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大修)(2 / 2)
此时薛云河注意到身边两个女生的谈话。
“现在的知更鸟已经不是以前的乐队,换了主唱,风格也从重金属摇滚变成流行摇滚。如果她唱亚当.莱文的《》里面的歌也好,为什么要唱《》,真是闹心。”
“一个女子乐队能撑四年,已经很了不起了,别苛求太多了。”
“你说为什么主唱会突然换人了?感觉主唱变了,也就不想再继续追下去了。”
“或许是被排挤了?也有可能是内部不和?现在的主唱好像是以前的副吉他手?”
“我觉得她的吉他和唱歌都没有以前的主唱好,我想要以前的主唱回来。我好想念智慧啊。我永远记得她在知更鸟的最后一场表演,玛丽莲.曼森的《dreams》。”
“我觉得玛丽莲.曼森也不算是传统重金属摇滚吧?我承认工业金属算沾边,但他本质还是主流摇滚,只是比较巧妙的用金属乐作为包裹了。”
接下来的对话便是两人在争辩玛丽莲.曼森在摇滚乐史上的地位和成就了,薛云河无意继续听下去,他陷入自己的思绪,仿佛听不见也看不见台上的表演。
在薛云河构想过的未来计划里,曾经是有任贞雅的位置的。
但他同时也清楚地意识到双方有无法磨合的地方,也确定彼此都不会想去改变,所以他不想浪费任贞雅的青春,他也没有想当然的以为对方会等他,他是同意分手这个决定的,也明白两个人的将来再难有交集。
打一个比方来说,如果把感情当作投资买股,薛云河知道自己最后只会赔得一塌糊涂,即使未来的蓝图里有任贞雅,他也并不遗憾结束这段恋情,可惜归可惜。
薛云河只是因为太清醒了,所以没有太过哀伤,也可以认为是他爱得还不够深,他不会为了爱情难以自拔的沉沦到底。
他只是一个成熟到有点可怕,理性大于感性的男人。像这种类型的人,只能等有一个愿意去迁就的人出现,因为他绝不会去迁就你。
“嘿,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薛云河恍惚以为是自己幻听了,他猛地一回头,发现自己面前竟然真的站着任贞雅本人,本来漫不经心倚着墙壁的动作一下子调整回来,变成有些挺拔站立的意味,一时语塞。
半晌,薛云河才找回声音:“……你怎么,也来了?”
“因为是四周年了。”一句话说明来意,任贞雅拉了下渔夫帽,上面印着‘人间失格’四个字,她的面容在昏暗的灯线下变得更难辨识,黑色的长发仿佛融进这里的背景。
“我好像从来没有问过你,为什么乐队会叫知更鸟?”薛云河眼神迷离的看向台上,或许是被这里的光线影响了,也有可能是手中的烈酒。
“谁杀了知更鸟?是我,麻雀说,用我的弓和箭,我杀了知更鸟。”任贞雅轻轻的哼起这首英文童谣。
即便是身处吵闹的背影音当中,她的声音依然清晰的传到薛云河的耳中:“当然还有一本美国小说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1962年改编成电影,由格里高利.派克主演。乐队名到底是来自歌谣还是小说,我也不太记得了。”
任贞雅也随着薛云河的视线移向舞台,听到上面在表演从5的《》变成了《renight》,她的眉头微蹙。
而薛云河看到她的这个表情变化了:“你要见乐队的人吗?”
“不了,我想她们也不会想见到我这个不速之客。”任贞雅摇了摇头,当年她那样离开乐队,其实和决裂几乎无异,没想到她在这一点上倒是随了任宰范。他离开了复活乐队,自己从知更鸟乐队退出。
“那我们出去聊吧。”
两个人一起走出俱乐部,此时天色才刚暗下来,天边还有几分鱼肚白,但是街上的小摊档已经早早架起帐篷,弘大的汹涌人流还没开始发挥作用。
不希望氛围太尴尬,努力找话题的薛云河稍微想了一下:“……我们上一次见面好像是去年的夏末了。”
“算起来也快有一年了,时间过得真快。”任贞雅唏嘘的感叹,那时候她还在为龙俊亨患得患失,如今情况逆转,她好奇的问薛云河:“云河哥现在有女朋友吗?”
“……为什么突然问这个?”薛云河踌躇的反问。
“云河哥比我大6岁,我今年24的话,那么云河哥就是30了,所以才有此一问。怎么了,是哪里有问题吗?”
原来是自己多心了,薛云河藏好他的心烦意乱,没有让任贞雅看出分毫,“30还很早,目前想要专心在舞台,感情只能看缘分了,时候未到,就继续等着。”
薛云河看向任贞雅,视线从她饱满的额头,挺直的鼻梁往下流连,最后是微翘的唇,这一切都让他觉得陌生的熟悉,他轻声问道:“那么你呢,贞雅?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了吗?”
“……没有。”任贞雅想起他们上一次的对话,微微觉得有些苦涩,她简明扼要的说:“我们一度分开了,现在算是试用期?”
“……试用期?”薛云河感到不解。
“我还没有想好要不要和他在一起。”
薛云河认真的看着她:“贞雅,你喜欢他吗?”
“……喜欢。”
任贞雅沉默良久,最后轻轻吐出两个字。
薛云河听到自己说:“不要错过时机,看准机会就答应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