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秩位比同(1 / 2)
许定上疏,不出蓟王所料。
乃欲让位于庞德。
“中书令以为如何。”蓟王不置可否。
“臣以为,可行。”中书令赵娥,话锋一转:“然毋论胜败,皆演武所定。许定让贤,理应重赏。”不愧女中豪杰。与蓟王心意相通。
“如何重赏。”
“可授民爵,或拜宫职。”
“中书令所言,孤已尽知。”蓟王欣然言道。
目送中书令出阁。宋贵妃柔声言道:“无怪夫君,敬之。”
“明日早朝,当见分晓。”蓟王笑道。
人以类聚,物以群分。蓟王身侧,女中豪杰。巾帼不让须眉。可想而知,家风门风,亦不逊于此。还是那句话。一金知人心,何其便宜。
九日上陵,十日归。
明日便是月中大朝会。
亦是开年第一朝。为一年朝政筑基。
且春赐已先发。百官无不振奋。士气正盛,民心可用。
自兼督四州。河北吏治,渐与蓟国比同。
一国吏治,广输河北。正因无人可用,故双博士祭酒服虔,上疏求立“备吏”。
开年第一朝,双博士祭酒服虔,再进良言,求设“守令”。
蓟王遂问蔡少师:“蔡公,可知何为守令。”
蔡邕博学,常为注解。尤其对大汉官制,知之甚祥:“回禀主公。其意有二。其一,守,郡守也;令,县令也。宣帝时,极重守令。尝‘以为太守,吏民之本也。数变易则下不安,民知其将久,不可欺罔,乃服从其教化。故二千石有治理效,辄以玺书勉厉,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公卿缺则选诸所表以次用之。是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亦因此,初授守令,品秩皆低一等,不可领全俸。故其二,乃称初授之长吏也。”
原来。前汉时? 品秩并不固定? 随官员政绩优劣而变。初任守令? 试用一年? 不得领全俸。如黄霸守京兆尹? 为二千石? 一年后增秩为中二千石。然待其被贬为颍川太守时? 又降秩八百石? 而太守本秩二千石,后因政绩第一? 再增秩中二千石。又如汲黯守南阳? 秩二千石,因其为政清明? 考绩优异? 增秩真二千石。诸如此类,不一而足。
蓟王天生,这便醒悟。所谓守令,便是“代理长吏”。以一年为试用期? 期满政绩合格,则转为正式。若不合格? 则贬为下官。
“诸位以为如何?”蓟王言“诸位”,乃是令殿中百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
“臣以为,或可一试。”辽海守郭芝,持芴跽奏。
“臣,附议。”薮东守乐隐,亦持芴而跽。
“臣等,附议。”百官无有异议。
“然,当如何施为?”蓟王居高言道:“如太守,秩二千石。城令,秩千石。港令,秩比千石。且凡蓟吏,皆因政绩优佳,方能擢升。岂有降秩之理。”
“主公明见。”国老席列,慈明无双持芴进言:“老臣闻,‘古诸侯皆义其位,视民如子,爱国如家,于是建诸侯之贤者以为牧,故以考绩黜陟(zhi),不统其政,不御其民’。凡我蓟吏,皆考绩黜陟。故老臣以为,‘秩位比同’。”
所谓“秩位比同”,便是品秩与官位相同。升官自增秩,贬官必降秩。反之,亦同。不可如前汉时,黄霸既贬为颍川太守,又降秩八百石。
“守令,又当如何?”见百官皆无非议,蓟王又问。
“臣,窃以为。可降秩一品。”正是右相耿雍,持芴跽奏。
“右相之意,如太守,守令秩比二千石。守城令,秩比千石。守港令,秩六百石。”蓟王言道。
“主公明见。”耿雍再拜。
“此当为少吏所循。”蓟王乾坤独断:“凡长吏,当直升为令,不必为守令。”略作思量,右相这便醒悟:“主公之意,若前为长吏,积功擢升,当不必再为守令。譬如先为港长,港中户数、人口,皆达晋升所需,当直升为令,秩比千石。不为守令,秩六百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