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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青姑偷情(下)(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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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人的谈话着实风趣。睍莼璩伤

胖子老王自诩道:“我有过研究,历史上,宋朝是个问题颇多的王朝,实行高薪.养廉,结果却养出一堆的贪污犯;宋朝又崇尚科举取士,却弄得举国上下死读五经四书,荒废了青春,有些青年男女,高不成低不就,婚姻成了大事,慢慢在家中成了心头病,女的嫁不出去,男的找不到媳妇;这个大宋朝,搞过几次变法,越变越乱,让原本一团和气的朝廷分裂成生死对立的两派。总之是搞啥啥失败,弄啥啥出问题,就连那个时候的社会风气都很差劲。在部分地区,男人们普遍流行吃软饭,每天躺在家里像老爷一样,啥都不干,等着老婆出卖身体赚钱养家,真可称得上当今吃软饭男人的历史榜样。”

瘦子老李搭话道:“老王,哪个朝代不这样,宋朝怎么成了你的研究对象?”

老王笑道:“老李,你就是性急,怪不得你出不胖,就是因为你着性子造成的,之所以讲宋朝尤为甚至,自有我的道理,让我慢慢讲给你听。”

受了通奚落,老李无语,看着胖子老王继续往下讲轹。

老王见老李闭嘴,便开始旁征博引,继续讲。

关于宋朝男人吃软饭的事情,记载在南宋时期的《鸡肋编》里,原文是:“两浙妇人,皆事服饰、口腹而耻为营生。故小民之家,不能供其费者,皆纵其私通,谓之贴夫,公然出入,不以为怪。如近寺居人,其所贴者皆僧行者,多至有四五焉。”这本书的作者是庄绰。

庄绰出生在今天的太原地区,早年曾摄尉襄阳。靖康之难发生之后,他随着宋高宗一路南迁到了临安。南渡后历建昌军通判、东南安抚制置司参谋,视事南雄州,守鄂州、筠州趑。

在江南生活的期间,庄绰有幸发现了江浙一代的这一大风俗。当地的女人有种很变态的思想,认为靠正当的做生意、跑买卖赚钱是种很丢人的事,比作妓女还下作。反倒把赚来大笔“黑色收入”当成光宗耀祖的事,就差放两串鞭炮了。这些女人们平日里聚在一起,不是讨论时下什么衣服最流行,就是探讨哪家酒楼出了什么新菜肴。

想要吃得好,又不想去做正当营生,那钱从哪里来呢?反正他们老公是没钱,而且有什么样的老婆,就有什么样的老公,两口子一起偷懒,日子自然是没法富裕的。

于是,他们就把目光转向了寺庙,那些相当有钱的和尚。在老公们的怂恿下,很多女人与有钱的僧人私通,这种事在当地叫做“贴夫”。大概是当地这类事情太多了,女人们贴夫时不是偷偷摸摸的,都是光明正大的在做,当地人没有感到这是见不得人的。因为当时寺庙里的僧人都很富有,所以,住在寺庙周围的妇人大都以这些僧人为“贴夫”。

有的僧人,多的可以找到四、五个妇人,少的也可以找一、两个。这种被北方人视为下流的行为,在两浙却是一种时尚,很是让庄绰过足了眼瘾。

其实,宋朝的礼法制度相当严格,当权者曾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和尚、道士们不得有性行为!这一点以宋太祖和宋太宗最为严格。

北宋的宋太祖曾下诏:“道士不得畜养妻孥,已有家者,遣出外居止。”

宋太宗也提出要求,要岭南地区的地方官员,将“僧置妻孥”之禁,在当地逐渐加以推广。

宋代法令规定:“诸僧道辄娶妻,并嫁之者,各以奸论,加一等,僧道送五百里编管。”

然而宋朝的法律虽然严,但是执行不严,这条法令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据记载,宋朝道士“皆有妻孥,虽居宫观,而嫁娶生子与俗人不异”的状况,长期一直没有改变,而和尚有老婆的人就更不在少数。如陶谷《清异录?释族?梵嫂》载,相国寺僧人澄晖“以艳倡为妻”,自以为“快活风流,光前绝后”,并以“没头发浪子,有房室如来”自况。

所谓“梵嫂”,即是当时人对僧人之妻的专称,特别是岭南地区,有的僧人“例有室家”。

《鸡肋编》卷中载:“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以致“妇女多嫁于僧,欲落发则行定,既剃度乃成礼。”

此间“制僧帽,止一圈而无屋”,以便僧人新婚时,“簪花其上”。当时还有道士与尼姑结为夫妇的。如进士杨何“父本黄冠,母尝为尼”,好事者传为笑谈:“牝驴牡马生骡子,道士师姑养秀才。”

某些僧道还是妓院的光顾者,甚至因此酿成事端。如“钱塘道士洪丹谷,与一妓通,因娶为室。”

又如杭州灵隐寺僧人了然,“常宿于为妓的李秀奴家”,在财钱用尽后,“秀奴绝之”。了然“迷恋不已,乘醉往秀奴家,不纳,因击秀奴,随手而毙。”官府将了然擒获,发现其臂上刺字:“但愿同生极乐国,免教今世苦相思。”

知州苏轼下令处以极刑,其判词曰:“毒手伤人,花容粉碎。空空色色今何在?臂间刺道苦相思,这回还了相思债。”

宋孝宗时,临安附近有一寺,拐骗、监禁“妇女三十三人,皆有姿色。至夜,有僧行二十余人至此”,置宴欢饮之后,“杂然群通”,集体对妇女实行性侵害。知临安府查明此情,“即部百卒,捕杀僧众,焚其寺,以群妇召主收领。”

僧道娶妻之风延续至元代,朝廷力图扭转,明文规定:“诸僧道悖教娶妻者,杖六十七,离之,僧道还俗为民,聘财没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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