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成功进入阳光小区(2 / 2)
“纳尼?碰瓷儿?”男子惊讶的叫出声来,自己只是想拖延拖延时间,没想到,还被当成碰瓷儿的了。
算了算了,碰瓷儿就碰瓷儿吧!反正自己做的事,确实有点像碰瓷。
男子笑了笑,装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气势,说:“好吧,既然你都看出来了,那就快掏钱吧!”
哼!想让我掏钱?别说我已经穷的叮当响了,就算我有钱,也不会掏钱“养”一个碰瓷儿的!
“我呸!”王俊鹏生气的吐了地上坐着的男子一口唾沫,不过被地上坐着的男子直接躲开了。不过,这并不妨碍王俊鹏发泄怒气:“哼!想让我掏钱?没门!别说我已经穷的叮当响了,就算我有钱,也不会花钱“养”一个碰瓷儿的人的!”
男子听了王俊鹏的话,虽然想给他鼓掌,但却必须装出一副生气的样子。
现在的人,遇到碰瓷的,想都不想就把钱给了,就算明明知道对方是碰瓷的,也愿意把钱拱手相让。
自己是一名警察,对这种事还是了解一点点的。现在的人,因为懦弱,和没有自私,为了自己那一点时间,连报警这么简单的事都不愿意做。
警察虽然没有权利制裁他们,但在心里还是特别鄙视的。他们虽然没犯罪,但他们也可以称为碰瓷儿人士的衣食父母。毕竟,碰瓷儿这种职业,都是靠这种人来“发扬光大”的。没有这种人,碰瓷儿这种职业早就烟消云散了。
就在这时,一个女人从阳光小区走了出来,一路走到了王俊鹏面前:“帅哥,刚才妹妹想了想,凭您的颜指,别说进小区了。就算在我们小区杀人放火都不会有人怪您的!”
“真的假的?”王俊鹏内心虽然高兴,但还是不相信这是真的。刚才这个女人对我还爱理不理的呢,自己才出来一会儿,她就立马变成乖乖女了。
“帅哥,就凭您的颜指,妹妹怎么可能骗您呢?”那女人摆弄着身子,妩媚的说。
(阿鹏插一句话,这个女人岁数要比王俊鹏大的多!)
“那是!我是谁啊?”王俊鹏已经被夸的得意忘形了,完全忘了自己到底是什么人了。只有一句话能形容王俊鹏此时的心情:
幸福来的太突然了,自己还没反应过来。
一把搂住那女人的腰,得瑟的往阳光小区走去。完全忘了身后还有个“碰瓷”失败的男人了。
两人很快就走进了阳光小区,走进了最里面的一栋大楼,那个女人停止了脚步,对着王俊鹏发嗲:“帅哥,妹妹还要工作,就不陪您上去了,您早去早回!”
“好的,美女!”王俊鹏已经神智不清了,慢慢悠悠的走进了电梯,按了11楼。
看着电梯门一点一点关闭,物业的那个女子拍着胸脯,喘了喘气:“这人到底是谁啊?竟然惊动了老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