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二 极不情愿的妥协(未完稍等)(2 / 2)
当然这么做也不是没有风险的,儒家最擅长的乃是春秋笔法,冯煦绝不可能不在这书里面添加的想法。写的好坏,是否歌颂陈克,这还在其次。只要陈克认为这书里头有丝毫杵逆了陈克原本意思的想法,冯煦的下场已经不是凄惨两字可以形容的。
满清今年已经正式覆灭了,满清的的历史,就是一本文字狱的历史。清初的《明史》案,后来方静等案子,乾隆时期大兴文字狱,动辄抄家灭门,这些血淋淋的历史都是前车之鉴,冯煦今年69,虚岁都71了。他当然不怕死,任玉刚对死也不是太在乎。可是他在乎的是一家的命运,在乎的是女儿的前程。
脑子里想拒绝,可是任玉刚都说不出这句话。能够著书立说,特别是是依托陈克的名望写一本书,这个诱惑之大,绝非面临生死能够完全打消这个念头的。
正在左右为难,任玉刚听冯煦说道我会写信给陈主席,专门询问此事。若是他应允了,我们就开始写。若是他不同意,这书是陈主席所著,我们修改了,也不合适。”
“如此甚好!”任玉刚立刻答道,天气很热,任玉刚背上不知何时已经彻底湿透,而汗水也完全不受控制的从额头,头脖颈,从每个汗毛孔里面冒了出来。
陈克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正在与同志们商讨着这次大整风的具体内容。整风不是训话,任何组织都有着的组织信用度。建立信用的过程完全靠干事,训话这种行动完全是在消耗组织信用。训话越多,信用度越低。就如21世纪的那句笑话,“道歉如果有用的话,那要警察做?”
接到冯煦的信之后,陈克一时竟然有些不明白冯煦到底想做。天下文章一大抄,陈克的书本来就是抄袭他在原本时空里面所学到的知识,只是这时代陈克最先写出了一个看待中国历史的全新角度,所以才能让人觉得耳目一新。至于这本书的具体内容,与其得到的评价并不相称。
但是此事绝非简单的一个“能不能改编”作品的问题,一旦这件事真的开始干,很多事情就脱离了陈克的掌控。既然这不是陈克的私事,也只有拿出来给大家讨论。
同志们的意见却是惊人的一致,“此事绝对不可以。”
“陈主席,在这个时候你的思想还没有理论性的成为党的思想,冯煦这做法就是另立门户。”尚远回答的斩钉截铁。
看陈克有点迟疑的表情,尚远接着劝道你是人民党的主席,你的书就是咱们人民党的书。那书里面纰漏再多,这也不是冯煦有资格去修改的。”
“但是这个言论自由是宪法里面的,冯煦有的言论自由。他真的私下修改了,我们不仅不能阻止他这么干,还得在宪法的适用范围里头保证冯煦的个人权利不受侵害。”陈克答道。在言论自由方面,陈克本人是绝对支持的。当然,陈克的支持与后世JY的言论自由大不相同,陈克认为自由发表言论的确是不可剥夺的权力,但是这个权力并不拥有自由凌驾在法律之上的地位。例如在美国这个国家,可以说话,但是说话之后,就得去坐牢。宪法保障的是允许人自由的权力,这个权力适用范围在自由的那个时段。话说完了,言论自由的保障也就结束了。后面的事情,与言论自由就没有丝毫关系。
在欧洲,你宣传纳粹那套是违法的。但是判定是否违法,首先得事实清楚,如果一个人心里头高喊小胡子万岁,第三帝国万岁。这是绝对不能当作犯罪证据。只有他实实在在发表了言论之后,才能定他的罪。而发表言论这件事本身,理应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
而陈克看不起JY,是因为他们敢做不敢当。陈克自幼受到的教育中,颇包含着自由主义的因素,就如
正在左右为难,任玉刚听冯煦说道我会写信给陈主席,专门询问此事。若是他应允了,我们就开始写。若是他不同意,这书是陈主席所著,我们修改了,也不合适。”
“如此甚好!”任玉刚立刻答道,天气很热,任玉刚背上不知何时已经彻底湿透,而汗水也完全不受控制的从额头,头脖颈,从每个汗毛孔里面冒了出来。
陈克收到这封信的时候,正在与同志们商讨着这次大整风的具体内容。整风不是训话,任何组织都有着的组织信用度。建立信用的过程完全靠干事,训话这种行动完全是在消耗组织信用。训话越多,信用度越低。就如21世纪的那句笑话,“道歉如果有用的话,那要警察做?”
接到冯煦的信之后,陈克一时竟然有些不明白冯煦到底想做。天下文章一大抄,陈克的书本来就是抄袭他在原本时空里面所学到的知识,只是这时代陈克最先写出了一个看待中国历史的全新角度,所以才能让人觉得耳目一新。至于这本书的具体内容,与其得到的评价并不相称。
但是此事绝非简单的一个“能不能改编”作品的问题,一旦这件事真的开始干,很多事情就脱离了陈克的掌控。既然这不是陈克的私事,也只有拿出来给大家讨论。
同志们的意见却是惊人的一致,“此事绝对不可以。”
“陈主席,在这个时候你的思想还没有理论性的成为党的思想,冯煦这做法就是另立门户。”尚远回答的斩钉截铁。
看陈克有点迟疑的表情,尚远接着劝道你是人民党的主席,你的书就是咱们人民党的书。那书里面纰漏再多,这也不是冯煦有资格去修改的。”
“但是这个言论自由是宪法里面的,冯煦有的言论自由。他真的私下修改了,我们不仅不能阻止他这么干,还得在宪法的适用范围里头保证冯煦的个人权利不受侵害。”陈克答道。在言论自由方面,陈克本人是绝对支持的。当然,陈克的支持与后世JY的言论自由大不相同,陈克认为自由发表言论的确是不可剥夺的权力,但是这个权力并不拥有自由凌驾在法律之上的地位。例如在美国这个国家,可以说话,但是说话之后,就得去坐牢。宪法保障的是允许人自由的权力,这个权力适用范围在自由的那个时段。话说完了,言论自由的保障也就结束了。后面的事情,与言论自由就没有丝毫关系。
在欧洲,你宣传纳粹那套是违法的。但是判定是否违法,首先得事实清楚,如果一个人心里头高喊小胡子万岁,第三帝国万岁。这是绝对不能当作犯罪证据。只有他实实在在发表了言论之后,才能定他的罪。而发表言论这件事本身,理应受到“言论自由”的保护。
而陈克看不起JY,是因为他们敢做不敢当。陈克自幼受到的教育中,颇包含着自由主义的因素,就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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