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喜欢就要去争取(1 / 2)
又到了放学的时候。程观月收拾书包准备回家,却被乔语给拉住了。她从书包里拿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上面还画着HELLO KITTY的图案。
“我……我没有打算在高中时候谈恋爱。你是个好人,我们还是做普通朋友吧。”程观月说。
“闭嘴!别给我发好人卡”乔语忍不住举起手,在程观月头上敲了个爆栗子,“不是给你的!”
“那你准备给谁?”
“给金小渝。”乔语的脸一红,“他们不是希望你去参加篮球队的训练吗?你可以假装过去,悄悄帮我把这封信放他的包里……”
“我不会加入篮球队的,所以也不会去参加他们的训练。你为什么不把信放他课桌里去?”
“你又不是不知道,教室里随时都有人在上自习。而且他坐最后一排,我坐第三排,这样做太显眼了。我才不想第二天就成为被炒的沸沸扬扬的公众人物呢!”乔语摆出楚楚可怜的表情,“程观月,你就帮我一次嘛,我请你吃好吃的。也不需要你去参加训练,你只要到体育馆去,把信偷偷放他包里就好。”
程观月叹了一口气:“你一个女孩子,这么不矜持真的好吗?”
“喜欢就应该大胆争取啊。”乔语振振有词,“埋在心里,扭扭捏捏,踟蹰不前,这算什么?喜欢就争取,不喜欢就放弃,哪有那么多的弯弯曲曲的矫情?”
程观月愣住了。他将信封接了过来,低声说:“好,我帮你这个忙。”
他带着信封来到体育馆内。篮球队的训练似乎已经开始了。程观月静静地站在门口,没有进去。
说起来,这个篮球队也够寒碜的。总共加起来也就七个人——还要加上在另外一边辛苦地从基本功开始练起的谭锐以及另外一个教练模样的人。
一个比程观月还矮一点的少年正运着球,风驰电掣地从中圈跑了过来。刚进三分线,他便已经收球,然后三步上篮。可大概是速度太快了,收不住脚,他的节奏稍显凌乱,篮球打在篮板上弹了出去。
“好快!”程观月不由感叹。就绝对速度而言,恐怕连胡珂都远远不如。
“徐小松,我给你说过了,篮球不是一味求快。”年轻的教练走到徐小松的面前,“你要注意自己节奏的掌控和变化。就算你能够靠速度摆脱防守者,但如果连普通的上篮都近不了球的话,你所做的一切又有什么意义呢?”
“知道了,胡子怪。”徐小松颇不以为然地耸耸肩。教练的名字叫做胡星,去年刚刚从师范学校毕业,来到凤阳高中教体育,也兼任篮球队教练。因为他留着一瞥小胡子,所以徐小松给他起的外号为“胡子怪”。
马良则在一边冷冷地说:“快有什么用?去年小小组赛最后一场一分未得。”
“唯快不破!去年只是我状态不好而已!”
马良转过头去,“你是指望不上了。倒是金小渝和唐傲有机会帮助球队更进一步。”
“大块头和面瘫?大块头看上去还行,但是面瘫……”徐小松不屑地说。
被点名的两人同时有了反应。被叫做“大块头”的金小渝摸着后脑勺,嘿嘿一笑。而那个叫唐傲的少年面无表情地做在长椅上喝着珍珠奶茶。他淡淡地瞥了一眼徐小松和马良,眼神里写满了“你们吵你们的关我什么事”。
“你只是嫉妒我比你快而已。”徐小松不依不饶,他本就是个好胜心极强的学生。
“笑话。要论速度,我才是球队里最快的。”马良寸步不让。
“闭嘴,长手怪,你别忘记了,我的绰号可是‘闪电’。”徐小松指着篮球场另一边的底线,“那我们比赛一下吧,看谁先跑过去。”
马良的手脚颀长,一看就很适合打篮球,但也被徐小松起了那样一个外号。
“没问题。”
程观月不禁莞尔。整支球队,从队长到新人,都喧闹散漫而毫无章法,就连教练也丝毫没有要制止他们的意思。而在喧闹声的中,却有清脆而有节奏的“叮铃铃”的声音从角落里传来,中间伴随着篮球落入网窝的“刷”、“刷”的声音。
程观月向声音来源的方向望去。一个穿着19号球衣的队员站在底角处。别人的喧闹没有丝毫影响到他,他正安静地练习着投射三分球。
他投篮的速度不快,每次都要先仔细地盯着篮筐,像是一个狙击手需要瞄准一样。然后他双手抬起,缓缓地出手。他的投篮姿势很优美,带着奇特的韵律。那一个刹那,程观月觉得,仿佛时间的流逝在他的身上也放慢了速度。他的手腕上系着一个小小的铃铛,伴随着他每一次动作而发出声响,像是优美的配乐。
“吵死了,铃铛!暂停一下!我和马良要比赛!”徐小松冲他喊。
敢情他的外号就叫铃铛啊——程观月轻轻一笑。
铃铛将最后一个球投了出去。这个球没进,在篮筐上磕了一下弹了出去,正好落在了程观月的面前。
“程观月,你来了!”金小渝看到他,兴奋地说道。
“我……”程观月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马良看了他一眼,指着体育馆角落里的衣架说道:“去换件训练服。”
程观月觉得自己已经是骑虎难下了。他不能告诉他们自己来这里的真实目的,不然就会暴露乔语。无奈,他只好一步步地挪到衣架旁边去。金小渝的衣服胡乱地堆在一边。程观月偷偷地望着训练场上的众人,趁他们不注意,将信封塞了进去。
“你在磨蹭什么呢。”徐小松叫道,“快换好衣服过来,教练说咱们来打半场4对4练习赛。”
“4对4?”谭锐抬起头来,“就是说,我也可以上场吗?”
“是的,到时候别拖后腿就行。”徐小松回答。
程观月稍稍松了一口气。他的目光从一件件深灰色的训练服上掠过,终于找到了一件比较合身的衣服。
而那件衣服背后的号码,是“13”号。
在西方的宗教里,这是一个不详的号码。像是无法逃离的诅咒,宿命一般轮回之后,再一次找到了他。
程观月将上衣脱下,取下那件训练服,一点一点地套在身上。
“报一下你的位置。”教练站在他旁边,说。
“13号,程观月,控球后卫。”程观月轻声说。
他抬起头来。头顶的灯光晃眼,他感到视线有些模糊。
8个人,4对4的半场对抗赛。高一新生的4人一队,两个高二和两个高三的一队。这个时候,程观月才知道,那个带着铃铛的学长叫做姚若虎,穿着19号球衣——明明那么霸气的名字,名字的主人却是那么安静的一个少年。
程观月身穿13号球衣,他的队友是选择了1号球衣金小渝,选择了3号球衣的唐傲,以及2号谭锐。对面则是31号队长马良,19号“铃铛”姚若虎,10号徐小松,2号叶晨。
徐小松眯着眼睛,打量着高一的队伍:“大块头,面瘫,四眼,书呆子……今年新入队的人可真奇葩啊。你们要小心了,别轻易被我们打爆了啊。”
几乎所有人都被徐小松起了外号——除了高二的叶晨。叶晨是球队里唯一身高超过1米9的球员。虽然能力平平,但是他那张硬邦邦的脸庞让徐小松感到有些害怕。衡量再三,他还是放弃了给叶晨起外号的打算。
“好了,4V4半场攻防,规矩不变:攻方进球之后继续发球,防守方抢到球之后需要先运球出三分线;三分球算两个球,先到10个球的一边获胜。有问题吗?”胡星大声说道。
“没问题。”马良很大度地说,“就让一年级的先发球吧。”
“凭什么?”徐小松首先不干了,“不是应该用跳球的方式来决定球权吗?”
高一众人一愣。这个徐小松的好胜心还真不是一般地强,连谁先发球也要争一争。金小渝笑了笑,走上前说:“那就跳球吧。”
马良走上前去:“来吧。”
胡星将篮球高高抛起,金小渝和马良大喝一声,同时跃起。马良的个头比金小渝稍矮,但是他手脚颀长、爆发惊人,在队内被徐小松称作“长手怪”。可这一次,他遇上的是同样拥有可怕爆发力的金小渝。金小渝以大约半个手掌的优势抢先触球,用手指轻轻一拨,球便落入了程观月的手中。
马良精神一振——来吧,程观月,看你到底有多少本事。
可是程观月根本没有持球的打算,他直接将球传到了站在底角附近的唐傲的手上。
唐傲拿球之后稍微观察了一下。他是高一队中的第二高度,可看起来他似乎并没有进内线的打算。他看到正冲向篮下的金小渝,于是将球随意地往空中一抛。
金小渝高高跃起,在空中接到球。他双手笔直高举,手臂上紧绷的肌肉高高隆起。他双手举起的高度已经超越了篮筐,整个身体则朝前方滑翔。他没有落地,而是在空中直接将篮球灌入篮筐。这个时候,防守他的马良,只能在他的身后愣愣地看着。
1:0。篮筐受到剧烈的震动,哐当哐当的声音在球馆里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