罢了。
石穿水静静的坐着,一个有野心的人,也必然得有耐心。和胡忧一样,石穿水也来自一个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世界。虽然他没有胡忧那种长期混迹江湖的经历,但是文明世界的各种心里书集已经把人性的方方面面分析了个遍,再加上漫长历史中记载的那些故事,只要稍加领悟,就可以很清晰的看懂人性。
石穿水所求的荣华富贵可不是人家给的荣华富贵,他所要的比本田龟佑这会在心里想的要多得多。
虽然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十几年,可因为之前并没怎么去触摸这个世界,所以石穿水手中没有半分势力。
要得到权力有很多的办法,有人习惯性的选择从低位往上爬。那是一条非常难行的路,成功者不是没有,但是更多的人倒在了前往成功的路上。
石穿水现在选择的是另一条路,从他人的手里抢权。是所有道路里最快捷的方式。快捷是好,但是它对个人的能力要求非常的高,而且还步步惊心。从下往上爬的路虽然难,但那不一定会死,抢权就不然了,抢不到就必定会死。
从古至今,因为抢权而丢命的例子实在是太多,石穿水当然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
本田龟佑现在还不知道自己遇上了一个野心家,他看中的是石穿水的那些武器。在半个小时之前,他终于见到了那种不属于这个时代应该有的武器,他也终于明白了胡忧为什么能突然变得那么强大。
那种叫做‘枪’的东西。可以让一个孩子瞬间掌握强大的战力,可以让一个普通的士兵变成无敌的战神,可以让战神从此坐上神台。
“好,我答应伱,荣华富贵。只要我能给伱的,我全都给伱!”
为了掌握石穿水,本田龟佑许下了自己的诺言。
这可是伱自己说的。
石穿水笑了,凭本事拿自己想要的。从来都不丢人。在来之前,石穿水仔细的分析过胡忧、秦明、本田龟佑、林正风和秦上阳。
现在的天风大陆基本上就这五个人最为强大。胡忧太精。而且他已经有一百支冲锋枪,多加十支对他来说意义并不是很大。所以投胡忧是最不可能。
秦明身为与胡忧同名的人物,本应该是石穿水最应该考虑的人。没有选择他,是因为他太狠,他的心太硬,手太毒。他的部队是建立在秦明的白色恐怖手段上的,石穿水没有把握本秦明的势力接管过来。
林正风的实力不够强大,石穿水看不上,秦上阳那边虽然能到得的消息不多,但是已经足够石穿水把他给去掉。一个装死的人,能有多大的出息,石穿水不屑和这样的人玩。
最后石穿水选择了本田龟佑。首先是这个名字,就让石穿水很有感觉。他生凭最讨厌以这个方式命名的人,说不出为什么讨厌,总之他就是不喜欢。
当然石穿水不会只因为一个名字而换本田龟佑,他主要看中的还是本田龟佑手中的政权。本田龟佑在林桂帝国的权力是抢来的,虽然胡忧也同样是抢,但他没有本田龟佑抢得那么赤*裸裸。
本田龟佑从安融来到林桂帝国,然后抢了林桂帝国的权力,这基本上但凡是有点消息来源的人都知道的人。这种抢来的权力最不稳定,最是符合石穿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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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忧现在还不知道石穿水和本田龟佑见面的事。朱小能虽然已经查到了这一点,但是她并没有把消息回传胡忧。不是她不想,而是她不能。因为她这会被吓得有些傻,刚才石穿水在试枪的时候,一颗子弹打透了她藏身的地方,差点没把她的小命给收掉。
她能发现石穿水完全是因为偶然。因为在军营里见到锋过枪,朱小能知道那些东西都是铁做的,而且很有一重的份量。所以一到漓江城她就从这方面着手,重点查那些架车的和有载物工具的。
查了瞒多,朱小能都没有收获。正在她不知道应该怎么近一步下去的时候,石穿水装子弹的带子出了问题,一颗子弹滚落到她的脚边,也反石穿水给暴露在朱小能的眼前。
朱小能在强压住自己兴奋的同时,死死的跟住了石穿水。石穿水哪里知道这么一个不小心就让人给盯上了。他与铁克拉整个交谈和过程,全都在朱小能的眼里。
朱小能在发现石穿水的时候,才突然意识
到了自己的不足。人是会动的,石穿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住址,可以让人按图索骥。朱小能只身一人,又没有合作的伙伴,为了不跟丢石穿水,她只有死命的跟着。只有不把人给跟丢,她才能获得成功。
见识过冲锋枪的威力,朱小能变得更加的小心。她可不想被人在身上开个洞。好在石穿水本不是天风大陆的人。他虽然受过严格的军事训练,但他并不会使用精神力,想要发现朱小能的身影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如果是换成胡忧,怕是早就已经发现朱小能这个小尾巴了。
在石穿水暂时住进皇宫之后。朱小能才暗松了口气。这会石穿水穿是有了住址,她要报信也就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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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继续向前推进,再有个几天的功夫,就可以进入林桂帝国。这个国度对胡忧来说并不陌生,十几年的时间里,他已经多次来到这里,只是这一次的目的与以往都不一样,以前胡忧只是来这里。而这次他是要把林桂帝国给收到手中。
在还没有平定曼陀罗本部的势力之前对外国用兵,是一个非常大的冒险。胡忧敢那样做,完全是因为手里的一百支冲锋枪。如果没有这种强力的火器,他也不会那样做。
胡忧知道自己有多强势。他不需要向以前那样顾及太多。他要以最快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里本天风大陆给平定下来。对于战争,他已经受够了。虽然他的权势就是从战争中得来的,但是他并不希望战争永远的继续下去。
“少帅,我们已经做好了进攻准备。随时可以开战。”朱大能在说这话的时候,眼中充满了激动。马上,他就要控制一支天风大陆上从没有出现过的兵类与攻城。虽然在攻城之前,敌人已经三次增防。朱大能也一样那么有信心把敌人拿下。
“不错,挺有战意的。”胡忧看了朱大能一眼笑道。
“我现在已经是热血沸腾了。好久没有那样欺负人了。这一次我一定要让他们看看,什么叫不死鸟军团的狂风暴雨!”
朱大能像一个初上战场的士兵。嘴里的豪情流得到处都是。
如果是换了其他人,胡忧这时候一定会让他冷静下来。不过眼下胡忧没有那么做,因为那是朱大能,朱大能是他手里最沉稳的大将,到了战场上,他一定可以自己冷静下来。
“那我就先祝伱马到成功了。”胡忧哈哈大笑着。
这一战,胡忧没打算亲自指挥。他把军权交给朱大能。胡忧在军中的威望已经足够高,用不着以那样的方式去抢手下的风光。朱大能
是一个能战敢战的人,这次的攻城战交给他的手里,胡忧相当的放心。
终于,胡忧和林桂帝国的第一战打响了。算起来,这不是胡忧第一次和林桂帝国交战,只是那一次林桂帝国并没有明表身份,他们守的也不是林桂帝国的国土,从真正意义上来说,算不上是交战。
在现代战争之中,冲锋枪就是攻城拔寨的利器。在双方武器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冲锋枪的威力几乎是无人能敌人。
朱大能都不需要传统的攻城武器,他只是把那一百个枪兵简单的分成十组,每组十人轮番上阵,扫射敌人的城头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