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情死(为紫紫薇薇(2 / 2)
这才是最高明的“仿写”。
白安合起书来,撇嘴,虽然这个还算不上名著,但日常任务每日阅读,刚刚却显示完成了。
他拿起笔,练习着写了起来,这回倒是学乖了,诗都写在系统给的笔记本上,不用担心被人收起来去做诗集了。
回想了一下之前早上记下的那些事,他也是有点庆幸,多亏因为读给小月月听,没啥要节操的色情诗,反倒多带了点童趣的意味。
也不算太过惊世骇俗。
除了北岛的那几首阴晦的色彩明显,海子的“阳光打在地上”带点疼痛的抑郁,其他都还是蛮光伟正的。
要是念出一两首:“肌肤、苔藓、贪婪而坚实之奶汁的身体。啊,乳房之杯!啊,迷离的……”之类的东西……
他就可以先去死一死了。
幸而没有,至于其他,这世间总是会有些天才,是能以不寻常的姿态惊艳世人的。
张爱玲的《写什么》里,曾有这么一段——有个朋友问我:“无产阶级的故事你会写吗?”我想了一想,说:“不会。要么只有阿妈他们的事,我稍微知道一点。”后来从别处打听到,原来阿妈不能算无产阶级。幸而我并没有改变作风的计划,否则要大为失望了。
作为男女文青的女神,这位对着自己的方向,总是明确的,她写的总是闺阁之事,却绝不是期期艾艾、温婉怯弱的怨妇腔,她的文字是一股着一股飘然杀气的,笔走轻灵,犹如顶级的鹤顶红,见血封喉。
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时代在召唤。
可文学上的事,总是共通的。
白安发现,比起徐志摩的诗,他更喜欢郁达夫的散文,都有伤春悲秋,后者却怀着一股豪放的惨烈。
有一股北风萧瑟的尘土气,真正承载着那个时代的重量。
此番,白安顺手仿写的却是徐志摩最为有名的《再别康桥》。
当年初中现在老师布置的作业下干过这事儿,现今再提笔,确实有一股怀旧的趣味。
他笑了一笑,从当初的抓耳挠腮到如今的习以为常,也是世事变幻。
却不知道,如今的网络上,已经因为他诗集发布消息的那条微博,炸了锅。
这件事并没有受到多少褒奖和期待。
大多数人,这次都是在骂的。
倒没有人为难白安,他的微博下仍然是一片纯净的鼓励和赞扬,真正有麻烦的,却是青雨文化。
无人会怀疑年纪尚小、且正在重病之中的白安会是这件事的发起者,诗集没有发布之前,乃至这个时候,大家反而都对他的才情表示赞扬,对人生惋惜安慰。
毕竟微博上的那首诗的质量,大伙是有目共睹的。
不少人看了,都会叹一句虎父无犬子。
这些网民所愤满的,大该是青雨代理人在这个时候有如圈钱的发布行为。
在一个十四岁的孩子面临多重打击的时候,发布他病痛中写下的作品,无论怎么看,都带了种类似于发“死人财”的险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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