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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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还不知道骄王家族掌控半个宇宙,那时战争就在离我星球十几光年的位置,交火很是猛烈双方也都损失惨烈,对于碰巧进入战场的我无法判断两方谁是处在正义的一方,可是当我看到骄王朔身边的骄王炎时,第一次产生了人类所谓的爱慕情感,也是他那视万物平等的眼神让我着迷。我当时就想帮助他不想让他受伤,于是我就用金珑留下来的‘搭档’用压倒性的实力简简单单就打破这尴尬的局面,最后由两父子收场这一场宇宙大战他们得到了完胜,也因此跟骄王家族结成了联盟。之后的发展就是跟骄王炎恋爱结婚,就在结婚典礼上十突然出现把我吓的不轻,他跟我解释了为何突然消失,我也能理解身为一颗星球的统治者所做的逃避,都是为了自己星球上的人民,十也只不过逗留了一会儿之后就又回到了他的星球,结婚典礼结束后拆他给我的礼物,里面竟然是一个铁盒子,里面不过时一个芯片。婚后抽空我打开了这个芯片,里面竟然是关于‘搭档’的所有制作资料,我把这资料交给了我的团队,然后我立马跑到了他的星球,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所统治的星球,不得不说他管理的相当好,每个人的脸上跟空气都充满着幸福的味道。十对于我的突然拜访并没有多吃惊,只是又说了几句祝福我跟骄王炎幸福美满的客套话,而我直接就问认不认识金珑,他说不认识不过以后就认识了,我当时还不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不过后来才知道,他说几百年前一位长得很可爱的小伙子拿着这芯片找到他,然后又说了一大堆,什么自己负担很大,很多的人为了他牺牲甚至连自己的爱人都保护不了,而现在只有他一人残喘活着,不过要是没有他人类也无法生存在这个宇宙中,因此对于所有人的牺牲他为此骄傲,说完这些就要离开,他有心想收留可是金珑说自己的使命还没有结束就离开了。我听到这里只明白金珑在消失的这段时间一定是碰到了什么,不过为了人类的未来他承受的太多,就在我打算离开时,十叫住了我又跟我说了很多吃惊到无法呼吸的事情,关于这些千珑应该清楚,十他说在未来我会跟骄王炎拥有孩子,而必须是拥有红色眼睛的才是拯救所有人的关键,这个孩子会经历很多,然后会跟他的儿子认识,并找到十穿越到过去,跟交换到这里的人一起拯救所有高级人类跟其他物种。我一开始认为他在说笑,因为我们那时候并没有这么高的技术,两个男人怎么可能会有孩子,所以回去后我并没有跟骄王炎提到这事,就有一天晚上骄王炎竟然跟我说在未来有机会将拥有自己的孩子,我这才意思到十说的竟然是真的,我又兴奋又害怕,五年后我们就有了连澈但却不是骄王家独有的红色眼睛,虽说不是单骄王炎有了一个自己的孩子很兴奋。可是一想到十所说的预言,就跟骄王炎提议再培育一个孩子,一开始本来只抱着一半的希望,因为那时候人工培育是需要很大的人力、物力跟财力,在那时候为了安抚人民救援各个星球的生物话费的太多,所以当骄王炎点头同意时我很吃惊,不过考虑到金钱一直拖到十年后,当第你睁开眼睛时我多年紧绷的神经终于放下了。“这之后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所以我也没有必要再说一遍。”桌上精美的点心早已在众人的胃里,茶水也只剩下千珑口中含了有十多分钟的水,因为他听的不知该如何思考,这一场游戏失败的代价太大,胜利的奖品也太过丰盛,虽然他在学校里想过当个英雄什么的,可是一旦踏入走向英雄的路,竟然要死这么多的人来填补突然出现陷阱的坑,看来是误会金珑当初并不是为了逃避而跟自己灵魂调换,他是为了弱小的人类。千珑心里默默跟金珑道歉,意识到一个很重要事情,于是吞下已经含了很久的茶水,可被他含的过于久其中混了不少口水,吞下后回味并没有茶水那种甘甜,多的是苦涩,也是这苦涩使得他一时无法开口,没想到这竟然错过提问的机会。“千珑,不管金珑做什么,没有你的后援他做的再多也是徒劳,另一股势力经过百年的蓄力已经不是普通高级人类能够匹敌的,或许就连你跟吾联合起来也只能跟他们同归于尽,但这也是最后不得已的办法,你有你想过的生活,而吾…”十说到这抬头闭上了眼,仿佛是想把眼眶里的泪水倒流回去。过了半响他慢慢放下脑袋“对不起,吾的情绪有点失控,失礼了。”“没关系…”千珑轻声说,听了十的话他突然醒悟了,血红色的眼睛闪动着鲜红色的光芒,整个人爆发出无穷的力量,千珑头微微向上抬樱桃嘴也随之微张,口中赫然两颗尖牙,眼睛死死盯着十用低沉的声音回答“我不会放弃现在正在走的道路,即便在游戏的最后跟敌人同归于尽也会让所有生物安定生活。”连清跟十都被千珑突如其来的低气压惊的瞪大着眼睛,千珑话说完也被刚才所发生的事吓的呆在原地,因为透明的墙变成了黑色犹如镜子一般,所以刚才自己的表情看的一清二楚。野兽,一头杀红眼的野兽,千珑难以相信自己的体内竟然藏有一头野兽,身旁的王子轩轻叹了口气把他拉到自己的怀中。“傻瓜,你还有我,不用全部自己来承担。”王子轩的话让千珑的灵魂重新回到躯壳中,本来闪烁着危险气息的眼睛也慢慢的回到原样。“轩…”千珑深情的看着他想道谢,可只说了一个字喉咙就像喝了滚烫的开水一般,火辣辣难受的无法开口,他摸着自己的喉咙跟十示意要水。连清跟十对望一眼,连清急忙别过头“我是炎的,这种事应该让王子轩来。”只不过一杯水两人推来推去,弄的千珑心里火冒三丈只好自己去刚才吃饭的地方,喝了一杯水那种火辣感没有一丝减少,反而更加口渴。“喝我的血。”背后突然出现王子轩的声音,本能的吓了一跳把还没吞下的水都吐了出来,这小子在说什么胡话。“高级人类只要露出牙齿,只能喝了血才能收回去,不然你会因为饥饿而亡。”王子轩说着低下身子露出雪白的脖子,并且用威胁的语气说“喝。”千珑纠结了,他喝过最难喝的苦瓜水,也喝过让人作呕的中药,但是人血…还是第一次,血红色的眼睛紧紧盯着王子轩雪白的脖子,也几乎能感觉到皮肤下血管里流动着的血,千珑吞了吞口水,慢慢的吧嘴巴张开向他脖子伸去,可又想到这是违背人类生存之道,急忙收回脑袋。“想死吗?”王子轩气场全开,把千珑拉到自己最近处,迅速按着他的脑袋靠近自己的脖子。因为气场强压下身子无法动弹,千珑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还是咬住了王子轩雪白的脖子,心想这么白的脖子可惜了。刚咬下左右两边的尖牙很轻松的就刺穿,血液瞬间充满千珑的口腔,原本以为会有一股铁锈味,没想到竟然出奇的很甘甜,每喝一口喉咙的火辣感就渐渐减少,而身子却越来越热,千珑想不到王子轩的血竟然这么好喝,三口下肚喝第四口时快感传遍全身。“恩…哈…”忍受不了这股快感千珑下意识抱紧王子轩的脖子一边喝一边喘息。这里…完全是地狱啊,王子轩咬牙也死死抱紧千珑的腰,尽量让大脑保持空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