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火种】(2 / 2)
周赫煊说:“一拍脑袋写出来的新闻,难免脱离实际情况。我们《大公报》的办报方针是不党、不私、不卖、不盲,这个不盲既要不盲从流俗,也要不盲目报道。”
谭熙鸿肯定道:“这也是搞科学的态度。”
两人没走几步,周赫煊便找到个小贩说:“你好,我是《大公报》的问卷调查员。”
“嘛呢?”小贩一脸懵逼。
周赫煊详细说:“城北的希望小学里面,有个学生的父亲是杀人犯,母亲是娼妓,其他学生家长反对他读书,要求开除。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小贩说:“当然要开除啊!”
“为什么?”周赫煊一边纪录一边问。
小贩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杀人犯的儿子更不能读书,以后当坏人会害死多少人啊。”
周赫煊又问:“中华民国的宪法规定,所有国民都拥有受教育的权利。你认为这个学生有读书的权利吗?”
小贩理所当然道:“还读啥书?老爹是杀人犯,老娘是娼妇,这种人长大也肯定不是好东西,早点死了省事儿。”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周赫煊说,“请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有没有读过书?”
小贩笑道:“我叫李全,32岁,卖糖堆儿的,不识字儿。”
周赫煊又陆陆续续问了七八个人,甚至连印度籍巡捕都调查了,得到的回答惊人一致:杀人犯和娼妓的儿子不该读书!
谭熙鸿目睹了整个经过,不可置信道:“怎么会这样?怎么可以这样?”
“别急,慢慢来。”周赫煊又截住一个戴眼镜的,看样子是个知识分子。
那人说道:“当然有权利读书,现在都民国了,进步的文明社会就要给每个国民以受教育的机会。”
周赫煊问:“如果这人长大学坏呢?有知识的坏人,可比文盲危害更大。”
“那就更应该受教育,学校可以导人向善,纠正他危险的行为观念。”那人道。
周赫煊笑道:“谢谢你的配合,请问你的姓名、年龄、职业和受教育程度。”
那人痛快地回答:“我叫鲁杏芳,字润良,29岁,金融硕士,洋行职员。”
这个问完,谭熙鸿才说:“看来还是读书人明事理。”
“那可不一定。”周赫煊说。
很快又问到一个卖菜大妈,她说:“多读书有好处,这杀人犯的儿子,说不定长大也有出息呢。”
整整忙活半天,总共收到五百份调查问卷,最后统计出来:持否定观点的占87.2%,认为杀人犯和娼妓的后代不应该读书;而持肯定观点只有12.8%(其中绝大部分是妇女和知识分子)。
看到这个结果,周赫煊默然无语,他没想到会如此糟糕。
谭鸿熙都把自己此行目的给忘了,叹气说:“国人的观念还需要进步啊。”
第二天,《大公报》把调查结果披露出来,立即在京津知识分子群体中引发热议,许多学者纷纷发表文章阐述自己的思想。
前一章我们提到,民国初期有三种教育。其中民众教育理论,认为无论男女老幼、贫富贵贱都有受教育的权利。历史上,这种理念正是发源于北伐时期。
周赫煊没想到的是,自己那一篇报道,居然促使“民众教育理念”提前兴起,点燃了全民教育的火种。
做为几十年后的现代人,你很难想象民国初年那种蒙昧,罪犯的儿子不配受教育,居然会是大多数老百姓的共识。
解放思想,真的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