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重水剑(2 / 2)
“你练习剑法也不比时刻苦思冥想。”李云道:“今天你就带着春雨、秋香出去玩一玩吧!”
李千寻点头:“是,父亲。”
李千寻随即转头便沿着已经开启的狭窄通道出去,至于那死去的凶兽尸体,自然会有人来处理。想必到了晚上,自己餐桌上便会出现他的肉食。
这段时间一直吃到很不筋道的凶兽肉食,李千寻也是明白了,这都是被自己打断了筋骨,打送了肌肉的凶兽,被剥了皮,精华肉食却是送到了家里给自己食用,而皮毛却是给自己做了华丽的衣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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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宗城乃是有着数十万子民的大城。
“公子,我们好久都没有出来闲逛了呢。”春雨和秋香两名丫鬟跟在身后,显得很是开心。
李千寻笑着走在街道上,这条街道也是南宗城里最为繁华的一条大道,一般经商的都会在这条街道上。街道本来就有十几丈款,可街道两旁做生意、买卖的却占了大半的街道空间,使得能够行走的街道也就剩下了两三丈宽而已。
“丰满的女人……快来看看,只要一银棒。”
(注:异世金钱分级一拳金(一斤)等于百拳银(一斤),一拳银等于十碎银,一碎银等于十银棒。这里的人外出,都是带着银棒或者碎银,也只有李千寻带着拳金。)
“这些强壮的男人,都是很好的战师,都能够力举千斤。同样只要五十拳银,买一个男人送一个小孩一个女人。”
一名穿着兽皮的图偷汉子在高声的喊着,他周围还有着数十名兽皮壮汉看守着,同时还有着身着残破兽皮脏兮兮的奴隶,他们一个个眼巴巴的看着周围,渴望着能够遇到很好的主人将他们买去,这些奴隶额头上都是烙印着一个奇怪的标志。
一个兽头,这是一个低贱生物的形象——猪首。
被烙印上猪首的奴隶,这些此生便永世为奴隶,同样也是代表着是对外出售的。
虽然李千寻很不感冒这些贩卖人口、奴隶的行为,但是这就是异世的生活,李千寻也不能够阻止什么,只能心里暗叹一口气,继续向前走去。
……
边走边看。街道两边贩卖奴隶的、卖兽皮的、卖兵器的、卖野兽的、卖凶兽的……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甚至连一些珍贵的书籍、神兵、奇异药草、秘籍法门等等皆数有卖。
“我们部落死了上百个战士才得到这珍贵的神兵,又一路穿山越岭,历经艰辛才抵达南宗城,就是为了卖掉这珍贵的神兵!一些走上来到我们的部落,愿意出五十块拳金我没都没有交换。你的一百块拳金太少了,至少也得一千块拳金!”一个粗壮的嗓子从旁边传来。
李千寻好奇的看去。
只见有数十人正围在那里,摆摊的则是三名魁梧皮肤黝黑的汉子,其中他们的手臂上都纹着一条黑蛇纹身,站在中间的汉子正不停地说道:“一千块拳金,一千块拳金就拿走。”
“真黑呢。”
“竟然敢要一千块拳金。”春雨和秋香小声嘀咕着。
李千寻也惊讶,拳金一般都是一斤的标准,这一千块就是一千斤黄金,虽然这一千斤黄金对于李氏公子不值一提,可是对于一个普通部落可是一笔巨额财富。这一银棒足够一个普通家庭生活一个月,而这一拳金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这一辈子就吃穿不愁,而且还可以生活的很富足。
“再锋利也就一个兵器。”
“又不是真正完好的法宝,是一倍完全破损的只能当做兵器的法宝而已。”
“两百拳金,我最多出两百拳金,你要卖,我就买了!”
有人在出价。
“一千拳金。”黑蛇纹身汉子死咬着不松口,他身侧的两名黝黑汉子则是小心翼翼注视着眼前的这群人,唯恐谁抢走了他们的宝贝。为了这一件宝贝他们部落死了不少人,而且从部落翻山越岭抵达这个南宗城,又死了数十个战士,这件宝物一定要卖一个高价钱。
卖了后再买些奴隶,买一些好的刀剑弓箭毒物,部落的实力就能大增了。
“让我看看。”李千寻站在人群后看了一眼中间黑蛇纹身汉子抱着的神兵,当即向前问道。
周围的人回头一看。
“公子。”
“公子。”
“这就是李氏公子?兽神剑的独子?”
其中更是有几人恭敬卑微的后退,能在这里出高价的都不是一般人,而李千寻前几年早晨每天都和白麒麟一起去城外练箭,每天出城进城,自然城内很多人都认识这位地位尊崇的李氏公子。其他不认识李千寻的,听旁人一说个个也都知道了。(未完待续。。)</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