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签约(2 / 2)
“是点飞传媒。”
点飞传媒和共度娱乐是两家旗鼓相当的经纪人公司,共度娱乐是老牌的经纪公司,周知非签的就是他家。
点飞传媒崛起没几年,也捧红了很多当红小生和花旦。
程程脑子里自动搜索一遍这些信息,问员工:“他有没有约见面的时间?”
员工说:“没有,留了张名片,说您有空可以先和她聊聊。”
程程心里一动,让员工把名片拍照发过来,就挂了电话。他觉得点飞传媒可能不止看中了王强,也有些看中他工作室的意思,程程决定要见见这个人。
他电话打过去后,对方刚好有空,让他直接去公司谈。程程趁换场景的间隙,给王强报备了行程,就去了点飞传媒。
菲姐也在车上吩咐司机到点飞传媒——点飞传媒和共度娱乐,虽然是两套管理层,其实内里是一家公司,很多人不知情,以为两家是竞争关系。
程程和菲姐一前一后进入点飞传媒。程程拿着名片问前台:“沈一飞女士在哪个办公室?”
前台问清楚他有预约,又问过菲姐助理,助理下来接走了程程。
程程见到菲姐还有些吃惊,他觉得这个沈一飞比很多艺人都漂亮,却可惜只是个经纪人。
菲姐和他握过手,便开始谈正事。果然不出程程所料,菲姐诚然有合并鹏程工作室的想法,程程听完她所说的方案,心里还有些不是滋味。
打个比方,原本娱乐圈资源就像一个大蛋糕。点飞传媒和共度娱乐分走了大半个,只留下些边边角角给像鹏程工作室这样的小单位填补温饱,现在点飞传媒想吞并了鹏程工作室,还打算从牙缝里扣出来点蛋糕渣渣给鹏程,程程有些不愿意。
菲姐看出来了,不过鹏程工作室不是她的重点,她也不甚在意。喝了点水,她又继续说:“程先生可以考虑,或者提条件,我们再讨论。”
程程答应了一声。又听见菲姐说:“我听说程先生是王强先生的助理,不知道程先生能做的了王强先生几分主?”
程程笑了一下,说:“小事上,十分主也做得,大事上,半分也做不得。”
“那和我们公司签约,算是小事还是大事?”
程程:“自然是大事。”
菲姐笑了,说:“既然这样,那还请程先生转达我公司对王强先生的诚意,感激不尽。”
程程:“客气了,举手之劳。”
接着菲姐又提了些签约的条件和义务,对程程说这只是请王强先生了解个大概,具体的可当面详谈。
程程觉得点飞对王强开出的条件,还算厚道,应该是真的想签王强,便答应说一定转达,然后离开点飞传媒。
程程回去后,给王强转达了点飞的意思,还拿出点飞的签约资料给王强看。
菲姐在点飞传媒叫沈一飞,她告诉程程,在王强方便的时候,最好两人能见一面,当面详谈。
王强没同意,他说他和程程没有签正式协约,但是鹏程工作室是有经纪人性质的工作室,未来发展为经纪公司也不是不可能。而且程程以助理身份,为他做的大部分都是经纪人的工作,现在一有橄榄枝伸过来,他就接,置两人关系于何地?
程程反倒觉得王强该见一下沈一飞。毕竟艺人签约经纪公司,好处很明显,尤其像王强这样,在娱乐圈里属于单打独斗,就是加上一个他,也只是摸索着前进。万一碰壁了,想再起来就难了。
至于王强所考虑的,程程说不感动是假的,但经纪约也有年份限制,王强可以签个年份短的,到时候鹏程发展起来,他愿意回来再回来就是了。反正自己作为王强助理,是铁定的事实,就算去了王强点飞传媒,他也是助理。
王强最终被程程说服了。
第二天,他趁拍戏的空档去见了沈一飞,也就是菲姐。
菲姐开门见山对他说:“你叫我飞姐就好,我们来谈谈合作的问题。”
王强坐在她对面,程程陪坐在一侧。听她说:“签了我们点飞传媒,首先有一条就是五年内不能谈恋爱。”
她说完这句,等了两秒才又说:“这个是艺人和公司的私下约定,不会出现在合同里。”
程程有些惊讶,因为昨天沈一飞根本没有提这个条件。
王强看了一眼程程,两个人都有些疑惑。虽然知道有些经纪公司确实会规定,艺人什么情况才可以谈恋爱,但这么开门见山的提要求,还是有些出乎意料。
程程问:“是不许谈恋爱,还是不许曝光恋情?”
菲姐说:“当然是前者。王强先生还很年轻,五年内不谈恋爱不算什么太大的问题吧?签了我们点飞,我个人可以保证王强先生的曝光度和出镜率,这些都是白纸黑字写在合同里的。公司一向以五年作为一个周期,五年后,运作得当的话,依照王强先生的个人条件,一跃成为一线也不是不可能。”
王强听完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坚决地拒绝了:“对不起,我不能签,因为我有恋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