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第1章(2 / 2)
***第二天,清晨。
张小汉住得远,纱厂附近房子贵,他住的地方得横穿武昌才能去上工,其实纱厂也是有宿舍的,不过都优先拨给正式工人了,他这样的学徒,排不上号的。
他每天五点就得起床,冬天了,天都还没亮,鸡都还没起床,他就得点了蜡烛爬起来洗漱了。
说是洗漱,其实挺潦草的,用昨天带回来的饭馆免费茶水涮了遍口,他一叔叔教过他,茶叶是可以去口气的,他又从苦涩的冷茶水里顺出几片针细的茶叶,用舌头顶着茶叶,让这两片渣滓在牙齿上反复摩擦。
早饭原本是不吃的,纱厂只包中晚饭,他也没办法像人家一样带着馒头回家,不是因为家里没蛋没油,而是他这样的半价学徒,拿食堂的东西,是要被打的。
不过昨天好像还从饭馆里多带了一碗米饭回来,隔夜的饭放久了,有些硬,尤其是这冬天,那米粒尖儿上都有些发白了,像是被冻住了。
他想烧水,可房东是不准他开火的,他想了想,还是从墙角的水缸里舀了一瓢冷水,拌着米饭,硬生生地咽了下去。
他有些后悔了,昨天是他吃大餐的唯一机会,他却还是把半碗猪肝让给了那个来历不明的小姑娘。
那姑娘胃口真大啊,米饭要了一碗又一碗的,脸皮也厚实,人家饭馆的小二都快要吃人了,这姑娘还是敢当着人家的面吃了三碗饭。
可能是饿极了吧。
那姑娘说她无父无母,家里人都死绝了,张小汉觉得,和自己境遇挺像的,本想着吃完饭,聊一聊天,他都没怎么和女孩子说过话呢,可一吃完,那姑娘就跑了。
好.色害死人啊,张小汉恨不得猛扇自己俩巴掌,自己怎么就这么糊涂,猪肝是死的人是活的,以后一定要选猪肝。
张小汉推开门,脚才抬出去,就碰到一个软哒哒的东西。
低头一看,是个人。
还是昨天那姑娘。
“你咋睡我家门口呢?”张小汉抬脚,轻轻踹着这姑娘的小腿。
这姑娘瘦得吓人,胳膊腿没半两肉,真像是饿了许久的,这样一想,张小汉好像就没那么生气了。
“就觉得,门槛挺舒服的。”这姑娘摇摇晃晃地站起身,迷瞪着眼看着他:“还有吃的吗?”
张小汉明白了,他语气很不好:“你赖上我了是不是?你哪家的啊?多大了?你这样蹭吃蹭喝的,我给你逮警察署里去,那儿有铁锁链,还有铁鞭子,打你就像是打牲口,你见过打牲口吗?”
姑娘摇摇头。
张小汉更嫌弃了:“连打牲口都没见过,你家穷得连牛都没有了是不是?以前我在老家养过羊,那些羊特别不老实,你放它的时候,它就喜欢一路吃,埋头吃,吃得可狠了,把草根都吃掉,我就拿鞭子使劲抽它,抽得它知道痛了,它就走了,”张小汉歪头看着眼前的姑娘,“你是不是也要我拿鞭子抽你,你才走啊。”
“饿。”
又是这句话。
张小汉耸肩,不管她,只顺着巷子朝大路上走:“我还饿呢,我卖血卖来的猪肝,一半都让你吃了,你还吃了那么多白米饭,以后我去那家店,他们肯定都不愿意让我点炒猪肝了。”
“好饿。”
“你还得得寸进尺了是吧。”张小汉双手叉腰,食指朝着这姑娘的脑门猛地一戳,他在纱厂干活没干好的时候,就是这样被厂里的人训的,终于有一天,他也能训别人了。
张小汉突然想捉弄一下这大胃口的姑娘,他笑嘻嘻地说:“行啊,有本事,你就一直站在这儿,我和你说,这可是黄包车车夫上工的道儿,他们那些人,见了女人就跟狼见了肉一样,你就站着,如果等我晚上下工回来,你还在这儿,我就还带你去吃炒猪肝。”
“有米饭吗?”
“有,”张小汉伸手比了个“三”,“三碗,够不够?”
“嗯。”这姑娘点点头,像是六、七岁的孩子等着爹娘下班那副乖巧,“我等你回来,你回来了,记得带我去吃炒猪肝。”
这姑娘一开心,一扬手,那腕子上就跟着叮当响,张小汉留意了一眼,果然发现这姑娘手腕上挂着一个银晃晃的镯子,那镯子上还悬着几枚铃铛,也不晓得是什么材质做的,值不值钱。
“你的?”张小汉一把握住她的手腕,嘿,这姑娘手腕真细,皮肤真嫩,想来之前也是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吧,怎么变得傻乎乎的,算了,说不定人家本来就是这么傻,家里养不下去的,故意扔了她在外面呢。
“给我不?”张小汉指了指这镯子,眼瞧着这姑娘的脸色变得很难看,张小汉哄她,“给了我,我才能给你买炒猪肝啊。”
姑娘脸色依旧憋屈。
张小汉故意甩手:“不给就算了,是你自己不想吃的,可不是我不给买的。”
作者有话要说:张小汉的人物性格参考了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里的主人公许三观,但故事是完全不一样的,还是说明一下
ps:某天我突然想直面惨淡的人生,一口气把余华的书全买了,事实证明,我还是比较俗气的,几本散文我现在还没看完,小说倒是哗啦啦看得飞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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