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四章 欢喜冤家(2 / 2)
他拧眉,昨天早晨不是爱吃鸡蛋面的?怎么今天就烦了?这女人是不是太难伺候了?不过他还是好脾气地问:“想吃什么?我给你重做!”看在她又病又伤的份儿上,暂时不予计较。
“算了,反正也没什么胃口!”她说着恹恹地扒拉着饭,完全没有昨天吃饭时的幸福模样。她有心事啊,担心她的脚啊,她可不能接受自己的脚上留疤,所以现在让她吃什么都不香。
得,给她面子这还跩上了,瞧她耷拉着脑袋胡乱吃着,估计给她什么都是吃成这样,他的眉已经深深地拧了起来,这样让他哪里有胃口?还吃的下吗?他看了一会儿,干脆站起身去打电话。
殷权的声音隐约传进她耳中,“总之务必要将专家请来,不管什么代价,马上,就现在,拿上最好的药!”
殷权用的全部都是肯定句,并且声音是不容置疑的。程一笙低头看看自己的脚,心中一暖,唇也不知不觉勾了起来。
殷权走回饭桌的时候,她已经吃完饭,靠在椅子上和颜悦色地看向他说:“快吃吧,都凉了!”
殷权狐疑地看她,这女人刚刚还是一脸郁闷,怎么此时像变了个人似的?他哪里知道她耳力好,能听到自己说话。他坐到桌前,想着程一笙什么时候心情突然转好?那就是使坏的时候,他看眼面前的碗,沉吟一下抬眼问她:“下药了?”
好心当成驴肝肺,这男人就不能对他好,程一笙气的站起身,哼道:“爱吃不吃!”她拉开椅子转身就往外走,结果忘了脚上的伤,这动作还了得,她立刻尖叫一声,“啊,疼!”
瞧这泪啊,快速地涌入眼眶,转呀转啊……
他也气,恶声恶气地说:“知道疼还不小心点?”椅子拉的哐铛响,说着却蹭蹭走到她身边,把她抱起来,放到沙发上,举着她的脚看,伤口已经干了,没有再出血,可是一抬头看她那小脸皱成一团,泪珠儿要掉不掉的,心里哪还有气?真是又无奈又心疼,只好轻轻吹着她的脚,说:“好了,马上就不疼了!”
刚才只是动作太猛牵扯到伤口,的确一下就不疼了,她没好气地说:“我要去工作!”
他站起身,**给她来了一句,“陪我吃饭!”
刚刚的温情转瞬都没了,两人脾气倒是相投,说翻脸就翻脸。
殷权坐到椅子上吃饭,程一笙瞪大眼,这男人吃个饭凭什么还让她坐陪?她又不是三陪!想到这里她便想站起身走人,他低着头,幽幽地说:“现在走了,从你家拿的资料,我就不告诉你放哪儿!”
那是她要做节目的资料,很重要,这死男人!她没办法,只好老老实实地坐着。
殷权也不说话,也不看她,就这么沉默地吃着,程一笙真是搞不懂这男人,这么个陪法?她存在有意义么?这男人处处都是迷啊,家庭关系是迷、性格也是迷!
殷权刚刚吃完,门铃声便响了起来,他站起身向外走,打开门,几个人走进来,其中一个边走边打电话,花白的头发,一脸严肃。剩下的有拎箱子的,还有拿仪器的。
这是给程一笙看脚的,她有些惊讶,这些人来的好快。
一行人走到沙发前,打电话的老头儿还没说完,一个年轻的男人先蹲下想拿起程一笙的脚看,殷权立刻挡在他身前,看眼一旁站着的女人,说:“你来!”
程一笙脸一黑,人家都是医生,有什么关系?这男人居然这么保守,大男子主义!
那女人蹲下看了看,跟刚刚的年轻男人对视一眼,都没说什么。
等老人打完电话,年轻男子才说了一句,“老师,您看!”
那老人低头看了一眼,就火大的就咆哮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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