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不甘(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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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狼呆呆的盯着吴风离开的方向,良久未动。直到此时他还以为自己在做梦。
“我错了,他不是不适合做杀手,他根本就不是杀手。”孤狼现在才明白过来。
想到这里,即使是孤狼这样铁石心肠的人老脸也不禁一红,本想劝人家从良,说了那么多原来都是废话。
这时候,一阵冷风吹来,孤狼忍不住一哆嗦,他现在才发现状况不对,现在的温度这么低,再加上他本来就穿的少,再继续呆下去的话,即使是吴风不杀他,他也会被活活冻死,如果真要那样的话,就死的太冤了。
孤狼使出浑身的力气,双手撑着地想要站起来。只是这过度的用力却又牵扯到了胸口伤口,让他的全身又出了一阵虚汗,不过孤狼顾不了那么多了,他必须马上离开这里。
孤狼手扶着墙终于站了起来,心里一阵轻松,脑海中又不自觉的浮现出了那个倩影:一个花季少女,扎着马尾,留着流海,皮肤白晰,面相与孤狼有两三分相似。这个影子在孤狼的心里越来越清晰,想到她,孤狼的心里一暖,脸上又浮现出了微笑。
只是这笑容没有维持多久,就被一个声音打破。那个声音很闷,好像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
在这个声音响起的一瞬间,孤狼发现,他身上所以的力量瞬间消失。缓缓低下头,看向自己的胸口,胸口正中心脏的位置,多出了一个小洞,鲜红的血液正顺着那个小洞流出。随着血液的流出,他的意识也慢慢模糊起来。
孤狼意识到死神已来的他的面前,此刻,他的心里居然没有一丝恐惧,他只是有些不甘心,他想再看清楚那埋藏在内心深处的美丽倩影,只可惜,那影子越来越模糊,最后,消失不见。
孤狼的身体缓缓沿着墙倒下,眼中有一些不甘,有一些温柔,但最终都归于平静。
在黑暗中,一个身影慢慢出现,这个身影很魁武,黑暗遮住了他的脸,只是隐约可以看出他的下巴上长满了胡须。他的左手夹着一根燃烧着的香烟,右手握着一把手枪。这把手枪比一般的手枪要长一些,因为它上面按了消音器,而刚才的那声闷响就是它发出的。
事实上,在吴风与孤狼搏斗之时,这个人就躲在两百米外的一个角落里观战。整个战斗自始至终他都看在眼里。只是吴风与孤狼都被对方所吸引,没有发现他的存在。直到吴风离去,他才出手开枪将孤狼射杀。
两百米距离,对于一般玩枪的人来说,已经超出了手枪的瞄准范围了。不要说命中要害了,就算是命中目标都有一定的难度,可是这人就很轻松的做的了,而且是在黑暗中,更不可思议的是,这是一把安装了消音器的手枪,这样的手枪瞄准难度更大。可见,此人绝对是一个神枪手。
那人来的孤狼面前,用脚踢了孤狼尸体一下,发现孤狼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他吸了口烟,自言自语的道:“老头子说的没错,那小子果然下不了狠手,妈的,擦屁股想起老子了,好处却被别人拿去,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以后还是少干。”
忽然看到孤狼脖子上的翡翠,他毫不客气的将翡翠扯下,拿在手上把玩了一会儿,才道:“似乎值些钱,就当小费吧。”至于落在地上的银行卡,他连看都没看,既然不知道密码,光有个卡有什么用。
那人又吸了口烟,将烟头仍在地上,用脚踩灭,这才慢悠悠的离去。他倒是不怕给警察留下线索,因为明天的这个时候,他已经离开了这个城市,警察就算再厉害,也不可能仅靠一个烟头,一天时间就能破案。
在一条狭窄的柏油马路上,一个身影正在走着,他的目的地是市区,正确的说,是市区的火车站。
离与孤狼的战斗已经过去了六个小时,现在已是黎明时分了,远处的地平线上出现了一道白光,预示着天快亮了。
吴风的脸上看不出一丝悲喜,常年的锻炼将他的脸打造的非常刚毅,看不出他有什么心事。事实上,吴风现在确有着很大的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