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7章 矛与盾(4k)(2 / 2)
案子已经办理了几个月了依然如此。
陆令三人与会是很多人都没有想到的但会上并没有任何一个人提出疑问。人家苏队不问自己问个屁
“今天的主要工作安排是针对典当业的核查。典当业可是硬骨头大家经侦的同志可能不那么清楚前几年扫黑除恶的时候有不少案子和典当行业都有关系。”市局的大队长道“现在典当行业入门门槛还是比较高的所以我们需要核查的数量并不太多但责任重大。”
“通过对本省内的177名犯罪人员进行核查在沈州市的就有145名这些人人均拥有55个账户每个账户平均洗钱85万”
市局的大队长对案件最新进展进行了总结接着就开始布置主要任务。
本案涉及的企业非常多最近各区任务不同洋河区主要负责典当行业这并不仅仅是去典当行查来查去主要工作任务还是去银行调取证据。
经侦队最大的梦想之一就是能把经侦队放在银行一条街中间
陆令听着工作安排对今天的工作大致有了了解。他们作为新人不可能被安排去典当行如何如何那肯定是去银行调取证据。
这些是非常基础的工作基本上谁都会。
很快地领导就安排了工作他们三人果然是安排去银行。
会议结束之后陆令找了一下苏队。
“苏队”陆令有些不好意思“您方便说话吗?”
“方便你说。”苏队点了点头。
“忘了跟您说一个情况我们三个人青山现在是辅警我现在是见习警没有警官证。按照法律规定去银行调取证据必须要有两个警官证我们三个人只有一个警官证”陆令解释道。
有的时候警察办案是不需要人民警察证的但是银行不行银行调取材料要求是很严格的。
“啊?”苏队愣了一下他是知道青山的辅警身份的但是他如何也想不到陆令是见习警。
警察的警衔尤其是刚参加工作的穿戴没那么严格。
从规定上来说必须按照自己的实际警衔佩戴但实际上有些人比较懒都一级警司了还挂着三级警司的衔懒得换。
也有的学员为了出警有说服力提前挂着一杠二的警衔一般也没人管毕竟督查也不会用眼睛看出来有问题。
陆令参加工作之后好不容易找到了一副两条拐的衔(见习警)被他搁在了另一件夏执勤服上。
换衣服很方便拆换警衔很难所以他目前戴的也是一杠一找叶文兴要的。
“你见习警都这么厉害了?”苏队确实有些惊讶他可是听说过陆令的一些事的“算了你和青山你们俩别去银行了。”
苏队喊了一个人让这位带着叶文兴去银行接着和陆令道:“你们俩跟我去一家典当行吧。跟着我不要乱说话。”
说完苏队还是有些不放心:“说话一定要注意这些典当行他们并不是犯罪嫌疑人不要把关系搞得太僵以后还是得多合作。关系搞僵了以后都避着我们工作也不好开展。”
“您放心。”陆令点了点头。
陆令已经学了不少法律知识他是知道的典当行这个行业非常特殊。
在民法中有一个特殊的制度叫“善意取得”制度。
无权处分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如果受让人取得该财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即时取得对该物产的所有权。
什么意思呢?
举个例子就是假设你把照相机借给了好朋友张三。
张三拿着照相机拍照发现特别好用。张三的朋友李四就非常羡慕跟张三说这个照相机真的好!
张三说那可不我什么身份啊?
李四说我听说这样的照相机要两万多而且还不好买你要是什么时候不想用了我愿意出价18000元购买。
张三想了想说可以。
于是无权处分人张三把相机卖给了李四。
李四并不知道这个东西不是张三的。
这个时候你来找张三要相机张三说卖给李四了。你接着带着张三去找李四还扬言要报警。
张三这个时候怕了想退还18000元但李四不愿意。
那李四是否可以继续持有这个相机呢?
可以。因为李四是善意取得。
虽然张三无权处分但李四并不知情秉持着“促进交易”原则李四成功地获得了相机的所有权。
这种情况必须是李四不知情而且李四需要合理价格受让。
然而善意取得制度有例外遗失物和盗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在这个基础上当铺又有例外当铺在司法实践中地位非常特殊。
说了这么多大家一定要问一大堆“那如果”、“可是这样的话”
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你找不到小偷你看到有人通过当铺买了你的东西你不能直接要回只能买回来。
苏队点了点头带着二人就离开了经侦大队直奔今天要去的一家大的典当行。
这是一家全国连锁的典当行这里回收的东西主要是金银首饰、名牌手表、名牌包包之类的东西。但是这里同样也收一些其他珍贵物品。
比如说你有名贵的中医药、一些文物字画这里也收他们会通过其他渠道卖给其他当铺或者拍卖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