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零五章 哗然(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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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发生之后,“人心汹汹”的天津小城,一时间成了举国民众关注的焦点。朝廷也第一时间派了直隶总督曾国藩前往天津处理,此桩教案如何了结,中外均拭目以待。
此次教案,在朝廷内部也引起轩然大波。内阁中书李如松说出了当时绝大部分民众的心声:教案的起因是“教匪迷拐幼孩,继因丰大业向官长开枪……斯时,民知卫官而不知畏夷,知效忠于国家而不知自恤罪戾。”
李如松进而建议朝廷:“天津百姓是为保护官吏而击毙洋人的”,非但不可惩处,还应该善用民心,“乘此机会,尽毁在京夷馆,尽戮在京夷酋。”
当然,这个提议有些过于偏激,真要如此干离列强联军再次攻打大清不远了。
相对于李如松的激进,醇亲王奕譞的态度要缓和一些:“正可假民之愤,议撤传教之条,以固天下人民之心”;“纵不能乘此机会,尽焚在京夷馆.尽戮在京夷酋,亦必将激变之法国,先与绝和,略示薄惩。”
李如松和奕譞都是朝堂“顽固守旧派”的代表人物。以他们的立场自然希望能将列强在大清的所有机构情理干净。
与此同时,陕甘总督左宗棠在给朝廷征询天津教案处理意见的回信里,其直言不必害怕事态扩大,外国人一般是通过威胁政府官员去压制老百姓,如群众起来闹事,他们会慎重考虑,不至遽尔挑起战争。
又说:“泰西各国与中国构衅,类皆挟持大吏以钤束华民,至拂舆情,犯众怒,则亦有所不敢。”
左尤其重点提及:事件的起因是丰大业首先向中国官员开枪,咎在法国,老百姓闹事是事出有因。如果只是索取点赔偿,可以允许。但反对以无辜百姓的性命抵偿。
他还说:“法国教主,多半匪徒,其安分不妄为者实不多见。”“津郡事变之起,由迷拐激成,百姓群起与之为难。虽受迷无据,而幼孩百许童贞女尸从何而来?王三虽不承招,武兰珍则生供俱在,不得谓无其人无其事也。百姓之哄起,事出仓卒,非官司授意使然。丰领事且以洋枪拟崇大臣、天津令,从人已受伤矣;其时欲为弹压,亦乌从弹压之?愚见法使所称四层,如志在索赔了结,固无不可通融;若索民命抵偿,则不宜轻为允许。
一则津郡民风强悍,操之过蹙,必起事端。万一如该公使所言,激成变乱,中国萧墙之忧,各国岂独无池鱼之虑?”
最后,左宗棠得出自己的结论:“津民哄然而起,事出有因,义忿所形,非乱民可比”,民心可用,“正宜养其锋锐,修我戈矛,隐示以凛然不可犯之形,徐去其逼。”千万不可仓仓猝猝就拿中国之人去给洋人抵命,以免失了人心。
两广总督吴可也不免上来凑了个热闹,上折表示支持天津百姓:法人实在太过肆无忌惮,竟不将我大清律令放在眼里,出了事情先以强硬恶劣之态度对付,等到事不可为激起民变又要朝廷承担,世上哪有这般便宜之事?
况法人此时一身陷安南战场难以自拔,根本就没有精力抽调大军再次北上,最多也就是命远东舰队战船在津门外海耀武扬威一阵,根本不用担心他们的军事威胁,朝廷要做的是趁此收拢民心。
同时他还表示,如果法人‘冥顽不佞’,朝廷大可准许两广清军直接参与安南内战,两广清军保证牢牢牵制法人军队难以动弹,替朝廷分忧解难。
……
“大人,如今中外物议汹汹,咱们这时参上一脚是否明智?”
‘天津教案’发生的太过突然,而其影响也发酵得太过迅速,两广方面还来不及做出什么反应,教案的事情已经被中外所关注。
这时候借助舆论出兵安南,是否有操之过急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