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疯狂的爱情(1 / 2)
笔趣阁 最快更新这个冥夫不太冷 !
我以为简亦繁是在开玩笑,所以又追问了两次。结果他一脸镇定地看着我,说:“我是认真的。你先去把它引出来,并承诺它,只要它能将你的戒指取下来,你就送给它。其他的事情,就交给我。”
我还是不放心,因为阿深法力高强,就连它靠近我时,戒指都不会发光。所以,我知道,就连这枚有灵性的戒指,都可能是畏惧阿深的。
可是简亦繁信心十足的样子,又很想让我去尝试一下。
最终,做完了心理纠结和斗争之后,我答应了。或许已经从心里开始相信简亦繁,所以也坚信,他一定不会让我受到伤害。
那天中午,我掐准了时间,便又去了谭言的学校。我站在朱小雨的宿舍楼外,等着她出来。
朱小雨被阿深附了身之后,一直独来独往。身边没有什么人跟着,倒也好接近。
到了午饭时间,我看到朱小雨从女寝里出来。我大喊了一声她的名字。
而它,转过身朝我斜睥了一此,唇间冷笑,说:“又想骗我?”
我朝它笑,并说:“我想和你做个交易,你愿意吗?”
朱小雨朝我走过来,站在阳光下看着我,一脸讥笑,“就你?跟我谈条件?”
宿舍路上来来往往的学生很多,我和朱小雨的声音都很低。我刻意面带笑容,说:“只要你不再害人,我愿意把这枚戒指给你。”
它眯着眼权衡了一下,正想说点儿什么,我又推断她的话:“条件是,你有这个能力把戒指从我手上摘下来。”
我这么说,好像极大的刺激到了它的征服欲望。它伸手就过来抓住我的手,另一只手就开始剥夺我的戒指。
我们这个样子就像是普通的女生朋友间做的亲密动作,所以过往的学生并没有怀疑。
那戒指就像长进了我的肉里,所以朱小雨根本摘不下来。我看了一眼正当头顶的太阳,计算好了时间,伸出手来紧紧地朱小雨抱在怀里,死不撒手。
它也感觉到了我的反常,立即来推我。它的力气很大,我几乎差点就要松开了。
就在这时候,简亦繁凌空出现,手中拿着一只浅灰色的布袋子,那布袋子的两只角上有暗红色的流苏,上面刻着骷髅的图案。被正午的阳光一照,那骷髅好像鲜活了起来。
朱小雨一见到那只布袋,立即吓得全身怔忪。它拼命地推开我,想要迅速逃走。
可是简亦繁嘴里念的咒语越来越大声,而那只布袋的体积也越变越大,直到最后,明晃晃的,就将朱小雨整个人收了进去。
当然,路过的人根本看不到这一幕。
啊……!我只到一声巨大的叫喊声,我猜是阿深的声音。很凄厉,很尖锐,似乎要划破苍穹。
简亦繁手中那只布袋捆住朱小雨的肉身之后,便开始越收越紧。那只布袋周围散发着强烈的白光,快速地围着朱小雨旋转。
几分钟以后,我清楚地看着那只泛着金光的布袋收拢了袋口,然后迅速变小。一直到最后,它变成一个荷包那么大小的时候,径直地飞向了简亦繁。
而简亦繁稳稳地抓住那只收小的口袋,伸手一挥,将它置于自己的暗袖里。
太阳已经倾斜了一点点。
朱小雨的肉身一直站在那里,一动不动。我知道,阿深的鬼魂已经被简亦繁收到了那只吸魂袋里,现在的朱小雨体内还有一只被禁锢的生魂。
我扶着她往外走,简亦繁跟在一边,说:“找个没人的地方,我要把她体内的魂召唤出来。”
这个时间点,到处都是学生。我想了想,把朱小雨带到学校外面,找了一家宾馆开了一个钟点房。
一进门,我就问简亦繁:“你有个这么厉害的法器,为什么不早拿出来?”
他微微倾着头,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
我把朱小雨的身体放在床上,简亦繁就站在床头,他从手掌里幻化出一张符箓,那符箓像生了灵似的,在空中自动飘舞,而后落到了朱小雨的身上。
简亦繁从暗袖里拿出招魂铃,对着朱小雨开始边摇边念召唤咒语。
自从阿深的魂魄被收到收魂袋里,朱小雨就已然成了一具行尸走肉。眼下,她安静地躺在床上睡着,脸色苍白,一丝表情也没有。
简亦繁念了几分钟,忽然快速挥动手掌,控制那张符箓上下翻飞,然后摒气数秒,大喝一声:“王欢!出!”
就在这时候,我果真看到有只生魂从朱小雨的身体里缓慢坐起来,它全身轻飘飘的,像一缕烟雾。
简亦繁松了一口气。看来,我们都没猜错,王欢的生魂果然被禁锢在了朱小雨的体内。
而它一出来,开口便问:“李昊天呢?”
“李昊天已经死了。”我告诉它。
王欢的生魂闻言,显得很痛苦,一张脸也扭曲到了一起。
简亦繁收好法器,走到一张椅子前坐下,问王欢的魂魄:“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你不要怕,那只厉鬼已经被我降服了。”
王欢一愣,过了许久才开口说话:“我是真的爱昊天,爱得恨不得为他去死。可是他眼里,永远都只有朱小雨。朱小雨有什么好的?除了长得漂亮狐媚,根本毫无优点,况且,她也不爱昊天。我答应了阿深,只要让我能和昊天在一起,以后我愿意把我的肉体和灵魂都交给它!”
“所以,从朱小雨接受李昊天做男朋友时,就已经是你在她的体内了?”我问。
王欢点点头,又说:“那可真是一段快乐的日子啊。我爱的男人,每天迷恋我的身体,每日与我做爱,日夜狂欢。他从前都不正眼看我,还把我写的信贴到布告栏,可是后来呢,还不是每天像一条狗一样趴在我身上,做我的奴隶!”
原来,谭言说李昊天越来越瘦,是被“朱小雨”榨干了……还真是这么一回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