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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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日前。
天空正下着鹅毛大雪。
京城盛夏酷暑,西域却冷风刺骨。
今年的天气,尤为不正常。
陆小凤坐在一家茶馆喝茶,热腾腾的砖茶带着西域特有的浓烈,一碗下肚,整个人都暖起来了。
他没有喝酒,这种天气明明喝酒才会热的更快,但陆小凤知道,热的快冷的也快,以酒浇愁愁更愁,醒来之后那刺骨的寒冷能将自己生吞活剥了一般。
所以,他已经很久没有喝酒了。
厚厚的帘子被撩了起来,寒风卷着雪花涌了进来,陆小凤听到有人低声咒骂,他抬头一看,就看见了李寻欢。
李寻欢也看见了陆小凤,两人均是一愣。
自上一次见面,已是十年。
这个时候两人同时想起了人生三大喜之一——他乡遇故知。
李寻欢走到了陆小凤对桌,落座,陆小凤推给他一杯茶。李寻欢将自己的酒葫芦拿出来,递给老板娘,道:“灌满烈酒。”
老板娘笑吟吟的拿着酒葫芦,还顺带着给陆小凤抛了一个媚眼。他当然不会给李寻欢抛媚眼,因为这个病秧子自从进门开始就一直在不断的咳嗽。
李寻欢先开口,“没想到,四条眉毛的陆小凤已经不喝酒了。”
陆小凤道:“没想到探花小李飞刀竟成了一个病秧子。”
两人俱是笑了起来,那笑声多少苍凉,也只有自己知道。
李寻欢道:“我在路上遇到了一个少年,是我这些年见过最为英俊的少年。”
“哦。”陆小凤又喝了一口茶,还砸吧了一下嘴,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总觉得哪里不对。
李寻欢又道:“我邀请他上车,带他一程,可是他不肯,眼神桀骜的像一匹狼,一匹孤独的狼。”
陆小凤:“哦。”暂时他还没有get到李寻欢的重点,但是这不妨碍他感兴趣。
李寻欢道:“他来了。”
陆小凤看向门的方向,就看见门外站着一个挺拔的少年郎,他的腰间是一柄自制的,看起来有几分可笑的剑。
李寻欢说:“他叫阿飞。”
那位叫做阿飞的少年走了进来,递给老板娘十两银子,指着李寻欢道:“我请他喝酒。”
李寻欢笑了。
因为方才在路上,他邀请少年喝一杯酒,少年拒绝了他,现在少年邀请他喝酒,说明他现在有了足够的银子。
少年的手上还沾着血,他刚刚杀了一个人。用那条人命换了五十两银子,来请李寻欢喝酒。
少年冷冰冰的眼中,忽然浮现出一抹笑意,李寻欢也看着他,目光那么温暖。
陆小凤:“……”
阿飞坐在了李寻欢身边,陆小凤对面,他看的出来陆小凤也是个有故事的人。
陆小凤道:“我忽然想起了一个好友,一定会对你们很有兴趣。”
李寻欢:“哦?为何?”
陆小凤但笑不语。
但也正是因此,李寻欢得知陆小凤的好友也在京城。当陆小凤说道西门吹雪也在京城的时候,阿飞的眼中忽然闪现出异常的光彩。
“西门吹雪!”他说,“我找西门吹雪很久了。”
“……”陆小凤,“你找他做什么?”
阿飞道:“比剑!”
西门吹雪被世人称之为剑神,他要与西门吹雪一较高下,看看谁的剑更快。
陆小凤叹了口气,说:“他应当不会与你比剑。”
阿飞问:“为何?难道他怕输给我?”
傻孩子啊,陆小凤真想笑。但是又觉得少年人还是有些梦想的好。
“因为西门吹雪已经有了要珍惜的人,他不会与你比剑,并不是因为他怕。”
阿飞哦了一声,说:“那我就杀了那个令他珍惜的人,这样他就愿意与我比剑了。”
陆小凤叹了口气,看着阿飞,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等阿飞再次出门的时候,李寻欢也要走了,陆小凤道:“我会写信给我的友人,你在京城多个朋友也好,不过,你需得看住阿飞不可,因为西门吹雪的剑从来都是杀人的剑。”
李寻欢道:“西门吹雪竟然有了珍惜的人?这可是前所未闻。”
陆小凤笑道:“那只是因为在此之前,他没有遇到那个对的人而已。”
不是不动情,也不是不会用情,只是那个人还未来。
陆小凤道:“如果阿飞要杀了那个人,那么他一定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李寻欢带着好奇和担忧踏上了进京的路。
—
陆小凤的信在路上走了五天五夜才到了花满楼手中,李寻欢来的肯定要比驿站的信更慢一点。于是自花满楼说过李寻欢要来,已经又过了两日。
这两日,宋今与西门吹雪去看了公主府,公主府修建在京城的南边,旁边是另外一个很大的庄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