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酒可乱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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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日斟酒,只需捧起酒壶,涓涓倾倒,可赫连翊搬来的这两个酒瓮,想要捧它斟酒,莫说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儿家,便是换了男子,也非易事,而赫连翊素来嗜好颐使气指,先头他也煞有介事的表示过,今次他干得是见不得光的勾当,要给人知道,后果会很严重,所以十之八九打算抓她充个临时工,侍候他老人家。
事实证明,她是颇具远见卓识的--赫连翊那厮果真让她斟酒!那顺手拿来的金酒勺自然派上了用场,推杯换盏间,倒也让她摸索出一个取巧的好法子。
还真没想到,赫连翊这拎着画戟,杀人如麻的匹夫,竟能喝出一派风骚儒士的形容,要么俯首低眉默不作声,要么四十五度角仰天长叹,而奴儿便瞄准他全情投入的当口,神不知鬼不觉的从自己的瓮里舀出几勺偷偷倒入他的酒瓮,大大减轻自己的负担。
间或被赫连翊想起她这个酒搭子的存在,在那慵懒的视线扫过来时,奴儿就像模像样的捧起自己的小玉杯,意思意思的稍稍抿上几口,倒也叫她轻而易举的就给蒙混过了关。
不过说真话,这瓮里的酒,是她从未尝过的好滋味,她也不是不贪恋的,可须知酒这东西,是会使人乱性的,她可不想因一时贪杯,平白就给自己惹上了麻烦,再说,那兜在荷叶里的花生米也很诱人,既是赫连翊带来的,就算面上看着再平淡无奇,内里也总是别具风味的。
这样想了,奴儿便转攻花生米,可也才将第三粒花生米塞进嘴里,赫连翊就大呼小叫了起来:“哎,你也太能吃菜了!就这么辜负这等陈年佳酿,真不地道,来来,干--干了才是正事!”
一席话震得奴儿目瞪口呆,含在嘴里的花生米不及嚼碎便偷溜进嗓子眼,哽得她面红耳赤,好不容易吞咽下去,接着便剧烈的呛咳起来,讪讪的收回停在距第四粒花生米不足半寸远的‘狼爪’,恨恨的拍打自己的胸口顺气。
赫连翊笑眯眯的贴了过来,猫哭耗子的伸手不停地帮她轻拍后背,貌似温柔的软语喟叹:“还真是蠢啊,吃粒花生米都能呛着了。”
听着这话,再一次勾起了奴儿狠抽他嘴巴的幻想。
蠢?蠢你个大头鬼,也才将将吃了三粒花生米罢了,丫的实在吝啬到令人发指的地步了,奴儿正怄着气,挨她坐着的赫连翊却慢慢敛了欠抽的笑容,骨节分明的长指轻拈起奴儿忍痛割舍的那粒圆润饱满的花生米,擎于眼前,目光沉沉浮浮的将它绞着,喃喃道:“奴儿,你能想象得出,身为公子,却连这并不十分难得的干果也渴望而不可及的感觉么?明明是一脉相承,兄长们可以拿它随意抛弃着玩,而我却只能眼巴巴的瞅着,便是捡拾他们丢掉不要的,也会招来一顿拳打脚踢……”
几大碗佳酿祭了五脏府,生生浇出了赫连翊的愁肠百结,原来,这狂妄自大的家伙也是个有着悲催童年的苦逼娃。
这一夜,赫连翊喝了个昏天暗地,迷糊后,嘴上的把门便要擅离职守,他将奴儿当了投放秘密的树洞,却又比树洞更为称心,至少,奴儿对他的喜怒,是有反应的。
一边讲述有关花生米的辛酸往事,一边拿那人间难得几回尝的佳酿当白开水似的猛灌,醉得更厉害了些,便展臂揽上奴儿的肩膀,将脸凑得极近,近到可以看清他隐在刘海后的碧色眼珠子里的璀璨流光,美得惊心,奴儿愣了愣,赫连翊浑然未经,伸出另一手轻点她鼻尖,不知是真心还是惯性调侃,口齿不清道:“似你这般,很傻很天真的,才会活得如此简单快乐,这也是皓儿眷恋你的缘由吧--真好!”
扑面酒气,加之蔑视的话语,叫奴儿不愿忍受,想要伸手推开他,却在听见‘皓儿’两字时,生生的住了手,酒友易寻,知己难求,世子皓崇拜赫连翊,竟不是盲从,原来,偌大的虞宫,那时真正懂他的,却是仅有几面之缘的外族诸侯王,何其可悲?
随后,赫连翊追忆了他那胡人娘,虽其身份卑微,可他父王当初确实喜欢过她,而他身为公子,原不该遭受那么多冷眼,坏就坏在他那对鸳鸯眸上,昭示着他‘杂种’的身份,更被赫连琮的舅父拿来攻击他是‘妖孽’的证明,连赫连翊这个名字,也是他才华外露后,父王赐他的,用意不言而喻:翊者,辅佐帮助……就算他做得再好,在他父王眼里,也只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