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死亡(2 / 2)
而发现两人的时候,距离他们被锁起来才过了不到三十个小时。
三十个小时而已,哪怕滴水未进,也绝对是可以撑过去的,最多只能定性为轻微的人身伤害或者是非法拘禁,根本构不成谋杀。
更何况,根本没有证据。
相反,警方打开门时,见到的是身穿连衣裙的楼兰安静地躺在地上,一双脚掌血肉模糊。而在她不远处,一个男人西装革履,脚下却是一双红色高跟鞋,连身体都已经冷了下来。
单单看事故现场,当事人有精神病的猜想更为准确。
楼兰的述说太过离奇,根本没有人相信,她恍惚知道陈治是为自己而死,情绪崩溃之下越发语无伦次,心理医生最后替她做了判断,认为她这是亲眼目睹有精神病的男朋友症状发作,最后死在自己面前,从而引发的妄想症。
陈治父母早逝,并没有什么直系亲属,最后恍恍惚惚被送出医院的楼兰只带走了他的骨灰,和那双高跟鞋。
而在那场事故中落下轻微残疾的楼兰从此不能再跳舞,又失去了心爱的人,三个月后,她吞服下安眠药,自尽而亡。
自尽的人属于枉死,是没有鬼差来带路的,她本来迷迷蒙蒙在阳世徘徊,不出意外的话,意志很快就会被消磨掉,从此化为万千阴魂中的一个,在寂静的黄泉路永世沉沦。
直到那天徘徊在自己和陈治的家中,她发现,原来死亡,并不是陈治的解脱。
那双大红色高跟鞋依旧困锁着他的魂魄,每到夜晚九点,就开始重复他死亡前的场景,夜夜如此,永无止境。
强大的怨恨和执念灼烧着她的灵魂,淬炼着她的能力,她很快就成功地保留了自己的意志,并决心复仇。
陈治告诉楼兰,这双高跟鞋是她的师姐用自己从小到大穿坏的舞蹈鞋,让不知名的吉普赛人替她祭练,并下了诅咒。
想要解除这个诅咒,除非她能在舞蹈上亲手将她击败,让她本人取下自己的一滴心头血涂抹在鞋上,自己才能够得到解脱。
可是阴阳交割,天人永隔。楼兰如今只是一缕魂魄,又怎么能够击败师姐呢!哪怕让师姐看一眼她的存在,都是不可能的。
而且,就算是她还活着,脚腕受伤的自己也是永远战胜不了如今脱胎换骨的师姐的。
她在人世徘徊许久,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那就是——借用他人躯壳。
不肯转世的鬼怪阴魂,天性就爱往活人躯壳上依附,借由活人的精气神,他们可以迅速的壮大己身,甚至,可以夺舍,替死活命。
但这种依附最开始是十分粗陋的,肢体动作缓慢,思维迟钝,比之木偶好不到哪里去。这种情况下,楼兰想要附身凭借舞蹈打败师姐,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而夺舍有伤天和,害人性命,凭楼兰自己的性格,是万万做不到的,她和陈治的枉死,是自己轻信他人带来的苦果。这苦果也只能她自己尝,万万没有让他人代替自己的理由。
因此,她幻化出那样一张海报,希望能够招来一位身体素质良好,肢体柔韧,有过舞蹈基础的女孩儿。
毕竟,离比赛开始的时间不多了。
那幅海报是一个门槛,鬼魂附身十分伤元气,体内没有灵气的人,是会给身体带来不可逆转损伤的。而那张海报,只有体内还残留有没发散的灵气的人,才能看到最让她心动的场景。
这样招来的人,才有足够的灵性,能够支撑她完成舞蹈。(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