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小备婚。爱美之心。(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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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思凡同意这门亲事,叶仇氏更开心,以前给提过多少门亲,儿子心高气傲的,就是不肯点头,人穷志短,哪来那么多讲究,不知天高地厚的,难得他乐得接受这一回,也是,都睡过胡玉儿一晚,他哪里还有不乐意的道理,要不然就不会等不及,早早做下那样的事。
不过,这样不清不楚可不行,颜面要紧,不只是自家孩子的,人家姑娘的更重要,“过几天,选个好日子,你们就拜堂成亲吧,说不定,这一冲喜,我的眼睛不用吃药,就自己能好呢。”对未来的生活,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小日子,叶仇氏充满信心,过一两年,再给她添个胖孙子,这辈子,就可以无欲无求。
“拜堂?成亲?做夫妻?”胡玉儿还记得,胡海狸也这样跟她提过,至于什么一个女人,只能嫁一个丈夫,这样的规矩,人间的,三界无不同此理,作为玉狐狸的她可没听说过。“是呀,你们都在一个床上睡过,哪里还有占去你的清白,却不娶你,不让你们尽快拜堂成亲结成正式夫妻的道理。”也对,和胡海狸同床共枕近千年,他要与她成亲,那么,昨晚和书生睡的,哪怕只有一夜,和他也做夫妻,顺理成章,就应该欣然接受,这是胡玉儿的看法。这都哪跟哪呀。胡玉儿担心的却是,叶家母子如果知道她是只狐狸,并非同类,还会不会接受她,对她这样好。
“玉儿,你除去胡海狸这个哥哥,家里还有什么人呀?”要娶人家的女儿,可能还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哪里有不通知一声,不征得同意,不意思意思下下聘礼的呢,尽管是穷苦人家,也要有所表示,不能失礼。相信自家女儿与别的男人睡到一起,她的家人没有不应允,并且很快完婚的道理。“我家里只有一个胡哥哥,没有别人。昨晚,我与我哥哥失散了。”想到胡海狸受重伤,生死未卜,胡玉儿心里就揪得难受,可是她不敢回去紫金山看个究竟,至少现在不敢。
叶仇氏抱过自己的枕头,放在双膝上,从枕头里摸出银两,一锭又一锭,仔细数,然后交给叶思凡,“凡儿,你带玉儿出去,各自准备一套大红喜服,再让人家看看最近几天哪天是黄道吉日,宜婚娶,准备些喜贴,雇几个厨子,提前通知亲戚街坊四邻。顺便打听打听玉儿哥哥的下落。希望他在妹妹结婚前赶得到。”赶不到也好,生米不只煮成熟饭,还吃到肚子里,看他当哥哥的胡海狸怎样反对。再对他敬若上宾,他也就只有不再计较,接受妹妹已嫁为人妇的事实。穷苦人家多心酸事,这也是无奈之举,谁家不想体体面面风风光光娶媳妇,可是光想又有什么办法呢,没有钱,风光不起来,还显得寒酸,卑劣些。
妹妹?胡玉儿可从来没听胡海狸这样喊过自己,他只叫她“玉儿”。胡海狸当然不会称呼玉狐狸妹妹,他还要她可以变成人以后当他的妻子,与他终生厮守呢。叶家人可不知道这些。叶思凡另有一番考虑,怎样寻找胡海狸,就在街上四处问有没有人听说过、见过吗?似乎只能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