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先扒一层马甲(1 / 2)
沈孟桥似乎对他的反应不是很满意,但也没真掏出手机去搜索,在他看来和阮湖一起吃饭更重要,于是先下了车,准备进门了。
他下来在车外头绕了一圈,发觉阮湖仍呆呆地坐在车上,微微蹙眉,将副驾驶的车门拉开了:“怎么了?”
阮湖脑袋里还循环播放着那句“我喜欢男人”“我喜欢男人”“我喜欢男人”,混混沌沌的,呆道:“没什么……我马上下来。”
沈孟桥?!
喜欢男人?!
之前从来没听说过啊——而且为什么这么斩钉截铁果断自然啊!他不明白!
沈孟桥见他呆愣愣的,神情变幻莫测,眉毛蹙的更紧了,问:“阮湖,不舒服吗?”
“没、没有。”阮湖从车上下来,两人一起并肩走进了餐厅。
说起来,阮湖其实自己挺懒的,之前一个人吃午饭的时候都懒得下去开车,就近吃点寿司饭团什么的就当应付一顿了;自从跟沈孟桥一起吃饭,生活质量都显著提高了。阮湖都不知道沈总哪里知道的这么多奇奇怪怪的店,给他推荐起来头头是道的。
二人入座,沈孟桥轻车熟路地扫码点单,问都没有问他一句,还没过一会儿,端上来的都是阮湖自己喜欢的菜。
但阮湖有些食不下咽,心理建设了半天,还是结结巴巴地问:“沈总,刚刚那样说,没关系吗?”
沈孟桥正在吭吭哧哧大吃糖醋鱼,嘴上沾了一圈酱,闻言抬起头,面无表情地问:“什么关系?”
“就是……”阮湖总觉得有些说不出口:“喜欢男人。”
“……”沈孟桥目光灼灼地盯了他一会儿,口齿清晰,丝毫不紧张:“有什么关系?”
阮湖总觉得自己快跟不上沈孟桥的脑回路了,但还是努力地表达道:“就是,突然这样说,可能会让阿姨接受不了……”
“不会的。”沈孟桥似乎并没有把他的担忧放在心上,又吃了口糖醋鱼,有些满意地眯起眼睛来,道:“我爸会跟她说的。”
阮湖:“……”
什么——原来沈叔叔也知道吗?!!
阮湖支支吾吾了半天,才憋出来一句:“沈总你从来没有和我说过……”
“你没有问。”沈孟桥将筷子放下,沉沉地看向阮湖,轻描淡写道:“而且不是很明显了吗。”
阮湖:“?”
他的大脑迟钝地运转着,一时半会听不出其中潜藏着的意思,沈孟桥盯他盯了半晌,最终还是泄气似的低下了头,继续吃起了那条七零八落的糖醋鱼。
“吃饭吧。”他说:“回去再慢慢想。”
整个下午,阮湖都沉浸在这个对他来说冲击力巨大的信息中,还差点把文件都打印错。
沈孟桥喜欢男人,说实话,他从来没有往这个地方想过,毕竟和沈总共事也几年了,别说男人了,女人都一点痕迹都没有,之前员工小群里还在猜测沈孟桥是不是无性恋。
……当然,一般这种情况人们第一反应都是猜测他是不是不行,但是毕竟沈总多年下来余威深重,就连在背后小鸡崽子们也不敢造次。而且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沈孟桥看上去实在是很行的样子,和不行完全沾不上边嘛……
林基建甚至发表了匪夷所思的言论,他说就是生意做大了之后就会丧心病狂,就会丧失对人的兴趣,所以沈总不是不谈恋爱,他是已经对人类没有兴趣了——不论男人女人。
全桐对此言论表示,如果让沈孟桥看到这副言论,看在林基建是公司元老的份上,可能会从轻发落,一脚把他踹出去三里地。
眨眼间已是夜幕星垂,阮湖正准备打卡下班,下意识又点进了APP,想看看沈小萌在做什么。
昏黄的灯光里,沈小萌坐在长颈鹿配色的卡通书桌上,拿着一把毛球球笔,正在粉红色的信件上奋笔疾书,时不时还停下来冥思苦想一番。
他写了一会,默默站起身,站在小凳子上伸着小短手去够一旁的书架,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把一本厚的要命的新华字典拿了出来,满面凝重地翻动着。
阮湖默默观察了一阵子,觉得就沈小萌前两封情书的那种文学水平,貌似不需要用到字典的样子。
沈孟桥今天貌似有事,提前下班了,走之前用微信跟他报备了一下,貌似说是沈建国那又出什么事儿了,急着赶回去,所以晚上就不跟阮湖一起回家了。
阮湖看着沈小萌还在吭吭哧哧查字典,又切回微信,看沈孟桥那条报备信息,越看越觉得怎么那么像中小学的女孩子,“我今天因为有事所以放学不能和你一起走啦”的这种感觉,再想到沈孟桥冷若冰霜的俊脸,顿时打了个冷战。
沈孟桥有时候确实挺少女心的,包括容易生闷气这点也是。
看完信息,再切回来一看,沈小萌像是已经查完字典的样子,又呼哧呼哧踩着小板凳把字典放了回去,毛毛球笔放回笔筒,然后将那封粉红粉红的信拎了起来,眼神凝重地上下扫视了一遍,然后再郑重其事地平铺在桌上,从抽屉里掏出火漆、打火机和印章。
阮湖:“……”
这工具还挺齐全的,沈小萌的确非常用心了。他之前一直都没看到小萌是怎么写信的,虽然知道很认真,但是没想到这么认真……
沈小萌脸色凝重,把火漆好好地戳上去之后,再对着信件小口吹气。
印章成型的那一刹那,信件从桌子上骤然消失了,“叮”一声,心连心功能那又显示出了一个红点,他有未知信件尚未接受。
阮湖一边点开心连心,一边在心里暗想,第一次寄信的时候等了好久呼呼没回才寄第二封的,怎么第三封这么快就来了。
信纸展开,上面又显示出沈小萌皱巴巴的幼稚字体,甚至还能看到一点铅笔被仔细擦除的残留印子。
【沈小萌给呼呼的信03】:
「亲爱的呼呼:我真的很想你!
初中的三年里,我只有周末才能偶尔见到你。你永远都笑的那么开心,我真的很高兴!
爸爸工作很忙,我每天都在家里待着,没有同学、没有朋友、也没有你。他怕我孤单,给我捡了一只流浪的小狗,那只小狗的头发也卷卷的,眼睛很大,鼻子小小,经常咧着嘴笑,我每次抱着它都想到你,我也就笑了。
小狗被爸爸捡到的时候已经很老了,脸都白啦,还有一身病。我每天抱着它去玩,但是两年之后,它还是回汪星了。真对不起,我不像男子汉,哭了很久。但爸爸说我们给它养老了,它也会很高兴的。
呼呼,你喜欢狗的吧?你肯定喜欢的,你喜欢一切小动物,你特别特别温柔。
如果以后,我可以和你一起养一只狗该有多好呢?我们住在一起,清晨带着它去散步,给它买好多好多衣服和零食,让它开开心心地过一辈子,而不是只有最后几年。
真糟糕,我已经想到一辈子啦!
可是就算只是狗狗的一辈子,我也好想和你一起度过。
最最喜欢你的沈小萌-敬上!」
“……”
看来沈小萌的信是按时间轴来的,第一封信时还是幼儿园小学,现在就到初中了,跨越的时间还挺长的……
阮湖看着信封上一字一句对呼呼毫不吝惜的连环彩虹屁,不知怎的竟油然而生一种羞耻感,但这感觉就像柳絮一般,轻轻从他脑中掠过就没了。说起来,这都第三封信了,呼呼还是不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