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二章:嫁我可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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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只当太子心里有数便不再多说什么,如今别看太子柔声细语的和她说话,太子心情有多不好没有人比太子妃更加知道了。
“既然殿下决定了,那妾身便去安排了。”说着福了福身子便出去了。
见太子妃识趣的出去,太子这才拿起请帖重新看了起来,目光一直定格在落款处施香两字旁的芙蓉花上。
“蓉儿。。。。。。”
正月十五花灯节当天,大街小巷都挂上了形状各异的花灯,而几条主街与长清河周围满满的都是买花灯的,大好的月光下披着披风的青年男女各自提着花灯游走,撞见两人拿的花灯是一样的,便相视一笑含蓄的点头,双方都有意的,南方便跟在女方身后到亭子里叙话,只是丫鬟小厮都要陪同罢了。
而与花灯街同样热闹的还有徵羽楼,虽说时间还在,但徵羽楼里也已经是人声鼎沸,或包间或大厅的人熙熙攘攘的,话题无一不围绕在今日的重头戏抚族后裔的施香身上。
今日孟摇光接了一个请帖,第五家的。酉时第五琛便正大光明的拜访了安王府,两人在七星阁说了一个时辰的话,而后相约一起出了安王府的大门。
如此不遮不掩坦荡荡的态度倒是让那些心里又龌龊的人不知从何算起,一致决定让自己人关注后续发展,要如何处置看待安王府与第五家的关系,现在说还为时过早。
孟摇光和第五琛都没有带随从,两人披着披风就好像平常公子小姐那般不紧不慢的走在喧闹的灯市上,嘴里聊着些有的没的,看起来气氛良好。
“八角灯?”孟摇光挑眉。花灯节人们看灯都看新意,要么做成动物、桃子的模样讨个喜庆,要么就是在灯面上做文章,很少有这种庄重却古板的花灯。
第五琛见孟摇光看了过去,自己便跟着她的脚步走了过去。卖灯的是一个老伯,看起来身子很硬朗,手中还有木屑灵活的在雕刻着什么。
孟摇光凑近了看。只见这八角灯做的十分精致。七根骨架雕刻着栩栩如生的祥云花纹,而首尾相接的地方还做了如亭子接口处翘起的设计,上面蹲着一只看起来非常憨厚的小老虎。再看下面却是另有神奇。
“能动的?”
听了孟摇光这话卖灯的老伯这才抬起头来。清明的眼神看向孟摇光,夸赞道:“姑娘好眼力。”他这灯挂着许久都不见有人问津,更不要说能勘透其中的神奇之处了。
孟摇光伸手取了下来,凑着灯市的灯光细细的看着。八面用颜料描绘着水芙蓉从出水的谷包到盛芳再到凋零的过程,一笔一划都极为精妙。若是转起来,只怕更是美不胜收。
第五琛也看透了里面的原委,问了一句:“怎么不点蜡?”若是将灯笼点亮,只凭这精湛的画功也不至于这么久无人问津。
那老伯却是笑着摇了摇头。“花灯节连蜡烛都贵,点了若是没人来岂不是可惜了。”
第五琛听罢却是明白了过来,他轻笑着给老伯出主意。“若是点了蜡才能发挥出这花灯的不凡之处,买的人自然就有了。若是不点便永远搁置在这里,老伯还是点了吧。”
老伯不是做生意的料,但手艺却是绝对没的说,第五琛跟他说的再多,他也是不明白了,只这样也有这样的好处,不偷奸耍滑,品性纯良这样的生意人不多见。
看老伯还在犹豫,孟摇光将灯笼递了过去,笑道:“老伯你还是听他的吧,若是这灯卖不出去,便算我的好了。”
孟摇光此人或许做生意不如第五琛,但看待事物却总能抓住重点。比如这位老伯,他只是怕灯笼点了又卖不出去浪费又赔钱,而孟摇光提前做出承诺免了老伯的后顾之忧,他自然非常乐意。
孟摇光这话一出老伯当下不在犹豫,拿出包好的蜡烛点着便打开灯笼放了进去。放进去之后八面的花色因为烛光而变得似乎活了起来,路过的人瞄一眼之后便都想凑近了看,这时候老伯显然也有了信心,将底座拧了几圈放开,只见这灯笼忽然转动了起来,灯笼上的话就跟活了似的,花开花落美不胜收。
“这花灯我要了。”一声熟悉的声音响起,孟摇光闻声望去就见太子一身便服站在人群中目光烁烁的盯着花灯看。他身旁的小厮赶紧挤进来询问了老伯价钱将花灯买了下来。
众人见状也都被勾起了购买的*,一个个都开始在老伯的摊位前挑选。只是每种花只做了一个,剩下的便是杜鹃、桃花之类的。但只凭灯笼能动这一项,这花灯也绝对能脱销。
孟摇光见太子接过小厮递过来的花灯愣了愣神,然后才迈步走了,而他去的方向,自然是徵羽楼。
“摇儿,我们去长清河吧。”第五琛凑过来在孟摇光耳边道。
怎么能看别的男人看的那么入迷,难道我没他好看么?
孟摇光侧开耳朵对上第五琛委屈的目光,顿时觉得有些无力,这个样子的第五琛她还真是不习惯啊,颇有点要精分的趋势,还能不能好好地玩耍了?
第五琛见孟摇光没说不行,便自顾自的伸出手将孟摇光的手握在手中,牵着她不紧不慢的朝长清河的方向去。
长清河每到花灯节都是最热闹的,买河灯的也是数不胜数,不管是姑娘还是公子,亦或者是妇人还是小孩,都喜欢在这一天买河灯在长清河中放河灯。在河灯上写上愿望,然后送入河中诚心许愿,虽说不一定灵,但却算得上是一种心灵寄托。
孟摇光虽然不喜欢这样的无稽之谈,但也不至于鄙夷反感,每个人都有自己寄托的方式,没有谁比谁更高贵。
两人来到卖河灯的地方,摊主见两人一男一女还握着手十分热心的给他们推荐今年的新产品。心心相印河灯。若是不喜欢还有另一种品种,是两只手相握在一起,底部印着‘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字样。
听得孟摇光囧了又囧。她真心从来没办过这样幼稚的事情。第五琛也没办过,但他看起来是十分的兴致勃勃。
“就要这个。老板,有笔么?”
“有!这边看,这是最好的精墨,遇水不化的那种。保证能到天荒地老。”
孟摇光简直十分无语。果然商人都是最没有下限的。为了能卖掉东西什么话都说得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