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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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羊蝎子,方默南和贺军尧在店里的水龙头下,洗干净油腻腻地手,结账出了小店。玉哥儿是人见人爱,结账的时候,人家掌柜的那盘生的,人家给玉哥儿的。“小吃!还是在胡同里最有韵味儿。”方默南侧头看着贺军尧意味深长地说道,“离开了胡同,离开了寻找的京城小吃,味道是不一样的。”“胡同没了,四合院没了,就不是京城了。”贺军尧拉着方默南的手附和道,“东单西四鼓楼前,王府井前门大栅栏,小小门框胡同‘一线天’。这短短一句京城小吃顺口溜要是用京腔、京味、京韵的京片子讲出来会是何等亲切。人为堆砌起来的小吃街,始终少了文化的底蕴。”方默南看着站在他的肩膀上站着吃的饱饱的玉哥儿道,“去飞吧!”玉哥儿带着鹰啼飞向天空,直插云霄,在明媚的阳光下,它美的令人屏息。一路走来,路两旁有各式小吃店、修车铺、倒弄古玩的小店,这里到处都可以听到原汁原味的京腔,使这条小胡同,处处散发着浓郁的市井气息。坐三轮车游后海的胡同是一大特色,然而现在三轮车夫们都冻得直跺脚很难有生意上门,因为在寒风中坐三轮确实需要些勇气,偶尔有老外光顾也是里三层外三层裹的只露出一双眼镜。后海,是一个可以让你放松脚步的地方。后海的冬天十分宁静,这里也别有一番风味。方默南他们站在岸边,便被什刹海刺骨的寒风抽了个激灵,尽管二人不怕冷。迎着寒风,方默南他们二人走近湖边,树木早已凋零,草木上的雪已经化的不多了。抬眼望去,槐枝在冬日中苍然虬立,柳条在宁寂中默然垂挂,一枝枝、一条条,像天幕上分明而纤细的笔触。在勾画着这里冬天的冷静和生命的深沉。湖面已披上了御寒的冰甲。薄薄的一层,幽幽地反映着天光,对岸的屋舍高墙似一排黑黢黢的剪影投射在冰面上,影影绰绰像洇化漫漶的水墨。自清代以来。冰上运动就已在京城盛行了。“冻合琉璃明似镜。万人围看跑冰来”。还真有像方默南他们不怕冷的。虽然冰面较薄,不能冰上嬉戏,但可以冬泳。可真令人佩冬泳爱好者在众目睽睽之下麻利将衣服脱下,没有丝毫的犹豫,简单活动两下便跳下水去,看的方默南无不感到一阵凉意窜上心头。冬泳的人们在里面十分惬意的畅游着,游完上岸浑身冒着细微的白烟,一种畅快流离的感觉溢于颜表。玉哥儿在空中撒欢儿的飞,方默南则和贺军尧坐在岸边,“冷嘛!”贺军尧问道。“嗯!”方默南摇摇头,抬起两人交握的手,“热乎着呢!”朝湖水努努嘴,“那些冬泳的老人,我看着冷!”虽然他们自个一点儿都不冷。贺军尧抓着她温润细腻的小手,热乎乎的!揣进他的口袋里,熨帖着他的心。方默南看着一个年龄稍大的老人上了岸,站在岸边等候了老伴儿赶紧把御寒的衣服披在他的身上,穿戴整齐后两人相携离开。贺军尧顺着方默南的目光望去,眸光微沉,抓着她的手紧了紧。让他想起,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方默南看着两位老人消失在眼前,平静的说道,“能经得住时间考验的爱情,才是真正的爱情。”贺军尧侧着头,漆黑如墨的眼神凝视着她,感觉到他灼热的目光,方默南仰起头,两人相视,莞尔一笑,看进彼此的心中。他们不羡慕花前月下,山盟海誓的卿卿我我,也不羡慕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朝朝暮暮,他们羡慕的是在平淡日子里的相濡以沫,在寒凉岁月里的安暖相陪,在夕阳的余辉中,白发苍苍相互搀扶蹒跚的身影。时间可以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也可以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轰轰烈烈爱的很深的爱情,经不起平淡的流年,那还是爱情吗!岁月告诉人们,爱必须与时日一起成长,最好的爱情是在时光最深处。玉哥儿好似箫声的鹰啼,渐渐了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大家都仰头看它。这家伙人来疯,更加的傲娇,俯视着人们,当真傲视一切。“这家伙!”方默南看着天空中的玉哥儿,好似感觉到她的目视,飞的更加起劲儿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训鹰可是个难题,一般训鹰是在鹰进食的时辰将鹰带到空阔的地带,解开脚扣,让鹰自由飞翔,然后举起平时架鹰喂食的一只手臂,喊着口令,让鹰飞回手臂吃食。训练开始是在人少的地方,然后是在人多的地方,直到在任何地方只要鹰听见口令,就飞回主人手臂上才算大功告成。鹰这种猛禽是性情刚猛的动物,对人类的世界很陌生,受到惊吓的鹰可能会性情大变,难以驯服。贺军尧抬眼看去,勾勾手指,玉哥儿看见后,一个俯冲下来,直接站立在了长椅的椅背上。虽然玉哥儿非常眼馋方默南的肩头,但看着眼前的煞神,他还是不敢造次。它也唾弃自个儿没骨气,但是玉哥儿看向不远处的人群时,又找到了它霸气的自信。“欺软怕硬的家伙。”方默南嗤笑道。“哼!”玉哥儿轻松的一蹦,站在了贺军尧的肩头。不想再被当成猴子围观,贺军尧和方默南起身离开,为了避免麻烦,方默南让玉哥儿飞在空中,呵呵……有点儿掩耳盗铃了。坐进车里,贺军尧抬起手腕看了一下表,十一点多了,没想到不知不觉间,在后海坐了一上午了。“去哪!”方默南问道,看向玉哥儿又道,“飞了一上午,也不嫌累!”玉哥儿太久没飞,飞起来就忘记了时间,甚至忘记了自己的翅膀刚刚好!这后遗症就出来了,翅膀不自觉的抖动。方默南招招手,玉哥儿欢快的飞下来,站在她的腿上,展开玉哥儿的翅膀,她抓着翅膀,灵气环绕着它的翅膀,很快玉哥儿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舒服。待方默南松开它的翅膀后,玉哥儿跳到车后座,展开翅膀忽闪忽闪,一点儿事都没有,高兴的它欢快的鸣叫了一路。贺军尧把车停了下来,“这是前门大街!咱们来吃烤鸭!”方默南挑眉说道。“烧麦!”听他说起烧麦,方默南就想起,大名鼎鼎的“都一处的烧麦馆!”开业于清乾隆三年,有些年头了。有藏头诗赞曰:“都城老铺烧麦王,一块黄匾赐辉煌。处地临街多贵客,鲜香味美共来尝。”二人一鹰站在大门前,这时候的都一处的建筑风格上还保持着一些原汁原味,毕竟前门大街还没改造嘛!小楼三层,门口立着戴毡帽、梳长辫的清人铜像,却是乾隆正在题写“都一处”匾额的场景。贺军尧拉着方默南轻轻推门进去,站在光滑洁净的地面,顾不上仔细打量两边的桌椅摆设,因为眼球已被正前方坐北朝南的玻璃罩所吸引里面俨然摆放着堪称都一处镇店之宝的虎头匾。只见这块传说中乾隆皇帝御赐的虎头匾与别的中规中矩的匾额不同,是憨头憨脑的椭圆形,黑漆油饰字贴金箔,而其亲题的“都一处”三个大字刚劲洒脱,尽显天子风范。匾的四周刻有蝙蝠图案,暗喻“有福”。方默南扯扯贺军尧的衣袖小声地嘀咕道,“听说这块儿匾在动乱期间被重重过一刀,是真的吧!”“嗯!幸亏它的“骨头”硬,只留下一块刀疤,后被员工们藏在了库房的杂物底下。81年恢复老字号时,它才被重新取出,油饰整理后刷成金字。”贺军尧也小声地说道。就餐时间店堂内人声鼎沸,几乎每张桌上都摆着一屉烧卖,只见其花边褶皱层层叠叠,宛如一朵朵精美的绢花。一律黑木椅、玻璃桌,白瓷餐具,屋顶为金色基调,墙壁上还有记录着整个都一处创业故事的漫画,既富丽堂皇又稳重典雅。玉哥儿叨叨贺军尧的肩膀,目光灼灼地盯着餐桌,看样子是饿了。飞了一上午不饿才怪。贺军尧预定的房间在三楼,二楼仍是就餐大厅,颇为清爽。三楼则是豪华雅座,幽雅安静。“你干什么?”贺军尧看着她拿着筷子在烧麦上一点一点的。“数数是不是二十四个褶儿啊!”方默南头也不抬的随口回道。“傻丫头!”贺军尧宠溺地摇摇头,伸手揉揉她的头顶。“他们包的都是有讲究的,皮薄如蝉翼,最少要二十四个褶儿,不用数的。”“喂喂!头发弄乱了。”方默南嘟着嘴不满道。贺军尧看着她小女儿的娇俏地样子,粉嫩的唇,心猿意马起来。方默南看着他灼热的目光,“喂!吃饭时间不许胡思乱想!”“南儿知道我在想什么?”贺军尧漆黑如墨的眼神沾染了一抹氤氲,低沉如大提琴的嗓音迷人且性感。“吃烧麦!”方默南夹起一个烧麦,塞进了他的嘴里。“现在吃饭皇帝大!”(未完待续……)PS:求粉红、求推荐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