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获名(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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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谭、繁尚兄弟偷偷溜进荀贞的屋中时,荀贞正与许仲在内室中秉烛下棋。外边的门没关,他俩进来的----稍开,有机会入仕了,他自忖在经学方面虽依然远不如荀彧诸人,却也略有所得,足够使用,并且也已“加冠成年”,遂决意“出山”,但又辞县吏不就,出人意料地请为亭长。
出颍阴、来繁阳,他殚精竭虑、尽心竭力,把自己的种种情绪都压制下来,对外表现出一个温文尔雅、爱民导善的形象,终於渐渐打响了名声,使得自己的作为先从乡里传入县中,令县君闻听;接着又抓住机会进一步发挥,使自己的“诗歌”又从县中传出县外,令乡人闻知。
一去一来。“去”的是名声从外到县,“来”的是名声从县到外。一去一来间,大不一样。这名声的得来看似不愠不火、水到渠成,但又有谁知他为此付出的心血与努力呢?
他心道:“十年隐忍,鸣於今朝。”
……
当然,凡事有利有弊。在党锢的大背景下,《短歌行》一诗固有助於提升他的名声,却也有可能会有不利。——若此诗被朝中当权的宦官们听到了,没准儿会降罪於他。
汉制虽较前秦宽松,可两汉间臣子以文生祸、因言获罪的例子不是没有。
前汉宣帝时,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在被朝廷免职后写了一首诗,内有两句:“田彼南山,荒秽不治”。宣帝认为他这是在讽刺朝政“荒秽”,因下令诛之。
本朝桓帝时,白马令李云“忧国之危”,借“地数震裂,众灾频降”之机,“露布上书”,抨击外戚、宦官弄权,劝谏桓帝励精图治,否则就是“帝欲不谛”,因言辞尖刻,又因是“露布”,也就是公开上书,等同公开批评了桓帝,导致桓帝大怒,引来了杀身之祸,死在狱中。
杨恽是前朝之事,倒也罢了,李云案发生在三十年前,距今不远。
《诗》云:“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荀贞不是没有考虑过这一点,在吟诵前他就想过,但在权衡过利弊之后,他还是决定当众将《短歌行》念出。
不是因为他有胆气、不怕死,而是因为他知后事、有底气。
他知的后事就是:黄巾即将起事,天下就要大乱。且不说他会不会因此获罪,就算因此获罪了,反正天下就要大乱,也没大不了的,完全可以暂且先亡命江湖,而一旦事情真的发展到这个地步,他不得不亡命江湖了,虽要受几年苦,可收获的名望却必是巨大的!——张俭、何顒诸辈,哪一个不是越被朝廷通缉,在士林中的名声反而越大?而只要有了名声,便黄巾起事又怎样?这天下何处去不得?
若获罪则能获巨名於天下,不获罪亦能得郡县之尊重。何乐不为?於眼下来看,“获罪”尚在两可之间,而“尊重”已经得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