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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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喜乐一行人来到工地的时候,大家正热火朝天的干着活,可他们一出现依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
一个书生模样的半大小子带着四个小萝卜头赶着牛车来到这山旮旯里,车上还有还有两个大砂锅和两个大筐子以及一个大木桶,这倒不算什么,关键是牛车上还堆着两头肥美的鹿、山羊这场面可就非常吸引人了。
“看什么看,赶紧干活!眼珠子瞪出来那什么鹿啊羊啊的也没有你们的份。”一个工头模样的人大声嚷道,嗓门虽大,却并没有多严厉。
这话一落场面顿时热闹了起来。
有人道:“秦管事,你就行行好呗,跟那小兄弟说说,让他把那鹿啊羊的买下来给咱们哥几个加菜,以后我们保准晚上做梦都在干活!”
秦管事啐了一口唾沫,“梦里干活有个屁用!昨天我还梦到天上下金子呢,娘的,结果一大早有不长眼的鸟在老子头上拉屎!”
众人顿时哈哈大笑起来,虽然嘴里一直在调侃,有的还那开嗓唱歌,可手里的活却不慢。兴许是气氛好,强度极大的劳作也没有让大家只剩下愁眉苦脸的表情,原本辛苦的活好像都变得轻松了不少。
常喜乐见这场面,也不由松了一口气。
看样子这活虽然重,可都还比较人性化,不会动不动就非打即骂,身体是累点,可好歹心情没有那么郁结。不管是对家里到这干活的兄弟还是以后的生意,都是喜闻乐见的。
“小叔,我爹在哪啊?”杨子伸长脖子在黑压压一群人里寻找。
这工地很大,远远的地方还看到有人在那忙碌,只是这边更靠近晚上住的地方。
大家伙也就瞧了一眼热闹,并没有多留意,大部分人头都没有抬一下,忙着手边的活。
常喜乐知道,依照常喜兴的性子,就算是知道他们来了,也得等休息的时候才会过来打招呼,因此也不急着去找人,省得还麻烦。
“别急,等他们休息的时候,咱们再去寻人。”
一个管事模样的人走了过来,见常喜乐一身书生长衫,年纪虽小气度不凡,很容易让人心生好感,只可惜脸上伤疤毁了原本好相貌。常喜乐的脸现在虽然已经好了许多,细小疤痕渐渐消失,可是那条大疤依然醒目。
“你们来这干嘛来了?”
常喜乐从牛车上下来,抱拳作揖,“我们是桃源村常喜兴的家人,他离家近一个月,家中老母甚为挂念,特派我来探望一番,还请管事给个方便。”
管事见常喜乐言语十分礼貌客气,顿时好感更甚。读书人最是傲气,尤其是这种穷山僻壤的地方,能出个读书人不容易,也就更为珍贵,什么还没有的时候就瞧不起他们这些粗人。见常喜乐并非如此,也就起了亲近之心,话说都比方才温和不少。
“现在正是干活的时候,不便打扰。你们再等半个时辰,等午时休息的时候,再探望也不迟。”
“多谢管事。只不知这里可否能起灶,家中老母担忧大哥太过辛劳伤了身子,所以让嫂子给他做了他最喜欢的猪蹄螺蛳煲,因是一路过来有些凉了,想要热一热。”
管事有些诧异,越发觉得眼前这书生不同。对自家大哥如此尊敬,不惜亲自劳动做这些杂事,实乃难能可贵。越发感叹可惜毁了这么一张脸,断了大好前程,否则若是为官理应会是体恤百姓的那种好官。
“这荒山野岭的管不了那么多,你们只要不在营地里折腾就成。”
常喜乐连连感激,“多谢管事,不知管事尊姓大名,若是不嫌弃一会休息的时候一共过来尝一尝我家大嫂的手艺。”
管事这才注意到那牛车上有个很大的砂锅罐子,虽然被盖得严实,但是隐隐约约会闻到一股香味。
管事笑着摇头,“这是你母亲你大嫂专门给你大哥补补的,我可不好沾染。我免贵姓陈,你叫我陈总管就行。”
常喜乐客气的又挽留了一遍,见对方无意也就没有强求。
陈总管交代几句就离开了,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离开没多久又被一股浓郁的香味给吸引过来,可那时候已经挤不进去了。
常喜乐过来的时候还带了些柴火和石头,就怕临时在这边找不到,不过目前看样子是不愁这两样东西。周围都是山林,不缺这两样东西。
槐子将石头搭成个简易的灶,然后用火石将柴火点燃,平日他干惯了这些活,所以不过一会的工夫火就给烧起来了。常喜乐忍不住翘起大拇指,这活要让他折腾,至少要用好几倍的时间。
砂锅里的猪脚螺蛳煲今天早上就已经做好,现在只需要热乎就成,这玩意时间长了也不怕,小火慢炖更加入味。
他们带的东西非常齐全,连碗筷都准备好了,还有许多青菜、配菜,十来号人吃都成,只是人多想吃饱就得自带干粮。大伯二伯家的堂哥们都在这里干活,还有一些关系好的人家,一会都要叫来。
邻里亲戚的关系想要越来越好,平日里就得经营。农村尤其是还处在自给自足的时代,非常重视人际关系,否则会寸步难行。这里建房下葬农忙等等,都是村里人帮忙的,有钱都不好请外头的人过来。
这些人平日经常帮他们家,这时候有好东西也该叫上。关系好了,常喜兴在这干活,有个啥事也有人搭把手。
由于东西带得多,又加上不知道最后会有多少个人过来吃,所以盐什么也都带来了。毕竟这里有上百个桃源村的人,再加上常喜兴在这待了这么长时间,兴许又认识些什么人,到时候可就不好说有多少个了。
桃源村大多数人都很热情好客,行事大方豪爽,若是被叫吃饭除非有事实在走不开,否则都会过来,不叫有时候都会不请自来。不会像一些人明明心底特别乐意,偏偏要客气半天,让人一请再请。这并非是占便宜,只是性子如此。喜欢邀请别人,也喜欢被人邀请,关系大多从饭桌上建立起来的。
小火慢炖了一段时间之后,那股香味越来越浓,盖子都快掩不住那股香味,直把几个孩子馋得直流口水。
常昱最是心急,一直缠着常喜乐想要吃。
常喜乐笑道:“别急,大哥还没有下工呢,咱们一会再吃。”
常昱很是失望,一双又黑又圆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常喜乐,可常喜乐不为所动。他的脸顿时垮了下来,却没有再闹腾了。
让常喜乐想不到的是,常昱竟然没有打那两只鹿和羊的主意,刚开始的时候常昱还是更喜欢生肉的。每天常家都会给他买两只鸡或者鸭子,他刚开始还会趁人不注意,把鸡鸭的脖子咬断,想要直接生吃,差点没把大家吓得够呛。
常昱教训了几次,他才渐渐不敢这么干。自打上次做了螺蛳猪蹄煲之后,常喜乐发现常昱更喜欢他做的吃食,于是他就把这活接了过来。虽说是接了过来,但是为了不挑战大家的承受力,大多数都是在指挥槐子或者枣儿在做,自己偶尔搭把手。
烹饪的手法也非常简单,就是放水煮熟了就成。常喜乐在里头真正亲自做的只有蘸酱,用葱、姜、茱萸酱还有盐调制而成,吃的时候蘸一蘸就行。如果吃的是鸭子,就用鸭血做鸭酱作为蘸酱。
鸭酱是用盐、酒、醋、葱、姜、香椿等制成,做法虽不算难,可不同人做出来味道却很不一样。
这里的鸡鸭都是散养的,买回来的还都是养了一年以上的,肉质非常好。这样的做法,能感受到食物原本的味道。
可就是这样,常昱也比以前更加喜欢吃熟食了,而且还爱上了茱萸酱,现在是无辣不欢。
常喜乐原本想着常昱彻底适应熟食还需要一段时间,毕竟他收养常昱还不到一个月,而且一开始常昱是非常的排斥的,没有想到比想象中快多了。
距离下工还有一段时间,常昱之前去打猎消耗了不少体力,还这个走了还长一段路,常喜乐想了想,就将一条鹿腿割下来草草处理了一番,便在火上烤了起来。
“槐子,你再生一堆火,咱们烤羊腿吃。”
常喜乐见杨子眼睛盯着鹿腿都快发光了,想着一会一群汉子过来吃东西,只怕也顾不上孩子们,倒不如现在烤个羊腿填填肚子。螺蛳什么的以后有的是机会吃,而新鲜的野山羊却不是了,可是很难得的。
槐子有些犹豫,“这……”
常喜乐笑道:“小叔的话你还不听了?你小小叔给你们的,赶紧拿着吃吧,省得他又不高兴了,剩下的带回去给其他人就是。你以为你们胃口有多大,还想把整只羊吃完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