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二章 死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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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谶双目瞳孔开始急速收缩,这使得他将周围的一切看得更加仔细。水印广告测试 水印广告测试
空气之中都是一种粘稠的感觉,每一个动作似乎都在胶质的环境之中运行,变得缓慢,有阻力,也相当的凝重。
就在林谶迈出一步的时候,收缩到他脚下的那些蟑螂忽然之间全都翻倒在地,四脚朝天,死个精光。
林谶双目精光连闪,他没有看到任何巫蛊载体接近,随即林谶缓缓俯下身子,伸手触摸地面,地面上有一层白色的粉末,林谶脸上露出一丝冷色来,手段不高明,在地面上撒了专门毒死蛊虫的一碰死。
蛊术都讲究无所不用其极,所以蛊术对战没有规矩可言,胜利就是最重要的事情。
林谶双目微微眯起,这种情况下蛊虫没有用武之地了。
对方的蛊虫肯定也没有用处了,但蛊家并不一定只是玩虫,小蛊养虫,中蛊耍蛇,大蛊玩尸,神蛊无物不蛊。
中蛊的耍蛇只是一个称谓,基本上所有的动物甚至是人都能够入蛊,而到了大蛊,基本上就能够起死回生了,不完全算是真正的起死回生,人确实是死的,但却是活的,这个人临死之前留在尸体里面的一切知识一切见识,一切记忆都完整保留,继承下来,这个人也能吃能睡,能说话能交际,似乎和之前完全一样,但实际上,这个人已经不再是之前的那个人了,而是另外一种东西,表现出来的一切都只是伪装而已,想一想,你身边生活了三四十年的人,忽然有一天,变成了另外的一种东西,但却还用之前一模一样的语气和你说话,一模一样的方式走路,和你一起睡觉,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林谶的手段就到养虫的地步,他的双尸油瓶不算是蛊术,而是巫术之中的降头术,巫蛊之道有和有分,各有曲径,一般炼蛊的必然学巫。泰国的“降头术”和湘西的“蛊术”被称为东南亚两大邪术,在东南亚蛊王手下,基本上是巫蛊同修的。
林谶手中取出一个打火机,在肩膀上额头上,各自点了一下火,那火苗就留在林谶的双肩还有额头上,将四周的漆黑一下照亮。
这叫做点命灯,是拿生命来点燃的灯火。一个人的三盏命灯可以用来驱邪,弱小的邪祟根本不敢招惹命灯旺盛的人,将命灯点燃,基本上大部分的巫蛊之术都将现形,当然,现形不代表不受攻击。
林谶的三盏灯能够照亮四周五米的距离,五米内纤毫毕现,任何手段全都将暴露无疑。
林谶双尸油瓶之中一黑一白金童玉玉飞了出来,各自落在林谶的肩膀上,将那一团命灯举起,随后一跃而起,朝着纳兰金凤的房间飞去,结?,结果刚刚飞出去几米在走廊尽头处忽然传来一声猫叫。
这猫的声音虽然不大,但却极具穿透力,在这空旷的走廊之中回荡不休。
林谶目光当即朝着那只猫望去,一望之下却发现,叫的根本不是猫,而是一个人,一个趴在地上动作如猫的人,这人浑身上下**身体,一身肥膘,臃肿丑陋,浑身上下到处都是因为肥胖而出现的深深的褶皱,这是个男人,伸出长长的尖尖的舌头舔了舔肥厚的嘴唇,犹如看待初恋一样看着林谶。
林谶认得他,叫做李约翰,是华夏人,估计是第三代移民,是个相当刻薄的家伙,他最初住在楼梯口的房间,后来因为楼梯口比较吵,所以搬到了走廊尽头,他有一个超级胖的儿子,叫做李路易没有他高,却比他还要胖,一米五不到的身材,却有着三百斤的体重,他们父子两个走在甲板上的时候,总是会叫人生出一种甲板摇摇欲坠的感觉,似乎下一步就要将甲板压穿。
这胖子身上已经有细微的尸斑了,嘴中散发出一种死尸的味道,至少已经死了一两天的时间了,而林谶在昨天的时候,还看到过这个家伙在餐饮区大吃特吃,行为举止没有半点问题,依旧是那么刻薄,抠门,甚至连掉在裤子上面的菜也捡起来吃掉。
大蛊玩尸!
当爹的在这里,那么那个儿子呢?这个想法刚刚出现在林谶的念头中,林谶身后传来裂锦般的一声脆响,林谶感到背后一阵剧痛,猛地一翻身,一跃而出,他的背后火辣辣的疼痛,扭头看去,就见一个大胖子正眯着眼睛笑嘻嘻的看着林谶。
说曹操曹操就到!
来的正是李约翰的儿子李路易。
此时的李路易嘴角满是鲜血,一只手上是从林谶后背上抓下来的衣服还有一条鲜血淋漓的肉,正将这块肉往嘴里面送着。
林谶后背上就像是被一只手在泥地之中刨出了一个大坑一样。连脊椎骨都露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