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血色狂歌(中)(2 / 2)
一阵山风吹来,篝火猛的强劲起来,上千点火星随着山风起向前飞翔,在短暂的灿烂与美丽后,它们最终还是化成了点点灰黑色的尘屑。陪着这些灰黑色尘屑,一起在火焰的上空飞舞的,是红的、绿的、紫的,各种五颜六色的、美丽的剧毒粉末。
“他们在这里投了太多的剧毒,战侠歌你认为,这些剧毒会在这片土地上,产生的危害会遗留多久?”辛恩泰姆斯若有所思的问道:“五年?十年?十五年?还是二十年?甚至是这片土地,在未来的一百年时间里,将会长时间的成为死神划地为界的生命绝地?!”
“我不知道这些剧毒会在这片土地上遗留多久,我也不知道当这些生化剧毒无法控制的随着空气和水源扩撒,会危害到多少无辜的平民。”
“不管需要多少时间,投放到这片土地里的剧毒,终究会慢慢的被稀释,被大地慢慢吞没,这里最终还是会重新变成一片生命的海洋。但是我真的不知道,在它重新恢重之前,会不会有第二场同样惨烈,同样疯狂的战争,发生在这片土地上!”战侠歌凝望着他们面前这堆雄雄燃烧的篝火,沉声道:“大地的创伤终有被时间慢慢弥补的一天,可是有人的地方,就会有矛盾,就会有阶级的产生。站在社会最顶层的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伤害,甚至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他们必须在手里掌握一支具有强大威慑性力量的忠诚追随者。而只要有军人这种最纯粹暴力机器的存在,战争的阴影就永远无法抹除。”
辛恩泰姆斯问道:“既然你这样看待军人这个职业,你为什么还是让自己当了一个军人,甚至是当了一个世界上最优秀的军人?”
“在十二年前,我觉得做一名军人,尤其是作一名受过严格训练的特种兵,很拉风,很值得自豪。”
战侠歌扬起了自己的头,他痴痴的望着头顶的那轮明月,在这个时候,他仿佛又看到了雅洁儿的身影,他沉声道:“可是到了今时今日,现在我不这么想了,我之所以还愿意穿着这样一身军装,手里还拿着武器,就是因为,我希望能用自己的双手,带给自己身边每一个人真正的……和平!”
辛恩泰姆斯斜眼望着战侠歌,他用怪异的声音道:“这是一个很矛盾的理论!”
“是的,人,就是一种充满矛盾的生物!”战侠歌昂然道:“辛恩泰姆斯,你知道我在军营中整整呆了十二年,得到的一个理论吗?”
辛恩泰姆斯侧起了耳朵,因为他知道,象战侠歌这样的人物,他用十二年时间总结出来的理论,必然是经过了无数实践的千锤百练,更凝聚了一个世界最优秀职业军人的战争智慧与人生哲学。
战侠歌在辛恩泰姆斯小心翼翼的侧耳倾听中,拉长了声音,一字一顿的道:“我的理论,叫做必杀的理论!”
“在局部战场上,彻底抛弃身为一个人,所有的道德、怜悯与仁慈,以最惨烈的血腥手段最疯狂的屠杀性进攻,彻底摧毁敌人的斗志,以最快速的方法,解决战争,避免双方进入旷日持久的消耗战!这样,我们反而能以屠杀性的进攻,挽救更多人的生命,所以我在战场和敌人相逢,就算是狮子扑免我亦尽全力!我杀人无数两手血腥,尤其是手里拿着武器的妇女和儿童,更是我首要击杀的目标,因为我绝不能让那些从小就拿着武器参与战争的孩子长大,我更不能让那些拥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女人活下去,把她们从战场上学习到的东西,毫不保留的传授给下一代!”
说到这里,战侠歌被塑料布镜片挡住的双眸中,散发出幽幽的冷光,他轻声道:“与其坐而待亡,不如拼一个鱼死网破,在这一点上,我非常认可巴那加向我们投放生化剧毒的手段。他唯一做错的,就是低估了我们这批军人的生存能力,现在他已经招数用老,该轮到我们反击了!”
辛恩泰姆斯真的听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