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2 / 2)
所以虽然为人父母的,性格上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他们给她的爱也并不一定是她想要的样子,但她依旧没有办法把对他们的感情割舍放弃。
林昔微吃过晚饭回到房间,拿出那天收到的信封。
这是杂志社的回信,林昔微之前因为陆尔曼的事情,加上学习上一些着急处理的问题,只是匆匆打开看了眼开头,知道自己的小说是过了稿的。
但是后面具体的内容一直还没来得及仔细读,直到这会儿终于是抽出来一点时间。
信件是写在那种经典的白底红条的信纸上,用的是黑色的钢笔,字迹大刀阔斧行云流水,内容也很清晰。
通篇下来主要就是说了三个事情。
第一个是表示对来稿的感谢,以及说明稿子是通过了的。
第二个是因为作品是长篇,所以会以在杂志上连载的形式发表。杂志每周一期,每期上会连载差不多一万字的内容,希望林昔微能够根据这个情况做好章节的区分。
第三个是关于稿费。《奇异故事会》上面的文,
是按照每千字80一120元给稿费。其中前三次发表,会按照每千字80元发放,从第四次开始,按照每千字120元发放。
之后杂志会根据小说受欢迎的程度,决定后续的宣传等等。
另外和信件一起寄来的还有两页一式两份打印好的合同,是关于这本小说的签约协议。
林昔微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合同,还是比较公允的。
如果她的文在市场上足够受欢迎,杂志社也会负责联系出版。之后小说的影视游戏等版权还是在林昔微自己手里,出版的版权则签给他们杂志社,以后出版会再给林昔微额外的稿费,还有卖书之后的分成。
就有一点比较难,林昔微临签字突然反应过来一个问题:她还没有成年啊!
前世林昔微处理这些事情的时候早就已经工作了,也不清楚具体的未成年人如果发表文章还是怎么走这个流程。
不过大概其还是知道,肯定是需要监护人的帮助的,只是那样合同可能再用杂志社寄来的这一份就不太合适了。
林昔微干脆直接拿起来信纸和合同去旁边卧室找林温茂。
“爸,我有个事跟你”林昔微进门话开了个头就卡住了,无它,这房间里实在是,太呛了。
林温茂没想到林昔微会突然过来,连忙站起身来打开窗户,顺手把手里的烟掐灭在烟灰缸里。
林昔微抿抿嘴,说道:“你为什么又抽烟了?”
林温茂以前年轻的时候是抽烟的,但是后来在陆尔曼的要求下戒了烟,林昔微有记忆以来就几乎没见过林温茂抽烟。
林昔微突然感觉有点茫然,因为她发现自己并不知道前世林温茂和陆尔曼离婚之后,是否又重新开始吸烟了。
因为那个时候,她早就不和他一起生活了。
林昔微抬头看着林温茂:“爸,抽烟对身体不好,你以后别抽了。”
停了停,她语气有点低落,继续说道:“我现在只有你了,你可要健健康康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