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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第二十一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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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怜花把那朵冰莲花扔回了木盒,很快就走了。

丁春秋和摩云子在找他,其实他何尝不想动手将最后这两人一起杀死。

但他必须等待,等待最好的出手时机,因为他虽然想杀死他们,却不想把自己折进去。

每杀死一个人,他心里就能快活一分,痛苦也能减少一分。

但是现在丁春秋和摩云子居然不见了。

王怜花的心又开始痛苦起来。

他们躲到哪里去了?

难道他们又去杀人了?

贾珂……贾珂……

他在心里默念着这个名字。

你有没有看见我把这些想要杀你的人都杀掉了?

你不要再生我的气了好不好?

你究竟在哪里?

你究竟还活着吗?

你来见一见我好不好?

没有人回答他,他坐在河边,看着长河落日,赤红如血,几个孩子在河边堆着雪人,忽然因为什么发生了争吵,于是几个人推推搡搡,互相搓起雪球打彼此,但很快又笑闹成一团。

兴州城的冬天,果然很冷。

热气腾腾的火锅,温得恰到好处的牛乳。

热辣辣的肉片下肚,贾珂的心情非常好。

他心情这么好,一方面是因为他这么多天都在冰窖里热一顿冷一顿的吃饭,虽然他的肠胃还受得了,但心情却不好。如今他先喝了一碗热腾腾的老鸭汤,感觉热气顺着全身的毛孔溢出去,然后再吃这热腾腾的火锅,简直如同在吃这世上最美味的佳肴一般。

一方面是因为他现在对自己非常满意。

想要说服童姥出手帮忙寻找叶二娘,救回那个可怜的女孩,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童姥的这些手下虽然十之□□都是她亲自出手救下的可怜人,但是她如今大敌当前,兴州城又不是她的地盘,这会儿正是该隐藏行踪的时候,又怎肯为了一个小女孩就轻易暴露自己的行踪。

想要她出手,就必须找到一个有力的理由。

贾珂想到叶二娘是“四大恶人”中的“无恶不作”,按照书里的剧情,他们四人应该是结伴去大理找麻烦不成,铩羽北去,遇到一品堂招聘武学高手的使者,四人不甘寂寞,就都投效了一品堂,才会在一品堂用悲酥清风暗算丐帮时出场。难道如今多个世界融合,他们现在已经加入一品堂,因此叶二娘才会出现在这里?

西泥“一品堂”和书里的西夏“一品堂”一样,都是国王创立的讲武馆,堂中招聘武功高强之士,优礼供养,要他们为国内军官传授武艺。贾珂思来想去,便决定赌一把,他回了客栈,直接去找童姥,和她说那个抢走孩子的叶二娘是西泥一品堂的人,又夸大了几分一品堂中高手的数量,和他们在童姥与李秋水的决战中可能起的作用。

童姥虽然不把这些人看在眼里,但她既然要跟李秋水死斗,李秋水又占了地利,当然要削弱她手边的力量,当即便找到一品堂所在,在堂中高手身上种下生死符。贾珂跟在其后,不仅把叶二娘抢走的那个叫李莫愁的小女孩抢了回来,还将一品堂中的珍品“悲酥清风”全部打包带走。

这是一种无色无臭的毒气,系西泥大雪山欢喜谷中的毒物制炼成的毒水,平时盛在瓶中,拔开瓶塞,毒水化汽冒出,便如微风吹面,任你武功再高,人再机敏,也无法察觉,待得双目刺痛,已是毒气入脑,再无可救,中毒后泪如雨下,全身不能动弹,只得任人宰割。实乃杀人越货,越级打怪的必备良药。

贾珂拍拍胸膛,他怀里装着七八十个瓶瓶罐罐,若非天气太冷,他穿的着实厚实,只怕一眼就让人看出他的奇怪来。此时抬手一拍,手隔着衣服打在瓷瓶上,手指不由一痛,但他的心情却很好,不仅很好,还很坚定,他坚定的想,以后果然还是要做好人,当好人才有好报。

贾珂想着“悲酥清风”是西泥国的独门毒药,他们手里必然有解药,童姥对付李秋水的时候,这毒药自然派不上什么用场,便没把这赃物上交,只是拿了几瓶解药出来,交给余婆婆,说这上面写着“悲酥清风,闻之即解”这八字,自己不知道悲酥清风是什么毒药,但既然解药放在一品堂里,只怕到时候李秋水的手下可能会用,请他们注意提防。

余婆婆跟随童姥多年,只比童姥小了三十岁,她是听说过这毒药的名字的,只是一时没记起这件事。此刻看到解药,才想起这毒药的凶险来,在心里记下这事,想着这几天要多搞几瓶解药来,又向贾珂道谢一声,将解药接过去,然后和他说起明天离开兴州城的计划来。

这么多人,还要加上一个不能动弹的丁春秋和他那一个同样不能动弹的徒弟,离开兴州城,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要么大家分头行动,等到了一个地方再碰面。

要么既然这么多人,索性就更轰动、更光明正大的离开。

童姥选择了第二种。

这世上有两件事,参与的人哪怕再多,再杂,却绝不会惹人怀疑。

一件是丧事,一件是喜事。

童姥安排的就是一场喜事。

兴州城的富商李大发的女儿李霞要嫁给自己在卫国的表哥。

李大发是童姥的人,他也确实有一个女儿李霞,他甚至为了童姥,甘愿牺牲女儿的名誉。

为什么李大发这么有钱,他的女儿会匆匆嫁人?

因为他的女儿和家里的马夫偷情,前一天还险些和马夫私奔了,李大发迫于无奈,只好把她绑上花轿,把她匆匆嫁去卫国。

贾珂道:“这样也许可以很顺利的出城,但是一行这么多人,又是富商的女儿出嫁,只怕路上会遇到不少劫匪,或者遇到扮成劫匪的人,借着打劫的名义,看看轿子里都有谁。”

余婆婆道:“你担心的很有道理,童姥她老人家也早想到此节,因此咱们一伙人是嫁姑娘的,另一伙人却是劫匪。”

贾珂怔了一怔,然后笑起来。

如果是劫匪,当然有理由一直紧紧跟在花轿后面。

如果是劫匪,在其他劫匪来打劫花轿的时候,也无需隐瞒武功,直接可以大大方方的黑吃黑。

贾珂道:“这真是个天才的主意……但是,李大发也许对童姥很忠心耿耿,可李霞呢?”

余婆婆道:“李霞不在兴州城。”

贾珂道:“明天出嫁的不会是李霞?”

余婆婆点点头,说道:“是咱们的人,她是姥姥最信任的弟子,也是武功最高的弟子。现在她就叫李霞,就在李大发的家里住着。”

贾珂点了点头,又道:“那我是哪边的?”

余婆婆道:“你当然是新娘这边的,毕竟没有劫匪出来劫道还会带着你这样小的孩子一起劫道吧。明天咱们出城,你就躲在新娘的嫁妆箱子里面。毕竟现在城里还有很多人在找你呢。只是你躺在箱子里,千万别动,在出城之前,一定不要自己挪动位置。”

一个人躲在嫁妆箱子里,箱子放在马车上,被别人运出城去,这几乎就是把自己的性命交给了别人。

但是贾珂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

童姥需要他带着丁春秋去向卫国皇帝证明自己的清白,阻止卫国和西泥国联手对付自己,贾珂也需要尽快离开这危机四伏,不知有多少人在寻找自己的兴州城。

新娘的花轿可能被人偷看,嫁妆箱子贴上封条后,就不会被人随便打开。所以躲在嫁妆箱子里确实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贾珂头一回恨自己年纪怎么这么小,如果他现在已经十六岁,那他完全不需要担心这么多,因为十六岁的少年再加上一点东西,就可以扮成任何一个出城的男人,但是一个孩子却不可以,因为出城的孩子并不多。

贾珂看着余婆婆,像最精明的商人在挑选几个供货商的产品,比较他们的产品的优劣。

终于,贾珂笑道:“好。”

他说完这个“好”字时,背上已经流下汗来,也许只是因为屋里炭火烧的太旺,太暖和了。

他离开饭桌,回到自己的房间,打算好好的睡一觉。

养足精神,随时准备面对任何突发事件,这是他现在唯一能做的事情。

贾珂推开门,忽然听到“滴答”“滴答”的声音在屋子里响起来,他顺着声音看过去,就发现原来是他买的那两个人像冰雕融化了。

他回来的时候,满心都是叶二娘的事,就把那盛着冰雕的篮子随手放在桌上,现在冰雕已经化成冰水,滴滴答答的顺着篮子的缝隙流出来,流在桌上,地上。

但是篮子里还有很小的两块冰晶,拇指盖大小,居然还没完全融化,贾珂拿起来,将那两块冰晶拼在一起,发现有点像一颗小小的心脏。

贾珂看着这颗小小的心脏,看着它在自己手中融化的无影无踪,怔了半晌,他忽然发现自己还有一件事情可以做。

殷离看着贾珂,他看起来浑身狼狈,明明手指已经冻的发青,但是头发却湿了,被汗打湿的,脸颊上也泛起了一种奇异的红晕,就好像他刚刚经过了很剧烈的活动一样。

殷离道:“这是什么?”

贾珂道:“信。”

殷离道:“我当然知道这是信,但是你为什么会在这时候写信?”

贾珂道:“因为我不确定明天以后,我能不能活下去。”

殷离怔了怔,担忧道:“要不然你别走了吧,等此间事了,只要咱们大伙还活着,我去求姥姥亲自送你回去。”

贾珂道:“我必须得回去,如果我不回去,不把真相告诉皇上,那我们都会死。”

殷离沉默半晌,接过他的信,道:“你这封信是给谁的?荣国府的吗?”

贾珂道:“不是。兴州城有一家叫王森记的当铺,等到一天后,无论发生了什么事,你都要去一趟,找那家店的掌柜的,然后跟他说一些话,这些话你一定要牢牢记得,一个字也不能错。”

殷离道:“好,你说。”

贾珂道:“那家当铺的柜台上会放着三个金镯子,一个是婴儿手腕大小,一个是□□岁小孩的手腕大小,一个成人的手腕大小。你指着那个成人手腕大小的金镯子问他:‘我有一个一样大的绿宝石镯子,能卖多少钱?’他说:‘卖不了多少钱,只能六两黄金,六两白银。’你就说:‘太贵了,一两黄金,一两白银,你买不买?’

他便知道你是谁了,就会领你去一间接待客人的暗室,到了那里,你把信交给他,告诉他,这封信是一个吃过拨霞供的人写给他家少爷的,一定要用最快的速度和最安全的方式送到他家少爷手上。“

殷离默默记在心中,贾珂又重复了一遍,确定她记住后,又和殷离演戏一遍,确定无误,才放下心来。

殷离道:“我把信给他以后,他若再说什么怎么办?比如问我是谁,住在哪里,谁让我来送信的这样的话。”

贾珂道:“你一概不回答就是了。”

殷离答应下来,将这封信放在自己的枕头下面,半夜惊醒,梦见有人来偷信,只好点亮房间里的灯烛,在贴身的里衣上缝了个内兜,将信装在兜里,这才睡下,却睡不安稳,梦里惊醒好几次,一会儿梦见贾珂在路上被人发现,然后被人乱剑砍死,一会儿梦见路上敌人强袭,童姥的人都跑了,只剩下他藏在箱子里,忽然,一把大火烧过来,他躺在箱子里,活活被大火烧死。

殷离下了床,披上衣服,轻手轻脚的离开自己房间,走到走廊,走到贾珂的房间前面,发现屋里漆黑一片,十分安静,显然贾珂睡得非常好,忍不住自嘲一笑,又回了自己房间,躺回床上,继续做起噩梦。

第二天贾珂看见殷离,嘲笑道:“你的黑眼圈好重。”

殷离恨不得咬掉他的鼻子,他以为自己是因为谁才睡不着的啊!

殷离忍不住问道:“你难道不怕吗?”

贾珂道:“怕,怎么不怕,但是我已经把我能做的事都做完了,现在唯一需要我做的事就是克服恐惧,如果我怀着恐惧上路,那么我一定会死在路上。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他们不是死在别人的手里,他们是被自己吓死的。”

他说完这话,就开始吃早饭。

童姥吃穿用度一贯奢华,如今她虽然力求做事低调,行踪隐秘,好等李秋水回来,杀她一个措手不及,但该享受的地方她却半点儿没耽误。一日三餐,都是由她带来的厨娘亲手烹制,不仅味道绝妙,看起来还十分的雅致。

贾珂对吃的一向没多大要求,味道好当然是好事,但其实只要能填饱肚子,他也就无所谓了。

这会儿他吃的却很慢,每一样菜他都吃了一点儿,吃的很平均,也很认真,就好像这是他这辈子最后一次吃饭一样。

吃完饭,贾珂就上路了。

他忽然感到胃痛,他忽然感到恶心,他忽然很想吐,害怕的想吐,他的脸色已经苍白,他的手心已经冒出冷汗,他觉得自己就好像一头乖乖走向屠宰场的小猪。

尽管在殷离看来,他的神色非常平淡,脊背挺得笔直,每一步,都走的很坚决,也很有力量。

然后他躺进了箱子里。

他就这样把自己的脑袋放在了别人的手上。

如果他没有躺在箱子里,而是坐在花轿里,那他一定会看见王怜花。

王怜花就站在路边,看着这浩浩荡荡的送亲队伍。

红色的花轿,白色的路面,红得耀眼,白得刺骨。

王怜花的目光也冷得刺骨。

从昨天下午,负责跟踪摩云子和丁春秋的手下告诉他他们两人一前一后忽然在街上消失以后,他就一直在找他们。

为了找他们,他甚至一夜没睡。

他总觉得,哪怕这两个人多活一秒钟,那贾珂就可能在他看不见的地方,死在他们手里。

这是他唯一的线索,他必须紧紧抓住。

王怜花的目光落在这吹锣打鼓,鲜艳如火的送亲队伍上,这里有轿子,有箱子,都足够大,可以用来装人,他们两个会不会躲在里面?

他缓缓地露出了笑容。

从李家到城门,还有一炷香的时间。

这一炷香的时间,已经足够做很多事情了。

比如,兴州城的府尹刚刚被一封举报信糊在脸上,信上说,今天李家的送亲队伍里窝藏了前几天在皇宫中纵火的逆贼。

无论这封信是不是真的,府尹都只能去查。

因为如果这封信是假的,不过是他被人骗了,沦为一时笑柄。可是如果这封信是真的,那皇帝知道他明明接到这封举报信还放任李家出城,只怕他的小命都不保。

花轿停在原地,李霞坐在花轿中,她拿起放在坐垫上的剑,放进了袖口之中。

贾珂睁开眼,眼前一片漆黑,无论他睁开眼还是闭上眼,似乎都没什么区别。这箱子虽然很结实,但并不能隔绝外面的声音,何况他一直用自己的脉搏计算时间,他知道花轿大概走到哪里了,他也知道现在花轿本不该停下,但是花轿却停下了,显然是遇到意外的情况了。

他躺在装着绫罗绸缎的箱子里,他的身下很柔软,身上很温暖,他将悲酥清风拿出来,瓶塞就握在他手中,只要一有人打开箱子,他就会趁着那人看见他之前,先把瓶塞打开,然后屏住呼吸。

人在慌乱之中,很容易胡思乱想。在黑暗之中,也很容易胡思乱想。如果这两种情况加在一起,这种胡思乱想简直可以要一个人的命。

但贾珂现在什么也没想,他只是在等待。

李大发的妻子林月娘脸色很难看的走出来。她是兴州城有名的悍妇,一是因为驭夫有术,把丈夫调|教的跟小绵羊似的,她让对方往东,他就不敢往西,她说今天要吃米饭,他就不敢吃馒头。二是因为她做生意又精明又不要脸,兴州城好几家破产的商户都是败在她的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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