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八章 算谁的(2 / 2)
“那么你拿了承包所得吗?”古坤全继续问道。高凡摇摇头:“这个倒是没有。主要是额度比较大厂里觉得不太合适。我正在考虑是不是要和厂里重新签一个承包合同把分配给我个人的比例降低一些。”
“那么作为公司留成的30%你们又是怎么分配的。”
“我们拿出了3万元作为分红和奖金分配给了全体职工。余下的留作公司扩大再生产的资金。”
“看看问题就出来了吧?”古坤全说。
“这有什么问题吗?”高凡诧异道。
古坤全说:“你们沧化科贸公司或者说是沧海化肥厂劳动服务公司算是大集体企业。按照你和厂里签的承包合同相当于化肥厂占有公司一半的股权劳动服务公司的全体职工拥有另一半股权。
“你拿的承包费算是公司给经营者的奖励。你个人在公司是没有股权的。你说对不对?”
高凡点点头:“古处长要这样说也可以。”
“按照承包合同你去年应当拿20%也就是10万元的承包款。但因为额度太大你没有拿这笔钱就依然留在公司账上了。还有公司留成的15万元你们只拿出了3万元用于职工分红余下的也留在了账上。
“这样一来公司就增加了20多万元的资产而沧海化肥厂却没有对公司进行进一步的投入。那么现在公司的股权关系该怎么界定呢?”古坤全问。
“这……”
高凡一下子就懵了这还真是一个他没有想过的问题。
在高凡看来劳动服务公司是化肥厂的产业赚了钱上缴一部分给化肥厂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当初的承包合同也是这样写的。
至于留在公司的那部分钱当然不能吃光用光而是应当用于扩大再生产这同样是天经地义的。
可是两件天经地义的事情搁在一块就出来了一个矛盾。劳动服务公司用自己名下的钱扩大再生产形成的资产算谁的?
“你刚才说你想向银行贷200万上一套维生素合成装置。这200万是以谁的名义贷的?如果是沧化科贸公司去贷款未来赚到了钱还要不要分一半给化肥厂?
“照你的说法这套合成装置建成之后一年能够赚到150万美元差不多是300万人民币。你交一半给化肥厂留下一半依然有150万。这笔钱未来是由你们公司全体职工分掉还是再投入企业?
“如果是再投入企业那么形成的资产又算谁的?”
古坤全一口气提出了一堆问题问得高凡目瞪口呆。他突然意识到自己以及父亲高逸平都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了。
古坤全提出来的这些问题还真是沧化科贸公司面临的关键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高凡的那些宏大设想恐怕是要出大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