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四章 串案(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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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目前为止,除了郑灿、郑灿的叔叔以及郑彦武之外,其他的能够核查的线索全部核查完毕了。
当初和郑彦武一起为股东的人,分别是刘卫国、孙耀武、李永红、翟兴华、王振华五个人,全是男的。郑彦武卖掉股份后,五个人都用自己的钱购买了一部分,从账面上看没有任何问题。
现在,刘卫国已经逝世,他本来是新任最大的股东,但是他死了之后,股份拆分给了几个儿子和侄辈,而这些人又不是什么好鸟,很多都败得差不多了。
其他四个人虽然还在世,但是已经有三个人移民了,股份保留了一部分,也卖掉了一部分。
唯一在国内的,只有王振华,还不在本地,这个人的股份也卖了很多。
目前公司有1%以上股份的人,多达17个,还有零零散散几十个小股东,现在公司的情况,已经没有人再有凝聚成一股绳子的能力了。
警方也联系到了王振华,他对于郑彦武当初的事了解的并不深。
目前对于这案子了解最深的,就是当初去过现场调查的七八个警察。那个年代,消防类型的审批都在公安局,所以也没有现在这种火灾责任认定书,现场的材料都是警察负责的。
年代不一样了,如果是现在,不可能出现这种事,但是在1995年之前,很多事在现在看来确实是不够严谨。
对现场还有印象的警察表示,现场确实是燃气泄漏了。那个时候的燃气还是稀罕物,说是燃气,其实就类似于现在的液化气钢瓶,只是郑彦武家里有好几个罐。
以甲烷为例,1千克甲烷的热值相当于13kgTNT当量。虽然甲烷的燃烧热不可能按照这个比例爆发,但是几个罐的液化气,威力可是很恐怖的。
现场基本上啥也看不到了。
现场发生过不止一轮爆炸,第一波谁也没赶上,去了之后就看到熊熊大火,然后当时大家就想办法灭火。
这是个山庄,也没有消防栓,那年代的消防车也很差,根本就压不住火。后来,过高的温度可能是把几个罐给烤炸了,然后发生了第二轮,本来就不太结实的房子彻底坍塌。
在这种情况看现场,以当时的技术条件,可以说有点困难,省里面还专门去人做过调查,最终确定是一个罐发生了泄漏,然后爆炸着火。
现场能够确定的死者有两个人,还有一些零零散散的...据事后给郑彦武取笔录,当时郑彦武的家人都在家,一次性全没了。
看完这个,白松对郑灿可能是郑彦武的孩子有了更深的认识。但是同时他也明白了,郑灿的叔叔有极高的概率知道一些事情。因为这次是燃气问题,不是普通的木材着火引发的火灾,所以基本上不存在着火后有人把人救出这样的事情。
白松分析有两种情况,一种是郑灿的叔叔是郑彦武家里的管家,案发时正在屋子外陪着小少爷玩,结果逃过一劫。但这种情况不好解释,因为管家不可能不找郑彦武。
第二种情况是,郑灿的叔叔是提前就知道有这样的惨案发生,但是已经阻止不了或者不敢阻止,出于其他目的把人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