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打官司(二)(2 / 2)
包刚面现庄严之色,朝天拱了拱手,朗声说道:“承蒙皇上看重,委命我审理此案,本府今日便将此案审得清楚明白,王景隆,你说杨小姐是你的妻子,你可有人证,物证?”
王景隆忙躬身说道:“禀大人,有!我这里有杨大人亲笔写的婚书为证。”说罢,自怀中将自己与杨慧娟的婚书取出,当堂呈上。
包刚接过来看了,点头说道:“不错,这份婚书不曾有假,既然如此,哪杨小姐便是你的妻子了!”
王景隆面现得意之色,挑衅地瞅了林毅一眼,站过一旁。
包刚又拿眼睛瞅着林毅问道:“林毅,你说杨慧娟是你的夫人,你可也有人证,物证?”
林毅转身,用双手抓住了杨慧娟的白嫩小手,安慰她道:“娘子请放心,我待会便把你争回来,叫他们无话可说。”说罢,向前走上一步,拱手道:“包大人,学生也有物证,还请大人过目。”说着,也从衣袖中,取出一张纸呈上。
包刚接过纸来,仔细看了一回,说道:“这不是杨小姐在扬州时的卖身契吗?如此说来,这杨小姐她是你的人。”
底下的杨继昌听了,面露讶异之色,说道:“这不可能,我女儿的卖身契,我已经命人取回来了,这封卖身契,定然是假的。”说着,从自己怀中取出一张纸来,哈哈笑道:“包大人,这才是我女儿的卖身契呢?请大人过目。”
包刚也接过来,看了一回,面现惊讶之色,说道:“这两份卖身契言语有相似之处,却是两个人的手笔,究竟哪份是真,哪份是假呢?”
杨继昌躬身笑道:“包大人,我的家人杨福是经办人,可传他当堂辨认。”
包刚点头道:“说得不错,速传杨福到堂。”
几名衙役飞奔出堂,向杨府跑去,过不多时,满头大汗的跑进堂来,向包刚禀道:“大人,杨福今日一大早出去了,他的家人不知他身在何处。”
包刚面现忖思之状,林毅上前一步,说道:“大人,这两份卖身契,究竟哪份是真,哪份是假,十分容易辨认,我与杨小姐都摁有手印,只须一比对便知。
包刚点头道:“说的有道理,来!你二人上前来摁个手印,由本府亲自辨认。”
林毅与杨慧娟一起上前,在纸上各摁了一个手印,退了回来。包刚拿起两份卖身契对着光亮仔细看了,与杨继昌说道:“杨大人,林公子的这份卖身契是真,你的是假啊!”
杨继昌急叫道:“这不可能,这不可能,杨福是我家忠仆,他是绝不会骗我的。”
林毅躬身说道:“禀大人,实不相瞒,杨小姐当初落难在杨州,学生为了给她赎身,花光了十辈子的积蓄,用一千贯钱方才把她买了下来,而杨福一到扬州便气势汹汹的扔给了学生十两银子,要把杨小姐强夺了去,还威胁学生说,杨大人是朝廷大官,你有冤情尽管告到皇上哪里去,学生当时还是一个草民,不敢申冤,杨福强抢去的哪份卖身契,实乃学生伪造,学生从未在杨府给杨小姐赎身的卖身契上,签过字,也从未摁过手印。所以,杨小姐现在还是我的人。”
杨继昌哑然无语,递给包刚的卖身契,只能说明林毅向王九妈买过自己的女儿,却并不能说明自己把女儿已经从林毅手中给赎了回来,如此讲来,林毅说自己女儿是他的人,也是有十分道理的。
包刚把手中的卖身契放下,拿过桌上的惊堂木重重一拍,沉声说道:“既如此,本府宣判,杨小姐的卖身契有效,他还是林毅的妻子。所以王景隆告发林毅拐骗自己的未婚妻,没有道理。杨大人,你须重新为自己的女儿写一份赎买的文书,方能将女儿配与王景隆为妻。”
杨继昌躬身笑道:“包大人判得明白,本官十分赞同,现在本官便重新写一份赎买自己女儿的文书,交由姓林的小贼签字、画押。”
林毅将身子一挺,别过头去,断然说道:“杨小姐是我的无价之宝,我是绝不会签字、画押的。”
杨继昌面色一寒,恶狠狠地说道:“此事却由不得你,根据我大周律法,如有官员蒙冤,亲属贱卖为奴,官府当以官价赎回,主家不得违背,林毅,我女儿还是我的!”说到这里,杨继昌的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