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六章红发剑姬菲奥娜(1 / 2)
张潮和彦绕过了辰·欧普,他们一路上见得麻烦多了,搭讪,强抢,堵截,围杀......红颜祸水,无论在什么地方,一副好皮囊都是祸乱的源头,当然这不能归结于女子的过错,正相反,还是男人好色的缘故。
原本彦遮上面纱就好,能避免不少类似的事情,但现在他俩早就不把这麻烦看做是麻烦了,若是有人胆敢无礼,直接清理掉便是。
再者说了,天国副君若是还要因为一些凡俗之辈藏头露面,未免可笑了些。
辰·欧普还在原地摸不着头脑,但是几个家奴却早已反应了过来,拽着辰·欧普的衣衫道:“少爷,怕是我们惹到惹不起的人了。”
辰·欧普一怔,顺着家奴的指引看去,便看到了两个渐渐远去的背影。
他一拍手,恍然道:“我明白了,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刚才那定是传说中瞬间移动的魔法,原来那男子居然还是一个法师。”
在符文之地,能够驭使魔法能量的法师相当罕见,而法师擅长瞬移,这在通俗话本里早已流传甚广,就像美女,英雄,恶龙这种桥段一样深入人心。
这个时代的主要消遣不外乎听听话本小说,晚上在家造人,外出打猎之类的,在这个娱乐相当匮乏的年代,类比现在网络小说,但却稚嫩的多的话本与英雄传奇在年轻人种还是很有市场的,像辰·欧普就是被英雄传说给荼毒的少年,跟正统纨绔完全不是一回事。
既然是小说,里面错漏当然有不少,很多都是捕风捉影的东西添加了作者的理解与脑补,比如说只要是魔法师就必定会瞬移,又比如说只要是英雄,就必定会屠龙等等。
其实小说里所指的瞬移一般都是闪现术,只有到达黄金水准的法师才能使用,与流传的只要是法师就会用并不一致。
他也不蠢,明白魔法师的地位,据说那都是能够轻易毁灭一支军队的存在,于是叹了口气便不再纠结,只是怅然若失道:“只可惜了如此神女,无法一亲芳泽。”
突然,一阵呵斥声响起,前面的街上一片鸡飞狗跳,隐约可见两个身高足有两米五的小巨人推搡着人们大步走来。
辰·欧普脸色一变:“不好,你看那边,是莫罗斯家的那个坏种出来了,那货嗜色如命,要是被他看到了,那一男一女必定要完蛋。”
旁边立刻便有奴仆笑道:“少爷别急,一位传说中的魔法师,又岂是莫罗斯家的那个蠢货能够随便招惹的。”
不过另外一个见多识广的奴仆面色却是有些难看,他很清楚普通魔法师比起同级战士并无明显优势,忧心忡忡道:“莫罗斯家豢养的那几个狄摩根多巨人对魔法可都是免疫的,这两人恐怕在那混世魔王面前可讨不了好。”
欧普家和莫罗斯家的关系明面上虽然不错,但实际上欧普家经常被莫罗斯家压迫,所以与欧普家同命同德的家奴们对莫罗斯家也并无好感。
“再看看,假如那男的是个绣花枕头,我就上!”辰·欧普捏了捏拳头,他根本无法忍受如此神女流入莫罗斯家的那等腌臜人手里。
正说着,张潮与彦便被那两个五大三粗的壮汉给拦住了。
莫罗斯家族的少爷望着彦,眼神中闪过了一道淫光:“世间居然有如此神女......阿大,阿二,你们不要妄动,伤到了神女,我灭你们全族!”
阿大阿二眼神中闪过了一丝不屑,暗道:“真是个草包。”
虽然他们狄摩根巨人一族现在没落,只是小族,但烂船还有三分铁,也不是他莫罗斯家族想灭就灭的。
况且莫罗斯族长英明神武,区区一个纨绔子弟,纵然是他颇为宠爱的儿子,莫罗斯也绝无可能因为他就与他们狄摩根巨人族开战。
纨绔就乖乖当你的纨绔,只要不染指家族继承权,做点强抢民女的勾当倒也无妨。
阿大阿二垂手而立,也不搭理莫罗斯少爷,任由莫罗斯少爷伸出手想要调戏彦。
张潮微微皱眉,摇了摇头,和彦相视而笑:“来了。”
什么来了?
当然是二流网络小说里最常见的纨绔子弟调戏猪脚老婆的桥段来了,送上门打脸的东西,焉有不打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